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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社(銀行)金融研究與宣傳報道用稿考核獎懲辦法
為切實搞好全市農村信用社金融研究和宣傳報道工作,以此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特制定金融研究和宣傳報道用稿獎懲辦法。
一、用稿方式和內容
金融研究、宣傳報道用稿以《農村信用合作》為起點,凡被本刊及各級各類新聞單位、各級各類專業(yè)刊物錄用的金融研究對象與農村信用社有直接或間接關系,宣傳報道主要宣傳農村信用社自己的,計算用稿任務,否則只作參考用稿任務。
金融研究文章若同一篇文章被幾家報紙刊物錄用的有幾家錄用計幾篇任務,并分別予以獎勵。
宣傳報道文章若同一篇文章被幾家新聞單位錄用的,有幾家錄用計幾篇任務,并分別予以獎勵
2、。
與新聞單位或記者、通訊員合作或由新聞單位、記者、通訊員為本單位寫稿而被錄用的同樣計算任務并予以獎勵。
二、用稿獎勵標準。
1、被縣級新聞單位、刊物錄用的金融研究、宣傳報道文章,按稿酬的150%獎勵;
2、被市級新聞單位、刊物錄用的金融研究、宣傳報道文章,按稿酬的200%獎勵;
3、被省級新聞單位、刊物錄用的金融研究、宣傳報道文章,按稿酬的250%獎勵。
被《經濟探討》、《金融》、《農村金融》錄用的金融研究文章,按稿酬的300%獎勵。
被省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節(jié)目,省電視臺新聞聯(lián)播節(jié)目、《》錄用的稿件按稿酬的300%獎勵。
4、被全國級新聞單位、刊物錄用的金融研究、宣傳報道文章按
3、稿酬的350%獎勵。
被《中國金融》、《中國農村經濟》、《農村工作通訊》錄用的金融研究文章按稿酬的400%獎勵;
被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早晚兩大新聞節(jié)目、中央電視臺新聞聯(lián)播節(jié)目、《人民日報》等重要新聞單位錄用的宣傳報道文章,予以特別獎勵。
被上級有關部門錄用,或作為先進交流的文章,亦參照相關檔次予以獎勵,同時計算用稿任務。
5、一律憑稿酬通知復印件到辦公室領獎。
三、設立金融研究宣傳報道單項獎
年終根據各社任務完成情況,評出前五名優(yōu)勝單位,予以表彰獎勵。
四、懲處方式
1、規(guī)定員級每人每年至少寫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金融研究文章,除投稿外,將復印件報聯(lián)社辦公室考核,否則扣工資30元。
2、規(guī)定助師每人每年至少寫1篇不少于2000字的金融研究文章,除投稿外,將復印件報聯(lián)社辦公室考核,否則扣工資50元。
3、規(guī)定中師每人每年至少寫1篇不少于3500字的金融研究文章,除投稿外,將復印件報聯(lián)社辦公室考核,否則扣工資100元。
4、無論中師、助師,還是員,連續(xù)兩年沒寫過1篇文章的,將考慮不予聘用。
5、作為金融研究宣傳報道骨干的每人每年至少寫1篇不少于3000字的金融研究文章,至少有4篇宣傳報道文章被錄用。
6、沒有職稱的員工也要積極寫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