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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第一節(jié) 線路網(wǎng)的構成和電纜線路容量的確定23.1.1 民用建筑工程的通信線路網(wǎng)絡設計,應考慮利用現(xiàn)有條件、總圖設計和建筑標準對線路敷設的要求,并結合用戶性質、用戶分布情況和施工維修等條件來確定,必要時可選擇不同敷設方式,通過技術經(jīng)濟比較確定。23.1.2 一般線路敷設方式可分為管道電纜、墻壁電纜、沿電力電纜溝敷設的托架電纜、架空明線及建筑物內(nèi)明、暗配線等方式。23.1.3 電纜線路容量應根據(jù)近期用戶數(shù)及電纜芯線使用率確定。電纜芯線的使用率見表 23-1。電纜芯線的使用率 表 23-123.1.4 民用建筑及工業(yè)企業(yè)一般有多種通信設施,在通信線路中,可和以下幾種線路組成綜合電
2、纜網(wǎng)。一、普通電話線路;二、調(diào)度電話和調(diào)度信號線路;三、控制信號線路;四、直流電鐘線路;五、低電平傳輸?shù)囊纛l信號線;六、報警信號線路(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消防等信號電纜不包括在內(nèi),應單獨敷設)。第二節(jié) 管道電纜線路23.2.1 在民用建筑通信線路工程中,一般不宜采用管道電纜,但下述情況可以采用管道電纜:一、總圖已經(jīng)定型并要求管道隱蔽;二、線路重要有較高安全要求;電纜管道、直埋電纜與其他地下管線和建筑物的最小凈距(米)表 23-2在交叉處煤氣管如有接口時電纜管路應加包封。三、近期出線容量在 400 對及以上而且有發(fā)展;四、與市內(nèi)電話通信管道有接口要求。23.2.2 管道電纜不宜與壓力管道、熱力管道
3、等同設于道路之一側。如管道路由選擇確有困難需同側敷調(diào)時,應符合表 23-2 中規(guī)定。23.2.3 管道內(nèi)一般布放裸鉛包電纜或塑料護套電纜,不得布放鎧裝電纜,在管道內(nèi)不應作電纜接頭。23.2.4 電纜在管道內(nèi)的布放原則:一、電纜管道在管孔內(nèi)的排列順序為:先下排后上排,先兩側后中間;二、同一條電纜在管道段之孔位不應改變;三、一個管孔內(nèi)一般布放一條電纜,如布放二條電纜時,其二條電纜總容量不宜大于 200 對,外徑之和不得大于管孔內(nèi)徑的 2/3;四、管道電纜一般應留備用管孔 12 孔。23.2.5 民用建筑工程采用管道電纜時,宜采用小號入孔,管道及入孔均應作良好的防水處理。23.2.6 管道電纜的基礎
4、一般為素混凝土,如地質不好、地下水位較高、冰凍線較深和要求抗震設防的地區(qū),宜采用鋼筋混凝土基礎和鋼筋混凝土入孔,入孔應盡量采取排水措施。23.2.7 管道電纜宜采用混凝土管群、塑料等、鋼管和石棉水泥管等組成矩形或正方形等形狀埋地敷設,混凝土管的管孔內(nèi)徑一般為 90 毫米。塑料管、鋼管和石棉水泥管等用作主干管道時可用內(nèi)徑大于 75毫米的管子,用作配線管道時可用內(nèi)徑大于 50 毫米的管子。23.2.8 每段管道的最大段長不應大于 150 米,管道的埋深一般為 0.81.2 米。第三節(jié) 直埋電纜線路23.3.1 民用建筑工程在以下幾種情況宜采用直埋民纜:一、總體規(guī)劃要求管線隱蔽;一、用戶點比較穩(wěn)定、
5、集中;三、近、遠期出線容量在 400 對以下,且電纜引出方向相同時。23.3.2 直埋電纜一般采用鋼帶鎧裝電纜,不得采用裸鉛包電纜,如無外界損傷的環(huán)境可采用鉛包油麻護套電纜。在坡度較大(大于 30 度的地區(qū))或電纜可能承受張力的地段,宜采用鋼絲鎧裝電纜,并應采取加固措施。23.3.3 直埋電纜的保護和標志一、直埋電纜四周各鋪 50100 毫米的砂或細土,并在上面復蓋紅磚或混凝土板;二、直埋電纜穿越主干道時,應采用管子保護,并宜適當預留備用管。三、直埋電纜的直線段每隔 200300 米、以及電纜接續(xù)點、分支點、盤留點、電纜路由方向改變處及其他管線交等應設置電纜標志。23.3.4 直埋電纜避免在下
