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糧食生產與農民的生活水平
《明清時期的糧食生產與農民的生活水平》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明清時期的糧食生產與農民的生活水平(24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明清時期的糧食生產與農民的生活水平 郭松義 幾年前 筆者曾就清代的糧食生產寫過些東西 i 1 若干年過去了 現(xiàn)在重新回顧 感到不但在內容上有不少需要補 充 而且在論點上也有修正的必要 另外 鑒于學術界對明代的畝產至今觸及不多 故又向上追溯 寫了明代一段 因為 課題的涉及面較廣 難度較大 盡管筆者作了較多的思考 但一定還有很多漏洞 祈盼方家不吝指正 一 糧食畝產記錄 計算糧食畝產量 從方法上說屬于統(tǒng)計學的范疇 其前提必須有大量系統(tǒng)的數(shù)字資料 遺憾的是在明清兩代 這樣的 條件很大程度上并不存在 即使已經掌握的數(shù)字 也因各地的畝積或量器衡器方面的差異而難以做到精確劃一 ii 2 出于 如此等等情況 我們在計算明清糧食畝產時 只能根據(jù)現(xiàn)有條件 采取宜粗不宜細的原則 作出大體匡估 明清兩代統(tǒng)共 544 年 公元 1368 一 1 9 1 1 年 其中明代 276 年 公元 1368 1644 年 清代 268 年 公元 1644 1 9 1 1 年 雖然那時的農業(yè)發(fā)展速度不像今天有現(xiàn)代化科技作后盾 可以十幾年 幾十年一大變 但是前后五百多年 畢竟 不是個短時間 其中充滿著治亂變化及諸如政府政策的調整 人口的增減 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改變 工商業(yè)的興衰等等 都會對 農業(yè)發(fā)展產生直接和間接的影響 反映在糧食畝產上 也會有升有降 請先看一下近年來一些學者對明清糧食畝產所持的看法 見表 1 iii 3 表 1 有關學者對明清兩代畝產的推算 時代 畝產量 時代 畝產量 時代 畝產量 美 珀金斯 明前期 每市畝 139 斤 清中期 203 斤 清晚期 243 斤 公元 1400 年 公元 1770 年 公元 1850 年 吳慧 明代 343 市斤 清前中期 367 市斤 史志宏 明盛世 243 市斤 清 1840 年前夕 310 市斤 上述畝產數(shù)字 有的是照著這樣的公式計算得出的 按人計算的糧食產量 人口數(shù) 糧食耕地面積 單產量 由此得出的單產數(shù)字是每一單位耕地面積的單產量 而不是每一單位播種面積的單產量 iv 4 也有的是根據(jù)當時記 錄的畝產量數(shù)字 再參照不同耕地的比例 復種指數(shù)等綜合統(tǒng)計而成 對于各人的計算方法 作者不想妄評 值得注意的 是三組數(shù)字間有很大的差距 當然 根據(jù)現(xiàn)有的資料 要得出完全相同的數(shù)字是不可能的 但出入那么大 說明學術界對 明清兩代糧食畝產的看法并不一致 基于以上情況 我們也根據(jù)掌握的資料 試著作了一些評估 先排列明清各時期的畝產數(shù)字 首先說明代 明代的畝產記錄不多 所以無法按時期細分 不過因自然條件不同 作 物種植和產量各有差別 可以分成南方稻作區(qū)和北方旱作區(qū)兩大塊 它們的自然分界一般以淮河和秦嶺為界 以南為稻作 區(qū) 以北屬旱作區(qū) 當然 這不是說稻作區(qū)中沒有旱作地 至少在某些丘陵山地和沿海沙地 