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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5課、中國古代官員的選拔與管理
【課程標準】
1、 了解中國古代官員選拔方式的更迭過程和不同階段的特征
2、 知道中央集權體制下古代中國的官員考核和監(jiān)察制度
【知識梳理】
一、中國古代官員的選拔一選官制度的演變
1、 西周至春秋:世官制(世卿世祿制)
(1) 方式:世襲
(2) 標準:血緣親疏
(3) )結果:①貴族世代壟斷高官
② 春秋戰(zhàn)國時期隨著分封制、宗法制被破壞而遭到破壞。
2、 春秋戰(zhàn)國:舉薦與軍功爵制(薦舉功勞制)
(1) 背景:尚賢思想興起,各國爭霸圖強。
(2) 標準:才能或軍功,鼓勵薦舉有才能的人為官,或依據軍功大小授予官職。
(3) 結果:廢除
2、了貴族的世襲特權,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
3、 秦代:“以法為教” “以吏為師”制度
(1) 含義:向官吏學習律令而為官。
(2) 實質:摒棄諸子學說,專任法家思想。
(3) 影響:形成了思想文化上的專制,造成了嚴重的倒退。
4、 漢代:察舉制
(1) 含義:察舉指先考察而后推舉,重點考察被舉者在鄉(xiāng)里的輿論評價和為官能力,然后
推薦為官或提拔任用。
(2) 標準:品行(主要)、才學、孝廉。
(3) 形式:察舉分常科和特科。
??茷闅q舉,有人數規(guī)定,有具體標準,如孝廉茂才(秀才)等。
特科有具體標準但無固定時間,如賢良方正、賢良文學、明經等。
(4) 評價:
3、① 作用:察舉制是一種比較完備的選官制度,為兩漢政權選拔了大批人才。
② 局限:東漢后期,選官權操縱在世家大族手中、難以選拔到真正的人才。
5、 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
(1) 背景:漢末政治與社會秩序大亂,豪強大族控制了地方選人權。
(2) 推行:220年,魏王曹丕
(3) 途徑:中正定品、吏部授官
在各州、郡設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擔任,中正根據家世、道德和才能
評定州、郡士人的資品,分為九等,寫出評語,稱為“狀”。獲得資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4) 標準:
家世、道德、才能一家世。
隨著門閥士族勢力的發(fā)展,中正選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
(5
4、) 評價:
① 意義:將選官權收歸中央,加強了中央集權。
② 局限:逐漸形成了 “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用人局面。
6、 隋唐至明清:科舉制
(1) 特點(途徑):分科考試
(2) 標準:才學、考試成績
(3) 發(fā)展歷程:
①隋唐:開始實行
A. 背景:南北朝以來,寒門庶族勢力上升,他們希望打破門閥士族壟斷政治的局面,積極
要求參政。
B. 內容:分為制舉和常舉。制舉是皇帝自設科目考試選人;常舉每年舉行,科目有秀才、
明經、進士等兒十種,其中明經和進士最受社會重視??荚嚭细裰皇侨〉脼楣俚馁Y格,還需
吏部選拔后方可正式任官。
② 兩宋:發(fā)展完善,“取士不問家世”,
5、科舉成為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
③ 元朝:中落
A. 官員選拔,部分保留了蒙古傳統(tǒng)方式(世襲、軍功)。
B. 1313年,元仁宗下詔恢復科拳。但仍時斷時續(xù),科舉錄取人數不多,官員中科舉出身比
例不高。
④ 明清:鼎盛
A. 形式:科舉考試分為鄉(xiāng)試、會試、殿試三級。
a. 鄉(xiāng)試: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考中者稱為“舉人”。
b. 會試:由禮部主持,于鄉(xiāng)試次年春天舉行,考中者成為“貢士”。
c. 殿試:在會試后舉行,由皇帝主持,通過者成為進士。進士分三甲:一甲三名分別為狀
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等;二甲、三甲均取若干名,分別賜進士出身和同進士出身。
B. 生源:國子監(jiān)和府、州
6、、縣學的學生
C. 內容:從四書五經中命題
【歷史縱橫】明朝南北卷制度
明朝科舉考試中的南北分卷制度適應經濟簞心南移的需要,選拔不同地域優(yōu)秀人才的需要
(4) 評價:
積極:①打破世家大族壟斷官場的局面,加強了中央集權。
② 擴大了統(tǒng)治基礎,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
③ 對西方文官制度產生深遠影響。
消極:①知識階層熱衷追求功名利祿,阻礙科技進步,中國落后于世界潮流。
②明清時期的八股取士嚴重束縛人們思想。
二、中國古代官員的管理
(一) 中國古代官員的考核:
1、 秦漢時期:上計制
(1) 考核標準:土地人口、財政收入、治安情況
每年歲末,各縣、侯國將一年來的戶口墾
7、田,錢谷入出、盜賊多少等情況匯集到郡國,再由
郡國匯總,制成計薄(集薄),上報中央,稱為”上計”。
(2) 考核官員:御史參與審核計薄,防止造假。
(3) 作用:考核結果是官員賞罰的依據
2、 魏晉南北朝:流于形式
因門閥士族勢力強大,戰(zhàn)亂頻仍,雖然曹魏、西晉、北朝制定了相應的考核法規(guī),但大都流
于形式
3、 隋唐
(1) 負責部門:尚書省吏部
(2) 考核方式:
① 隋朝九品以上官員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員到中央報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縣考察。
② 唐朝以品德和才能為標準考核官員。分為九等,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官員的升降。
4、 宋朝:制定了嚴格的標準考核官員。
5、
8、 明朝:考滿和考察
(1) 考滿:官員任職滿3年稱“初考”,滿6年稱“再考”,滿9年稱“通考” °考核結
果分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等,是決定官員正常升遷或降、調的依據。
(2) 考察:外地官員三年次的朝覲考察(外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處官員的
貪酷和不作為。
