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yīng)用文寫作之聲明.ppt》由會(huì)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應(yīng)用文寫作之聲明.ppt(10頁珍藏版)》請(qǐng)?jiān)谘b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 聲 明 本 用 于 國 家 、 政 黨 、 政 府 或 團(tuán) 體 公 開 說 明 真 相, 或 向 公 眾 表 明 自 己 的 立 場 、 態(tài) 度 和 主 張 , 局 限 于 政 治、 外 交 等 領(lǐng) 域 。 后 來 , 聲 明 的 適 用 范 圍 擴(kuò) 大 到 工 作 和 日常 生 活 領(lǐng) 域 , 一 般 單 位 和 個(gè) 人 也 可 以 使 用 聲 明 來 說 明 與本 單 位 或 本 人 直 接 相 關(guān) 的 問 題 或 事 實(shí) 真 相 , 向 公 眾 表 明自 己 的 立 場 、 態(tài) 度 和 觀 點(diǎn) 。 聲 明 具 有 如 下 特 點(diǎn) :1、 對(duì) 相 關(guān) 事 項(xiàng) 或 問 題 進(jìn) 行 事 實(shí)
2、披 露 或 澄 清2、 表 明 自 己 的 態(tài) 度 和 立 場3、 警 告 、 警 示 他 人 , 保 護(hù) 自 己 的 合 法 權(quán) 益 三 、 聲 明 的 結(jié) 構(gòu) 與 寫 作 要 領(lǐng) 聲 明 一 般 由 標(biāo) 題 、 正 文 、 落 款 三 部 分 組 成 。 正 文 一 般 為 三 分 式 結(jié) 構(gòu) , 開 頭 說 明 發(fā) 表 聲 明 的 緣 由 或 依 據(jù) , 主 體 部 分 一 般 分 條 列 項(xiàng) 寫 出 具 體 的 聲 明 事 項(xiàng) , 最 后 以 “ 特 此 聲 明” 作 結(jié) 。 如 果 開 頭 與 主 體 之 間 已 有 “ 特 作 如 下 聲 明 ” 或 “ 特 聲 明如 下 ” 之
3、類 的 字 樣 , 即 不 寫 “ 特 此 聲 明 ” 的 結(jié) 語 。 聲 明 事 項(xiàng) 單 一不 涉 及 繁 雜 問 題 的 , 主 體 部 分 也 不 必 分 條 列 項(xiàng) 。 【 例 文 一 】 遺 失 聲 明 某 人 遺 失 第 二 (或 一 )代 居 民 身 份 證 ,證 號(hào):36232XXXXXXXXXXXXXX,自 本 聲 明 發(fā) 布 日 起 所 有 與 本身 份 證 有 關(guān) 事 情 概 與 本 人 無 關(guān) 。 特 此 聲 明 XXX X年 X月 X日 【 例 文 二 】 我 廠 膚 陰 潔 商 標(biāo) 已 在 國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總 局 核 準(zhǔn) 注 冊 , 2001年 4月
4、 被 廣西 壯 族 自 治 區(qū) 行 政 管 理 局 評(píng) 為 “ 廣 西 著 名 商 標(biāo) ” 。 產(chǎn) 品 的 外 觀 設(shè) 計(jì) 已 于 1994年 獲得 國 家 外 觀 設(shè) 計(jì) 專 利 (Z L93307762 9)。 根 據(jù) 國 家 商 標(biāo) 法 和 專 利 法 的 規(guī)定 , 我 廠 享 有 膚 陰 潔 商 標(biāo) 專 用 權(quán) 和 外 觀 設(shè) 計(jì) 專 利 權(quán) , 受 法 律 保 護(hù) 。 我 廠 的 膚 陰 潔 系 列 產(chǎn) 品 是 嚴(yán) 格 按 照 國 家 藥 品 標(biāo) 準(zhǔn) 生 產(chǎn) , 并 經(jīng) 嚴(yán) 格 檢 驗(yàn) 和監(jiān) 督 的 藥 品 , 保 證 質(zhì) 量 , 深 受 廣 大 消 費(fèi) 者 歡 迎 。 最 近 發(fā)
5、現(xiàn) 一 些 廠 家 生 產(chǎn) 的 消 毒 劑擅 自 使 用 膚 陰 潔 的 產(chǎn) 品 名 稱 或 者 包 裝 裝 潢 , 在 市 場 上 混 淆 視 聽 , 以 假 亂 真 ,蒙 騙 群 眾 , 嚴(yán) 重 侵 犯 了 我 廠 的 膚 陰 潔 商 標(biāo) 專 用 權(quán) , 也 嚴(yán) 重 損 害 了 消 費(fèi) 者 的 合法 權(quán) 益 。 敬 請(qǐng) 廣 大 消 費(fèi) 者 在 選 購 時(shí) 認(rèn) 準(zhǔn) 源 安 堂 膚 陰 潔 牌 正 宗 藥 品 蛉 : 以 防 誤 購 、誤 用 假 冒 產(chǎn) 品 。 特 此 聲 明 廣 西 源 安 堂 制 藥 廠 2001年 7月 9日 【 例 文 三 】 聲 明 本 公 司 職 工 黃 國 榮
6、已 于 2001年 8月 20日 離 開 本 公司 , 他 在 離 職 后 簽 訂 的 一 切 與 本 公 司 有 關(guān) 的 合 同 及 所作 承 諾 , 一 律 無 效 。 特 此 聲 明 。 廣 州 紅 星 美 凱 龍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2001年 8月 30日 練 習(xí) 1、 假 如 你 是 某 單 位 的 財(cái) 務(wù) 會(huì) 計(jì) , 不 慎 遺 失 了 單 位 一張 支 票 , 請(qǐng) 你 擬 寫 一 個(gè) 適 合 在 報(bào) 紙 上 刊 登 的 聲 明 。 2、 假 如 你 不 小 心 遺 失 了 自 己 的 身 份 證 , 請(qǐng) 寫 一 個(gè) 刊登 在 某 某 報(bào) 上 的 聲 明 。 謝 謝 大 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