因無法蓄水而只能種植旱作 在北方 稻田亦時有所見 在南方稻作區(qū)中 相對來說 畝產記錄較多的是長江下游的江浙沿太湖平原地區(qū) 列表 2 表 2 明代沿太湖平原區(qū)糧食畝產舉例 時 代 地 區(qū) 畝產 石 資 料 出 處 正德 上海 1 5 3 米 同治 上??h演志 卷三十 嘉靖 松江 上田 2 5 3 米 何良俊 四友齊業(yè)說 卷一二 下田 1 5 米 嘉靖 常熟 1 一 2 嘉靖 常熟縣志 卷四 天啟 浙江海鹽 上農 2 5 天啟 海鹽縣國經 卷四 崇楨 桐鄉(xiāng) 大熟米 3 春花 1 5 平年 3 張履樣 補農書 明末清初 蘇州 1 3 顧炎武 日知綠 卷一十 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太湖平原區(qū)自宋以來 已是全國出名的糧食高產區(qū) 上述畝出米 2 石 3 石 應是全國最高單產量 又據(jù)萬歷 通州 志 言長江北岸的通州 今南通 豐年上田畝出谷 3 石 次田 2 石 下田 1 石 與出米相比 便少了一半 明代中期后 湖廣和廣東也有輿太湖平原區(qū)大致相同的畝產 見表 3 表 3 明代湖廣 廣東畝產舉例 時代 地區(qū) 畝產 石 資料出處 嘉靖 湖廣長沙府 上田 2 5 中田 2 下田 1 嘉靖 長沙府志 卷三 天啟 長沙 豐年畝 7 榖 李騰芳 李湘洲文集 第三 增遼餉呈議 崇禎 長沙 幾年所入畝不逾 2 石 堵允錫 堵文忠公集 卷二 地方利弊十疏 崇禎 瀏陽 湘鄉(xiāng) 種谷不糞畝收榖 1 石 畝收無過 3 石 明知縣馮祖望 八難七苦談 嘉慶 瀏陽縣志 卷 三六 同治 湘鄉(xiāng)縣志 卷二 引明知縣揭士奇言 正德 嘉 廣東南海 上田 10 霍韜 霍渭厓家訓 田圃 靖間 中田 7 下田 5 嘉靖 欽州 3 4 嘉靖 欽州志 卷三 萬歷 博羅 1 3 西園存稿 卷二六 上述畝產記載中 廣東南海縣上田 1 O 石 中田 7 石 下田 5 石 以谷折米便是 5 石 3 5 石和 2 5 石 其上田比太 湖平原區(qū)同等則田一季出米 3 石 或加春花 1 5 石 共 4 5 石 還高出 O 5 石 不過據(jù)張履祥在 補農書 中說 在浙 江湖州的下路湖田 也有畝收米 4 5 石的 原因是 田寬土滋也 看來水沃地肥 再加上畝積偏大 是那里畝產高的重 要條件 其實 南直蘇松地區(qū)的浙江嘉湖一帶 畝積窄小是眾所周知的 顧炎武在談到 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中 就對此 有過議論 v 5 今人陳恒力的 補農書研究 專門就浙江湖州一帶畝稹作過考訂 vi 6 廣束南??h畝產量之所以高 一 是畝積較太湖平原區(qū)大 二是南??h位于珠江三角洲 自然條件好 到明代后期 整個珠江三角洲的產量都提高了 南海 不過是 其中的典型 表 3 中 產量出入較大的是湖廣長沙府 包括湘鄉(xiāng)和瀏陽二縣 它們均系該府轄縣 由谷 0 7 石至接近 3 石 不等 這里除了土地等級不同以外 O 7 石和 1 石的說法 我很懷疑是當時官員為了說服朝廷不要再加征賦課 有意把產 量朝低的方面說 另外 我們還收集到明代廣西南寧和弘治時貴州興隆衛(wèi) 今黃平縣 的兩則糧食畝產記載 前者言 每 一畝得谷二石者為上 vii 7 說的似乎是最高畝產 后者見于周瑛 輿隆衛(wèi)學丁祭碑記 有學田七畝 召田力耕 歲 獲白粲 l 50 石零 平均畝出米 2 石多 viii 8 同為 2 石 一說是谷 另一說的是米 后者產量要高于前面一倍 為了進一步弄清南方稻作區(qū)的畝產 我們試就祭舉田的定額租進行推算 