6、 清朝: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計,分別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7、 特點:考核方法與法規(guī)完善;考核重德尚能;據考核結果獎懲激勵。
(二) 中國古代官員的監(jiān)察
1、 秦漢時期:
(1) 中央監(jiān)察體系:秦漢建立了以御史大夫為首的中央監(jiān)察體系。
(2) 地方監(jiān)察制度
① 秦:監(jiān)御史
② 漢(武帝):(州)刺
9、史
A. 目的:加強中央集權,澄清吏治。
B. 主要內容:漢武帝將全國劃分為13州部,每州設刺史1人。刺史位卑權重,代表皇帝巡
行郡國,依照朝廷規(guī)定的監(jiān)察法規(guī)糾舉豪強和郡國守、相的不法行為。
C. 影響:巡視監(jiān)察制度延續(xù)下來。
2、 隋唐
(1) 中央:御史臺為最高監(jiān)察機構,其長官為御史大夫。
(2) 地方:唐太宗將全國分為十道監(jiān)察區(qū),委派監(jiān)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監(jiān)察。對地方有
巨大震懾作用。
3、 宋朝:
(1) 中央:承唐制設御史臺。宋朝監(jiān)察制度的重要變化是臺諫合一,御史擁有了諫官的議
事權,諫官擁有了御史的監(jiān)察權。
(2) 地方:地方則劃分路作為監(jiān)察區(qū)。設四監(jiān)司、通
10、判
4、 元朝:
(1) 中央:御史臺
(2) 地方:行御史臺、肅政廉訪司
5、 明朝:都察院和六科,合稱“科道",行使監(jiān)察權
(1) 中央:
都察院監(jiān)察御史一一負責糾察內外百官
六科給事中一一負責皇帝制敕與大臣奏疏的封還駁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 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
(3) 特點:御史和六科給事中品級雖低(正七品),但權力很大
6、 清朝:
(1) 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監(jiān)察百官
(2) 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
7、 特點:
以政府官員為監(jiān)察對象;位卑而權重;直接隸屬于皇帝。
三、認識:中國古代官僚制度始終圍繞著皇權(君主專制)的強化、中央集權
11、的加強而變
化,是鞏固統(tǒng)治的一種手段。
【知識拓展】
一、 中國古代選官制度小結:
1. 選官標準:品行家世一學識才能
2. 選拔方式:地方舉薦一中央考試選拔
3. 選拔趨勢:體系化、公開化、制度化、公平化
4. 實質:把官員的選拔權收歸中央,加強中央集權
二、 本課內容總結:
選官制度
考核
制度
監(jiān)察制度
西周至
春秋
世官制;薦舉功勞制
\
秦
“以法為教” “以吏
為師”
上計
制
(1)中央監(jiān)察體系:秦漢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
漢晚期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漸成
漢
察舉制
為最高監(jiān)察官)為首的中央監(jiān)察體系。
12、
(2)地方監(jiān)察制度
① 秦:監(jiān)御史
② 漢(武帝):(州)刺史
兩晉南
北朝
九品中正制
流于
形式
隋唐
科舉制開始實行
書部考
吏行
尚省進核
中央:御史臺為最高監(jiān)察機構
地方:唐太宗將全國分為十道監(jiān)察區(qū)
宋
科舉制完善
“磨
勘”
(1) 中央:承唐制設御史臺臺諫合一。
(2) 地方:地方則劃分路作為監(jiān)察區(qū)。設四監(jiān)
司、通判
元
部分保留了蒙古傳
統(tǒng)方式
1313頒科舉詔,宣布
次年開考,恢復科舉
制,時斷時續(xù)
(1) 中央:御史臺
(2) 地方:行御史臺、肅政廉訪司
明
科舉制鼎盛
考滿
考察
(1) 中央
13、:
都察院監(jiān)察御史一一負責糾察內外百官
六科給事中一一負責皇帝制敕與大臣奏疏的封
還駁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 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
清
京察
大計
(1) 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監(jiān)察百官
(2) 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
選官制度
考核
制度
監(jiān)察制度
西周至
春秋
世官制;薦舉功勞制
\
秦
“以法為教” “以吏
為師”
上計
制
(1) 中央監(jiān)察體系:秦漢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
漢晚期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漸成
為最高監(jiān)察官)為首的中央監(jiān)察體系。
(2) 地方監(jiān)察制度
漢
察舉制
①
14、 秦:監(jiān)御史
② 漢(武帝):(州)刺史
兩晉南
北朝
九品中正制
流于
形式
隋唐
科舉制開始實行
尚書
省吏部
進行考
核
中央:御史臺為最高監(jiān)察機構
地方:唐太宗將全國分為十道監(jiān)察區(qū)
宋
科舉制完善
“磨
勘”
(1) 中央:承唐制設御史臺臺諫合一。
(2) 地方:地方則劃分路作為監(jiān)察區(qū)。設四監(jiān)
司、通判
元
部分保留了蒙古傳
統(tǒng)方式
1313頒科舉詔,宣布
次年開考,恢復科舉
制,時斷時續(xù)
(1) 中央:御史臺
(2) 地方:行御史臺、肅政廉訪司
明
科舉制鼎盛
考滿
考察
(1) 中央:
都察院監(jiān)察御史一一負責糾察內外百官
六科給事中一一負責皇帝制敕與大臣奏疏的封
還駁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 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
清
京察
大計
(1) 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監(jiān)察百官
(2) 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