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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年級數學思維訓練:邏輯問題 ( 二 )
編者的話:這道試題是由知名數學教師總結出來的四年
級奧數題型的一個具有代表性的試題,供大家參考,希望對
大家有所幫助!
四年級奧數基礎第二十七講:邏輯問題 ( 二)
本講介紹用假設法解邏輯問題。
例 1 四個小朋友寶寶、星星、強強和樂樂在院子里踢足球,
一陣響聲,驚動了正在讀書的陸老師,陸老師跑出來查看,
發(fā)現一塊窗戶玻璃被打破了。陸老師問:“是誰打破了玻
璃?”
寶寶說:“是星星無意打破的?!?
星星說:“是樂樂打破的?!?
樂樂說:“星星說謊?!?
強強說:“反正不是我打破的?!?
如果只有一個孩子說了實話,那么這個孩子是誰 ?
2、是誰打破
了玻璃 ?
分析與解:因為星星和樂樂說的正好相反,所以必是一對一
錯,我們可以逐一假設檢驗。
假設星星說得對,即玻璃窗是樂樂打破的,那么強強也說對
了, 這與“只有一個孩子說了實話”矛盾, 所以星星說錯了。
假設樂樂說對了,按題意其他孩子就都說錯了。由強強說錯
了,推知玻璃是強強打破的。寶寶、星星確實都說錯了。符
合題意。
所以是強強打破了玻璃。
由例 1 看出,用假設法解邏輯問題,就是根據題目的幾種可
能情況,逐一假設。如果推出矛盾,那么假設不成立 ; 如果
推不出矛盾,那么符合題意,假設成立。
例 2 甲、乙、丙、丁四人同時參加全國小學數學夏令營。賽
3、前甲、乙、丙分別做了預測。
甲說:“丙第 1 名,我第 3 名?!?
乙說:“我第 1 名,丁第 4 名?!?
丙說:“丁第 2 名,我第 3 名。”
成績揭曉后,發(fā)現他們每人只說對了一半,你能說出他們的
名次嗎 ?
分析與解:我們以“他們每人只說對了一半”作為前提,進
行邏輯推理。
假設甲說的第一句話“丙第 1 名”是對的,第二句話“我第
3 名”是錯的。由此推知乙說的“我第 1 名”是錯的,“丁
第 4 名”是對的 ; 丙說的“丁第 2 名”是錯的, “丙第 3 名”
是對的。這與假設“丙第 1 名是對的”矛盾,所以假設不成
立。
再假設甲的第二句“我第 3 名”是對
4、的,那么丙說的第二句
“我第 3 名”是錯的,從而丙說的第一句話“丁第 2 名”是
對的 ; 由此推出乙說的“丁第 4 名”是錯的,“我第 1 名”
是對的。至此可以排出名次順序:乙第 1 名、丁第 2 名、甲
第 3 名、丙第 4 名。
例 3 甲、 乙、 丙、 丁在談論他們及他們的同學何偉的居住地。
甲說:“我和乙都住在北京,丙住在天津?!?
乙說:“我和丁都住在上海,丙住在天津。”
丙說:“我和甲都不住在北京,何偉住在南京。”
丁說:“甲和乙都住在北京,我住在廣州?!?
假定他們每個人都說了兩句真話,一句假話。問:不在場的
何偉住在哪兒 ?
分析與解:因為甲、乙都說“
5、丙住在天津,”我們可以假設
這句話是假話,那么甲、乙的前兩句應當都是真話,推出乙
既住在北京又住在上海,矛盾。所以假設不成立,即“丙住
在天津”是真話。
因為甲的前兩句話中有一句假話,而甲、丁兩人的前兩句話
相同,所以丁的第三句話“我住在廣州”是真的。由此知乙
的第二句話“丁住在上?!笔羌僭?,第一句“我住在上?!?
是真話 ; 進而推知甲的第二句是假話,第一句“我住在北
京”是真話 ; 最后推知丙的第二句話是假話,第三句“何偉
住在南京”是真話。
所以,何偉住在南京。
在解答邏輯問題時,有時需要將列表法與假設法結合起來。
一般是在使用列表法中,出現不可確定的幾種選擇時,結
6、合
假設法,分別假設檢驗,以確定正確的結果。
例 4 一天,老師讓小馬虎把甲、乙、丙、丁、戊的作業(yè)本帶
回去, 小馬虎見到這五人后就一人給了一本, 結果全發(fā)錯了。
現在知道:
(1) 甲拿的不是乙的,也不是丁的 ;
(2) 乙拿的不是丙的,也不是丁的 ;
(3) 丙拿的不是乙的,也不是戊的 ;
(4) 丁拿的不是丙的,也不是戊的 ;
(5) 戊拿的不是丁的,也不是甲的。另外,沒有兩人相互拿
錯(例如甲拿乙的,乙拿甲的 ) 。
問:丙拿的是誰的本 ?丙的本被誰拿走了 ?
分析與解:根據“全發(fā)錯了”及條件 (1)?(5),可以得到表
1:
由表 1 看出,丁的本被丙拿了。此時,再繼續(xù)推理分析不大
好下手,我們可用假設法。由表 1 知,甲拿的本不是丙的就
是戊的。
先假設甲拿了丙的本。于是得到表 2,表 2 中乙拿戊的本,
戊拿乙的本。兩人相互拿錯,不合題意。
再假設甲拿戊的本。于是可得表 3,經檢驗,表 3 符合題意。
所以丙拿了丁的本,丙的本被戊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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