按照一般慣例 額租量約相當于正常年產量 的一半 當然也有超過或不足一半的 但多數(shù)看來 用地租額的一倍計算正常年產量是說得通的 有關遣部分資料 有的 采自李文治的 明清時代封建關系的松解 ix 9 一書 也有一些是著者獨自輯錄的 其出處列于表后 見表 4 將表 4 和表 2 3 對照起來考察 明代的南方稻作區(qū) 單產稻谷一般在 1 石多到 2 石多 也有超過 3 石 4 石 少數(shù)條 件好的達到 5 6 石 甚至更多 當然在山區(qū)和海邊湖灘沙地 土質差 生產條件惡劣 畝產不高 多的 1 石上下 少的不 滿石 在明代 南方的一年兩熟制農業(yè)已相當普遍 少數(shù)還有一年三熟的 一般說來 兩熟制以秋作為主 春作產量約為 秋作的一半 如我們引 補農書 所言 秋作米 3 石 春花 1 5 石即屬此 這樣 一般田地可達 2 石到 3 石 稍上者 4 5 石 上上 5 6 石或 7 8 石 不過這都是指谷或原糧 米或精糧就會遞減一半 災年或大熟年另當別論 表 4 由租額估測南方稻作區(qū)的畝產 時代 地區(qū) 總畝數(shù) 租額 石 畝租 石 約估畝產 石 洪熙 南直吳江 昆 山 1 2 武進縣 1 2 崇禎 蕪湖縣 24 5 米 14 7 0 6 1 2 嘉靖 浙江烏程縣 50 140 795 圩田 40 圩田 110 37 圩田 10 米 187 494 米 1 1 277 米 1 1 米 1 2 米 0 9 2 2 354 2 2 2 4 1 8 隆慶 湖州府 45 150 40 0 89 0 4 1 78 0 8 隆慶 江山縣 225 榖 184 0 82 1 64 萬歷 江西南昌府 115 4 45 34 榖 324 8 榖 54 5 2 8 1 2 5 6 2 4 萬歷 上饒縣 130 825 217 1 66 3 32 湖廣豐陵縣 115 6 榖 107 0 91 1 82嘉靖 耒陽縣 30 30 30 29 1 0 97 2 1 94 隆慶 嘉靖 湘潭縣 250 88 9 200 62 2 0 8 0 7 1 6 1 4 隆慶 益陽縣 50 米 30 0 6 1 2 萬歷 湘鄉(xiāng)縣 190 114 0 6 1 2 萬歷 攸縣 70 榖 129 16 1 84 3 68 寶慶府 240 12 榖 343 65 1 43 2 86崇禎 茶陵州 118 32 榖 118 32 1 2 萬歷 廣東新寧縣 82 52 82 榖 123 6 151 55 1 5 1 85 3 3 7 隆慶 萬歷 新興縣 92 46 4 436 榖 125 榖 70 榖 580 54 1 36 1 08 1 33 2 72 2 16 2 66 嘉靖 開建縣 11 榖 17 1 55 3 1 崇禎 曲江縣 176 3 榖 198 1 12 2 24 崇禎 羅定州 86 6 榖 173 2 2 01 4 02 萬歷 海陽縣 23 8 21 100 39 16 19 5 200 1 645 0 928 2 3 29 1 858 4 萬歷 天啟 揭陽縣 73 5 31 8 12 3 10 16 23 8 84 56 67 23 57 12 5 27 5 42 3 1 14 1 78 1 93 1 25 1 72 1 77 2 28 3 56 3 86 2 5 3 44 3 54 崇禎 4 4 2 4 嘉靖 惠來縣 81 26 茶田 園田 33 87 3 83 26 20 84 1 02 0 6 0 96 2 04 1 2 1 92 澄??h 75 9 72 0 95 1 9 普寧縣 80 81 1 2 遂溪縣 8 13 2 榖 8 榖 13 2 1 1 2 2 廣西容縣 10 