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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建立統(tǒng)一、完整、有效的生產安全事故處理機制,對公司范圍內發(fā)生的和涉及到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能夠及時統(tǒng)計、上報、調查、處理、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規(guī)范事故處理程序,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部門及人員,同時也適用于進入本公司作業(yè)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
三、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歸口管理公司各類事故,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向各上級部門及時呈報事故。根據安全委員會的指示意見組織事故調查,并按本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
2、事故發(fā)生后,公
2、司主要負責人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如實向主管部門報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事故報告。
四、安全事故分類
1、未遂事故:指本系統(tǒng)在生產、經營、管理、服務過程中,可能造成企業(yè)財產損失、人員傷害或環(huán)境破壞等嚴重后果,但由于其偶然因素,實際上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
2、輕傷事故: 是指造成員工肢體殘缺,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的傷害。一般指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損失工作日小于105天)。
3、重傷事故:是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或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
3、、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4、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的事故。
五、事故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30人死亡,或者51- 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9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六、事故性質劃
4、分
1、責任事故:因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guī)程或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未執(zhí)行審批程序擅自進行危險作業(yè)或已執(zhí)行審批程序而未落實防范措施而發(fā)生的事故;因落實整改措施不認真、不及時,以致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清除而導致的事故。
2、自然事故:因生產環(huán)境因素或設備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七、事故報告程序
1、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最先發(fā)現的人應立刻報告班組長,車間主任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立即轉報至安全管理部門。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現人員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
5、員可以直接向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3、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勞動部門和人民檢察院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4、輕傷事故發(fā)生后三天內由車間或班組負責填報《事故登記表》給安全管理部門,發(fā)生較大事故后十
6、天內,重大事故十五天內,特別重大事故三十天內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編寫《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分別上報。
八、事故調查、處理、統(tǒng)計、分析
1、事故調查
1.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公司有關領導、部門以及事故發(fā)生單位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2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政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未造成人員傷亡的
7、一般事故可根據縣級人民政府委托,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 ?
1.3傷害輕微的事故及未遂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
1.4事故調查的成員要求:應當具備有事故調查所需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1.5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5.1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1.5.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1.5.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1.5.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1.5.5提交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2、事故處理
2.1在追究責任時要分清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責任
8、分析要嚴格按照以下步驟:
2.1.2按照事故調查確認的事實
2.1.2按照有關組織管理及生產技術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狀態(tài)的責任。
2.1.3按照有關技術規(guī)定的性質、明確程度、技術難度,追究屬于明顯違反技術規(guī)定的責任,不追究屬于未知領域的責任。
2.1.4根據事故后果和應負的責任以及認識態(tài)度提出處理意見。
2.2事故調查組負責提出事故結論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對結論承擔責任。
2.3對責任性或重大惡性事故,除對肇事者給予相應的處理外,應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責任。
2.4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形式采取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分為:通報批評、警告、降職、待崗、
9、留廠察看、解除勞動合同。
2.5事故調查組及時向事故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情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調查組的工作。
2.6事故調查和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明事故性質、發(fā)生事故經過、原因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人員應在報告書上簽字。
2.7填寫《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明確日期、事故內容、處理結果等以后日后查閱。
3、事故統(tǒng)計、分析
公司及安全管理部門每年進行一次工傷事故的統(tǒng)計與分析,按事故類型、事故發(fā)生地點、工傷人員的文化程度、事故原因、工傷人員的工齡、年齡、發(fā)生事故的時間進行一次全面綜合分析,研究事故規(guī)律趨勢,提出事故控制辦法。全體職工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jiān)督。
九、事故回顧與培訓
應在事故發(fā)生時間、安全宣傳月等時間對本公司或其它公司所發(fā)生的事故進行回顧,回顧內容應包括本公司或其它公司發(fā)生類似事故的經過、調查處理、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并對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進行學習,使公司每個員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識得到提高。對回顧的效果可采用問卷或抽查詢問的形式了解員工受到教育的情況,公司員工必須做到熟知所回顧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十、相關記錄
《事故調查處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