6、列地段敷設一、土壤有嚴重的腐蝕性;二、預留發(fā)展用地和規(guī)劃未定的用地;三、堆場、貨場及廣場;四、盡量避免往返穿越干道、公路及鐵路。23.3.5 直埋電纜不得直接埋入室內(nèi)。直埋電纜需引入建筑物室內(nèi)分線設備時,應換接裸鉛包電纜穿管引入。如引至分線設備之距離在 15米之內(nèi),則可將鎧裝層脫去后穿管引至分線設備。第四節(jié) 架空電纜23.4.1 民用建筑工程在以下幾種情況宜采用架空電纜:一、總圖無隱蔽要求;二、遠期出線容量在 200 對以下;三、地下情況復雜。23.4.2 架空電纜宜采用全塑自承式電纜,也可采用鋼鉸線吊掛塑料電纜或裸鉛包電纜,冰凌嚴重地區(qū)不宜采用架空電纜。沿海地區(qū)及腐蝕較嚴重的地區(qū)不宜采用鋼鉸
7、線吊掛電纜。23.4.3 通信架空電纜一般不宜與電力線路同桿架設。如同桿架設時其架人電纜吊掛高度與其他線路的間距見表 23-3。架空電纜吊掛高度與其他線路的間距(米)表 23-323.4.4 架空電纜與地面、路面等最小距離為 4.55.5 米。23.4.5 每條架空電纜的容量不宜超過 100 對,一般一條吊線只掛一條電纜。當一條吊線需吊掛兩條電纜時,則兩條電纜的總容量不應大于80 對。23.4.6 架空電纜與電力架空線同桿時,宜掛一條吊線,架空電纜專桿架設時,宜不超過兩要吊線。23.4.7 與電力線同桿的架空電纜線路的分線盒不宜裝設在電桿上,應盡量裝設在建筑物的墻上。23.4.8 電話用戶線沿
8、桿架設時,宜采用多溝瓷瓶固定。如電話用戶線布放在電纜掛鉤這內(nèi)時,宜采用塑料護套線而不宜采用鉸合或平行塑料線,其數(shù)量不應超過四對,并不宜在吊線的中間下線。23.4.9 架空電纜不與電力線路同桿時,一般桿距為 3545 米,并應采用水泥電桿。第五節(jié) 墻壁電纜23.5.1 一般辦公樓、工廠車間等建筑宜采用墻壁電纜,墻壁電纜分為吊線式和卡鉤式兩種。23.5.2 墻壁電纜一般應采用塑料電纜或裸鉛包電纜,吊線式墻壁電纜宜采用全工通信電纜,墻壁電纜空量一般每條在 50 對以下為宜,最大不應超過 100 對。23.5.3 卡鉤式墻壁電纜每只卡鉤的間距以 0.50.7 米為宜。其卡設高度,在高層民用建筑及辦公樓
9、等建筑物內(nèi)宜為 2.23.5 米;室外卡設高度宜為 3.55.5 米。23.5.4 吊線式墻壁電纜跨越建筑物時,如跨距大于 20 米或電纜容量大于 30 對時,其線兩端應做終端。23.5.5 墻壁電纜吊線的選擇見表 23-4墻壁電纜吊線選擇 表 23-423.5.6 墻壁電纜不宜在下列地段或環(huán)境中敷設:一、溫度超過 60;二、有較強腐蝕氣體或液體溢出;三、有較強震動;四、應盡量避免與電力線、避雷線、暖氣管、煤氣管、鍋爐或油機的排氣管等管線較叉或接近。23.5.7 墻壁電纜應采取下列保護措施:一、墻壁電纜不應與防雷接地的金屬引下線等接觸。二、墻壁電纜在易受電磁干擾影響的場合敷設時,應加鐵管保護,
10、并將鐵管作良好的接地;三、墻壁電纜穿墻應加套管保護;四、墻壁電纜穿越樓板應加鐵管或塑料管保護,保護高度為距地一般不小于 2.0 米。23.5.8 墻壁電纜與其它線路和管線的最小間距見表 23-5。墻壁電纜與其它線路和管線的最小間距(米)表 23-5注:表中與避雷引下線交越距離為墻壁電纜敷設高度小于 6 米時。第六節(jié) 沿電力電纜溝敷設的托架電纜23.6.1 通信電纜與電力電纜同溝架設時,應盡量各置地溝一側,電纜托架當為單列時,宜占用其中的一層或多層。23.6.2 地溝托架電纜宜采用鎧裝和,如環(huán)境較好的室內(nèi)地溝,可采用塑料電纜敷設。23.6.3 托架之層間間距和水平間距一般與電力電纜相同。23.6
11、.4 與電力電纜同溝架設的托架電纜宜置于托架的上面層次。第七節(jié) 建筑物室內(nèi)配線23.7.1 建筑物室內(nèi)配線方式可分為:一、明配線;二、配線;三、主干電纜或分支電纜為暗配線,用戶線為明配線的混合配線。23.7.2 室內(nèi)本線宜采用塑料電纜線、裸鉛包電纜和一般塑料線。23.7.3 室內(nèi)與線應盡量避免穿越樓層的沉降縫。不宜穿越易燃、易爆、高溫、高電壓、高潮濕及有較強震動的地段或房間。23.7.4 電纜、電線穿管的選擇和管子利用率的確定可參見表 3-6。穿管的選擇 表 23-6注:1.管子彎頭不宜超過二個拐彎,其彎頭角度不得小于 90 度,有彎頭的管段長如超過20 米時,應加管線過路盒。2.直線管段長一