44 9 3 榖 20 榖 13 1 92 1 44 3 84 2 88 富川縣 77 1 米 32 9 0 43 0 86 萬歷 岑溪縣 700 榖 247 6 0 35 0 7 嘉靖 永春縣 24 25 園地 10 20 20 0 82 2 1 64 4 隆慶 惠安縣 40 榖 48 1 2 2 4 萬歷 泉州府 10 4 19 7 1 9 3 8 明后期 四川 上田榖 1 2 2 4 嘉靖 忠川 60 25 榖 30 榖 11 0 5 0 44 1 0 88 萬歷 播州宣慰司 遵義府 16 13 16 榖 11 2 榖 7 86 0 7 0 6 1 4 1 2 成化 云南蒙化府 59 1 榖 46 0 78 1 56 注 表中另見資料如下 明宜宗寶錄 卷六 萬歷 六安州志 卷二 嘉慶 蕪湖縣志 卷四 同治 南昌府志 卷一 六 同治 廣信府志 卷四之二 同治 茶陵州志 卷一三 道光 重輯新寧縣志 卷一十 光緒 潮州府志 卷二四 萬歷 雷州府志 卷一十 乾隆 海澄縣志 卷二 明經世文編 卷一三四 胡世寧 為定冊籍以均賦役疏 道光 忠州州志 卷六 道光 遵義府志 卷二三 在明清時期 常有人這么說 南方生產糧食論石 北方生產計斗 石和斗是量器中的兩個不同等級 通常 1 O 斗才算 1 石 論石或計斗 說明北方地區(qū)限于水土和自然條件 在產量上有著很大差異 嘉靖 隆慶間 戶部尚書葛守禮言 北方地土瘠薄 每畝收入不過敷斗 x 10 又如葉盛提到成化二年 公元 l 466 年 在北直宣府 今宣化 一帶種地 40 萬畝 待秋收獲 得粗細糧 7 4000 石 平均畝收不足 2 斗 xi 11 還有像北直河間府故城縣 履畝得五六斗 六七斗 即慶有余矣 xii 12 不過也不是所有田地都那么低產 山東濮州一帶 自黃河南徙 原來沿河床周圍地區(qū)土地肥美 樹 藝豐沃 每畝竟可收 7 8 斛 xiii 13 按照二斛為石的度量衡標準 7 8 斛 便是 3 4 石 又如河南懷慶府 上田歲收 可達 2 石 多的到 3 4 石 下田不滿石 乃至 3 4 斗 xiv 14 懷慶往北的彰德府臨漳縣 地居漳水衛(wèi)河之間 土肥水足 沃衍無崗阜 田收畝皆十斛或八斛 xv 15 畝產比懷慶府還高 還有同是宣府 以及宣府西邊的大同一帶 崇禎時 兵部尚書盧象升為解決那裹的軍食 曾大興屯政 據(jù)說可畝收 l 鐘 xvi 16 鐘也是古代的計量單位 每鐘約相當 3 石 這 樣的產量 即使在南方也不算是低產了 不過據(jù)筆者考察 上述畝當指大畝 在明代 北方諸省向有以大畝為計的 如合 2 3 小畝為 1 大畝 甚至有 6 7 小畝為 l 畝的 xvii 17 所以 3 4 石也就是 1 石多 畝產 1 石上下 這在明代北方地區(qū) 亦時有可見 明初陜西新墾地 就有畝產超過 1 石的 西邊的岷州衛(wèi) 今岷縣 有學田 1 40 畝 均系 負郭沃壤 雇人耕 種 歲可收 1 50 石 平均畝產 1 07 石 后經兵燹 改為召田完租 定額 3 9 石 說明已不能維持往昔的產量了 xviii 18 又據(jù)北直隸人梁清標回憶他家鄉(xiāng)老一輩人說 在正定 明嘉靖時墾田 1 畝 收谷 l 石 也是后來生產條件惡化 到萬歷 年間遞減到畝收不足 5 斗 xix 19 再如天津葛沽 白塘一帶 東邊臨海 多鹽堿斥鹵之地 間或近河有水滋潤 可點種豆 類 畝收不過 2 斗 但當改善耕作環(huán)境 開渠筑堤 又勤種勤糞 每畝竟得薯豆 1 2 石 較前增產 4 5 倍到 7 8 倍 說 明祇要土地有肥力 又耕作得法 即使是旱作區(qū) 畝產也可論石而計 xx 20 為了再對上面的畝產有所驗證 也用實物額租換算產量的方法 試作表 5 按照表 5 再比較前說的說法 明代北方旱作區(qū)糧食畝產土地 1 石左右 其次是 6 7 斗 5 6 斗 再次 3 4 斗 也 有 2 3 斗 乃至不滿斗的 明代北方兩年三熟制已有一定的規(guī)模 這樣上地可超過 1 石 如 1 4 1 5 1 2 1 3 以 及 1 石上下 中等田地可達 7 8 斗 5 6 斗 下地 2 3 斗 由于水稻的產量較麥 黍等旱地作物要高 所以在水源充足 自然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北方農民也有種植水稻的 有 的還由政府直接試驗 倡導 從所記畝產量看并不亞于南方 如 嘉靖間山西沁州開渠引水種稻 畝收 2 鐘有奇 xxi 21 表 5 由額租估測北方旱作區(qū)的畝產 時 代 地 區(qū) 土地面積 畝 租額 石 每畝租額 石 約估畝產 石 嘉靖 北直永年縣 147 谷 73 5 0 5 1 明前期 山東黃縣 588 谷 20 0 034 0 069 萬歷 120 谷 24 0 2 0 4 萬歷 招速縣 100 谷 20 0 2 0 4 萬歷 文登縣 120 谷 24 0 2 0 4 萬歷 蓬萊縣 450 谷 45 0 1 0 2 58 谷 5 8 0 1 0 2 234 谷 46 8 0 2 0 4 崇禎 山西安邑縣 203 谷 36 56 0 18 0 36 萬歷 陜西藍田縣 60 谷麥 22 16 0 37 0 74 萬歷 寧夏衛(wèi) 394 米麥 197 0 5 1 注 上表資料出處 除李文治書外 另見光緒 重修廣平府志 卷二九 康熙 黃縣志 卷二 道光 招遠縣志 卷 三 道光 文登縣志 卷一 道光 蓬萊縣志 卷二 山東青州府 海上斥鹵 原濕之地皆宜稻 播種苗出 耘過四五遍 即生而待獲 但雨旸以時 可收五六石 四五石 xxii 22 萬歷間 天津葛沽 白塘濱海區(qū) 開渠引水種稻 2000 畝 糞多力勤者 畝收四五石 xxiii 23 萬歷末 徐光啟言北直房山 淶水二縣 沿琉璃河和拒馬河兩岸 可開渠種稻 每畝歲可收二三石 xxiv 24 不過畢竟因種植零星 有的興廢無常 而且產量也不穩(wěn)定 所以從總體看 還不能占有一定的位置 由于以上我們引用的畝產數(shù)據(jù)基本上都以嘉靖后為主 故所指產量祇能代表有明后期 在前期 雖然也有與后期相等 或稍高的產量 但總體權衡 可能要低于明后期 這從元代或元末的畝產對比中便可作出估測 據(jù)有的學者考訂 元代北 方以種粟為主 照原糧計 低的 3 4 斗 高的可達 1 石 更低的還有不到 2 斗 南方出稻米 浙西 嘉興路 上等和較好的 田土每畝產米 3 石或 2 石 綜合平均應在 l 一 2 石間 作高一點的估計 每畝 1 5 2 石 浙東地區(qū)的糧食產量高的可達 米 2 石 甚至更多一些 低的則僅 2 3 斗 就多數(shù)而言 應在 l 一 1 5 石之間 從整個南方農業(yè)生產水平說 浙西應是 上等 浙東為中 浙東的平均畝產 大體代表南方的平均產量 xxv 25 明初的水平 應與元代相差不遠或稍有超過 但不如明代后期 相比起來 清代能夠查見的糧食畝產數(shù)據(jù)較明代要多得多 筆者在先前發(fā)表的文章中 曾輯錄了上千個畝產數(shù) 盡管 要用遣千把個數(shù)據(jù)來說明有清二百來年的糧食產量仍顯得力不從心 但是多一些數(shù)據(jù) 總比像明代那樣數(shù)據(jù)嚴重不足要好 得多 因為它至少能多一點旁證 把估測弄得更準確些 從先前所錄的數(shù)據(jù)來看 直到清代中葉 江浙沿太湖平原區(qū)的畝產繼續(xù)保持著高勢頭 其中像乾隆浙江 長興縣志 