12、般以 30 米為宜,超過 30 米時,應加管線過路盒。3.配線電纜和用戶線不宜同穿一條管子。4.主干電纜不 在樓層平面內(nèi)暗敷設。6.表中括號內(nèi)之數(shù)值為管內(nèi)穿放平行導線時的數(shù)值。23.7.5 室內(nèi)分線設備的設置:一、分線箱(盒)暗設時,一般應預留墻洞。墻洞大小除設置分線箱外,還應將墻洞各邊尺寸增加 1020 毫米的富裕量;二、過路箱一般用作暗配線或電纜管線的連接或接續(xù),如在過路箱內(nèi)增設端子板,可兼作分線箱用。箱內(nèi)不應有其他管線穿過;三、電話出線盒宜暗設,電放出線盒 應是專用出線盒或插座,不應用其它插座代用;四、引進建筑物內(nèi)的電纜容量如大于 200 對時,可設置交接箱或電纜進線箱,裝設 應使進出線
13、方便。23.7.6 民用建筑上升電纜較多時,宜設置電纜豎井,井內(nèi)電纜宜穿鐵管或塑料和明設,如與其他管線(電力線等)合用豎井時,應各占一側敷設。豎井內(nèi)一般應預留 12 條備用管。23.7.7 室內(nèi)配線電纜不 在樓層內(nèi)作橫向敷設,如在特殊情況下需作橫向敷設時,一般以電纜容量不超過 50 對為宜。配線電纜在垂直豎井內(nèi)作縱向敷設時,一般采用不大于 100 對的電纜,在特殊情況下以不超過 150 對為宜。23.7.8 引出建筑物的用戶線在 2 對以下,距離不超過 10 米時,可采用鐵管埋地引至電話出線盒,如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由應采用直埋電纜或直埋塑料護套電纜。第八節(jié) 電纜充氣維護23.8.1 在民用建筑通
14、信線路工程中,如采用裸鉛包通信電纜,其電纜段長超過 100 米時,應考慮氣壓維護。23.8.2 通信電纜氣壓維護可采用人工充氣方式。在充氣段的始末或中段設氣門,電纜充氣方式一般不考慮自動充氣。23.8.3 長距離裸鉛包通信電纜設計充氣維護時,應符合工業(yè)企業(yè)通信設計規(guī)范中有關規(guī)定。第九節(jié) 架空線路23.9.1 在民用建筑工程通信線路設計中,一般不宜采用架空明線線路。根據(jù)需要設計呆空明線線路時,應符合工業(yè)企業(yè)通信設計規(guī)范 的有關規(guī)定。第十節(jié) 接地保護23.10.1 直埋電纜系統(tǒng)接地的工頻接地電阻值,當系統(tǒng)接地間隔為 2公里左右、土壤電組率小于 100 歐米焊,不應大于 10 歐;當土壤電阻率大于
15、100 歐米時,不應大于 20 歐。23.10.2 架空電纜用的鋼鉸線及電纜鉛皮的工頻接地電組值應符合表23-7 的規(guī)定。架空電纜用的鋼鉸線及電纜鉛皮的工頻接地電組值 表 23-723.10.3 直埋電纜采用陰極保護時,陰極保護站工頻接地電組值,應根據(jù)保護電纜所需的排流量、保護站所在地的土壤電阻率的大小、陰極站功率消耗值等綜合考慮確定。23.10.4 直埋電要用陽極保護時,陽極接地電阻值應根據(jù)所需保護的電纜種類和長度確定。23.10.5 架空明線的分線保護放電器(或間隙)及架空接地線的工頻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表 23-8 中的確定。架空明線分級保護及架空地線的工頻接地電阻值 表 23-823.10.6 架空明線終端桿保護設備的工頻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表 23-9 的規(guī)定。架人明線終端桿避雷器的工頻接地電阻值 表 23-923.10.7 電纜分線箱避雷器的工頻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表 23-10 的規(guī)定電纜分線箱避雷器的工頻接地電阻值 表 23-1023.10.8 用戶終端設備裝充的避雷器,其工頻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表23-11 中的規(guī)定。用戶終端設備避雷器的工頻接地電阻值 表 23-1123.10.9 架空電纜與電力線路同桿架設時,電纜及吊線每隔 200 米左右應做一次接地,每隔 1000 米左右應作一次絕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