記載的畝產米 6 7 石 順 康時江蘇松江府華亭 婁 青浦等縣畝出米 3 4 石 xxvi 26 康熙間太倉州畝產米 2 4 3 6 石 xxvii 27 以及順康之際 浙江海寧州 合米麥豆 中田產 3 石以上 腴田 4 5 石以上 xxviii 28 說明出米 3 4 石乃至 6 7 石 并不是稀奇的事了 在廣東珠江三角洲 明代已有高產記錄 至清代 東部的潮汕平原及其沿江地帶都 有畝產榖 3 4 石 5 6 石 甚至 7 石以上的記載 據(jù)當時有人估算 粵田上者收十一籮或十籮 次八九籮 下者五六 籮 xxix 29 閩粵一帶有以籮為量器的習慣 通常 2 籮為石 這樣上田畝收稻谷 5 6 石 次田 4 石上下 下田 2 3 石 大致代表了廣東的水平 清代南方稻作區(qū)糧食生產發(fā)展最顯著的當推湘鄂兩省 湖南尤為突出 湖北 湖南即明代的湖廣 省 清初仍是 后一分為二 湖廣省在明初農業(yè)生產位居中中 明中葉已有 湖廣熟 天下足 的諺稱 到了清代 這一 諺傳更為很多人所樂道 甚至連皇帝也不例外 兩湖的糧食高產區(qū)主要分布在沿長江 洞庭湖以及漢江與湘 資 澧 沅 諸水下游平原區(qū) 高產記錄像湖北江陵縣 附郭膏腴之田 每畝收獲不下五六石 xxx 30 鄂東黃梅縣泉甘土沃 計畝 亦 可獲五六石不等 xxxi 31 在湖南 這樣的記錄就更多了 那裹習慣以下種多寡計算田土面積 大致每斗種田便是 1 畝 湖南早稻 布種一斗 豐年可收毛谷六石 次收四五石不等 xxxii 32 具體到各州縣 益陽近 資水之田 畝收 谷五石 xxxiii 33 宜章 上田一畝 獲谷五石 xxxiv 34 在辰州 有人置義田 25 5 2 畝 歲收凈谷 985 74 石 平均約估畝產達 7 石多 xxxv 35 再如湘鄉(xiāng)朱爵生家有田產一宗 畝產谷五石 還說不是高產 xxxvi 36 其它桂陽 衡陽 寧鄉(xiāng) 城步 邵陽 安東等許多州縣都有畝產 4 石或超過 4 石的記載 甚至連僻居湘西多山的永綏廳 水田也可畝收谷 4 石 到了清末因改良土壤 畝產增至 6 石 xxxvii 37 當然 兩湖地區(qū)也有畝產 1 2 石田 但總體產量提高 遣是無可否 認的 清代糧食生產大發(fā)展的還有四川 那裹的成都平原號稱天府之國 本來就是糧食高產區(qū) 明清之際由于連年戰(zhàn)亂 曾 給四川經濟造成很大的破壞 都江堰灌區(qū)亦處于嚴重失修狀態(tài) 清朝政府為吸引外來勞動力進川 曾發(fā)布了各種優(yōu)待政策 并出現(xiàn)了 湖廣填四川 的說法 這些從兩湖 閩粵以及其它省分到來的農民 不但是一批勞動生力軍 同時也帶去了不 少好的生產技術和新農作物品種 及至雍正時 已有 產米之鄉(xiāng) 的美譽 xxxviii 38 并被人稱之謂 各省米谷 惟四川 所出最多 xxxix 39 當時成都平原的水稻畝產達到 4 5 石 6 7 石 就全省水平而言 亦輿兩湖相差不遠 再有像臺 灣的開發(fā) 以及廣西成為糧食輸出省 等等 都說明清代糧食生產方面所取得的進展 其實 清代糧食畝產的提高 更多的應歸功于增加復種指數(shù) 當時 在南方稻作區(qū) 除少數(shù)山區(qū)缺少水利條件者 已 普遍推行一年兩熟 有的還有一年三熟的 如種植雙季稻或稻麥雜連作 清代北方畝產提高主要也體現(xiàn)在兩年三熟制 它 較之明代有更大的發(fā)展 比如像直隸 地畝惟有井為園地 園地土性宜種二麥 棉花 以中歲計之 每畝可收麥三斗 收后尚可接種秋禾 棉花每畝可收七八十斤 其余不過種植高粱 黍豆等項 中等每畝不過五六斗 計所獲利息 井地輿 旱地實有三四倍之殊 xl 40 園地因為有井水澆溉 既可三年兩熟 又能時時保證旱澇豐收 這輿無井之田只能一年一 作 兩相比較 畝產懸殊就看出來了 為 方便了解 下面我們根據(jù)有關資料 試對清代實行多熟制土地的畝產作了計算 見表 6xli 41 據(jù)表 6 在北方實行二年三熟制土地比一年一熟制 低的可增產 1 2 高的達 32 在南方實行稻麥二熟制 最低 增產 20 最高 9 1 雙季稻 最低 2 5 最高 250 旱地一年二熟 以陜西漢中盆地為例 可增產 1 62 一 1 86 實行多熟制 等于提高了單位土地利用率 其意義十分重大 表 6 清代多熟制畝產量 熟制 地區(qū) 時期 產量 一年一熟產量 比一年一熟增產 山東魯西南 嘉慶 5 71 6 76 斗 5 09 斗 二年產量 12 32 直隸無極 乾隆 14 斗 11 斗 二年產量 27 二年三 熟 河南南陽 清末 12 斗 10 斗 二年產量 20 浙江桐鄉(xiāng) 清初 3 4 石米 2 5 3 石米 20 25 蘇湖地區(qū) 雍正 3 石米 2 5 石米 20 江蘇蘇州 嘉慶 2 5 3 85 石米 2 3 石米 25 28 陜南 乾隆 2 3 石 1 2 一 1 4 石 64 91 稻 麥 二 熟 陜南 嘉慶 道光 3 7 4 3 石 3 石 23 43 江西撫郡 清末 5 6 石谷 3 石 25 50 江蘇江寧 康熙 5 5 石谷 3 5 石谷 57 江蘇蘇州 康熙 5 28 石谷 3 46 石谷 53 廣東番禹 清末 5 9 石谷 3 石谷 66 200 雙 季 稻 廣東潮汕 4 石谷 3 石谷 33 福建閩中 道光 10 石谷 2 8 石敷 250 旱地一 年二熟 陜西漠中盆地 2 2 1 石 0 7 0 8 石 162 186 以上根據(jù)康熙五十五年 五十六年兩年數(shù)字平均得出 見 康熙朝漠文朱批奏折匯編 第 7 冊 檔案出版社 1985 年 版 第 338 455 468 1229 頁 以上根據(jù)康熙五十四年到五十九年的六年數(shù)字平均得出 見 康熙朝漠文朱批奏折匯編 第 6 冊 第 452 頁 第 7 冊 第 245 456 1043 1220 頁 第 8 冊 第 327 545 609 718 733 頁 玉米 番薯等高產作物的推廣 對增加畝產量也有一定的關系 玉米 番薯都是明中后期由美洲輾轉傳入的 真正大 發(fā)展是在清代 番薯是乾隆時纔由南方推廣到北方 玉米的傳播種植是雖早于番薯 大概在康熙 雍正之際 內地各省區(qū) 以及東北盛京都有其蹤跡 但人們真正認識它的優(yōu)勢 并大規(guī)模得到推廣 是在 1 8 世紀中到 1 9 世紀初 也就是乾隆中 到嘉慶 道光時期 與大批流民進山墾荒有很大關系 并很快成為那里的主要糧食品種 xlii 42 根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 此時 全國已有 44 1 個府州縣廳明確記載種植玉米 這是筆者查閱近 3000 種數(shù)據(jù)得出的 當然還有遺漏 不過基本情況已反映 出來了 在這些新發(fā)展的地區(qū)中 進展最大的是四川省 有 68 個州縣廳 其次是陜西 40 個 湖南 30 個 江西 26 個 湖 北 2 5 個 其中如陜南 湘西 鄂西和江西的贛南 贛西北 贛東北 都是外地客民進入的丘陵山區(qū) 此外皖南 浙南等 山地也發(fā)展迅速 有關推廣玉米 番薯對我國糧食生產的作用 有的學者曾作了如此估算 在清代 北方有玉米參加輪作復種的耕地 比不種玉米的耕地可增產 3 2 7 5 南方 2 8 3 3 在同塊土地上種植番薯 比不種番薯的 北方可增產 50 南 方可增產 86 73 xliii 43 當然 這基本屬于理論估算法 實際情況可能會有差距 不過有一點應該肯定 即推廣種植 玉米 番薯對提高農業(yè)產量不可低估 二 各個時期的糧食平均畝產和總產 在介紹了明清兩代的糧食生產情況后 接下來便需就平均畝產作大致估測 基于整個數(shù)據(jù)本來就少且不完整 加上對 諸如各種田土等則 比例或同樣是旱作或南方稻作制的雙季稻 稻麥 稻雜連作 單季稻的高低產量中 選擇哪個數(shù)字比 較適中等等 都摻雜著不少主觀的成份 因此所謂估測 充其量不過是個近似值而已 先說明代的平均畝產 鑒于我們見到的明代畝產記錄絕大多數(shù)都是嘉靖以后的 也就是明朝后期 所以 我們估算的 明代畝產亦即明后期的畝產 前面提到 明后期北方的上上田畝產可超過 1 石 上地 l 石左右 中地 O 7 一 O 8 石 O 6 0 7 石 下地 0 3 0 4 石 0 2 0 3 石 明代北方亦有種植水稻的 但為數(shù)很少 大部分種植麥 黍 粟 高粱 豆類等旱作 在這些田地中 上上地約占 1 0 平均畝產 1 3 石計 上地占 30 出糧以 1 石計 中地占 40 出糧以 O 7 石計 下地占 20 出糧以 O 3 石計 合各等地田地 平均畝產為 1 O X1 3 30 1 40 x 0 7 20 x 0 3 0 77 石 往高里算 其中包括種稻的因素 也就是 0 8 石 南方有水田 旱地 水田種稻 分雙季稻 稻麥與稻雜 如黍 粟 豆等等 連作 還有相當數(shù)量的單季稻田 種植情 況不同 產量也不同 輿清代中期相較 明代的雙季稻種植比例很小 約占南方總耕地 3 xliv 44 平均畝產 5 石 稻麥 和稻雜連作占 20 平均畝產 4 石 單作占 47 畝產 3 石 另有 30 的耕地種植旱季作物 不過南方因氣候 水文等 原因 多數(shù)都能一年兩收或兩年三收 所以產量亦較北方要高 我們確定畝產為 1 2 石 這樣南方諸省的平均畝產為 3 5 20 x 4 47 x 3 30 x 1 2 2 72 石 在估算了明后期的南北畝產后 下一步就是將它們合在一起算出全國的平均畝產 根據(jù)萬歷 明會典 的記載 萬歷 初全國田土數(shù)是 70 1 39 7 千畝 對于這個田土敷 目前學術界的看法是 這只是課稅民田 沒有把諸如軍屯田土和皇莊 王府莊田包括進去 再 湖廣田土 22 1 6 20 千畝 占全國總數(shù)的 3 1 59 數(shù)額過大 不足憑信 明萬歷初軍屯田數(shù) 644 24 千畝 加上皇莊和王府莊田和各地學田 共約 85500 千畝 湖廣清代分成湖北 湖南 康熙二十四年 公元 1 685 年 這兩省稅田數(shù) 68 1 3 千畝 雍正二年 公元 1 724 年 8666 千畝 我們參考清代的這兩個數(shù)字 8666 千畝數(shù)可能偏大 68 1 3 千畝則稍嫌偏小 兩湖的農業(yè)大發(fā)展是在清代 大概從明后期起 兩湖百姓不斷圍湖造田 及雍干之際達到高潮 可在清朝初年 兩湖因經歷長期戰(zhàn)爭 特別是康熙十三年到二十年的八年裹 清軍曾與吳三桂軍隊在湖南相持近七年 給 那裹的經濟造成嚴重破壞 所以我們把兩個數(shù)字作適當平均調整 將明萬歷年間的湖廣田土數(shù)定在 7500 千畝左右 照此 當時的數(shù)額為 701397 千市畝 22 1 620 千市畝 7500 千市畝 4 87 277 千市畝 明清兩代的課稅民田除隱漏外 還有個 折畝的問題 需要作適當修正 章有義教授曾用 1 2 X 1 2 1 44 系數(shù)來校正清代田畝敷 xlv 45 明代的情況差不多 這樣 487277 x 1 44 70 1 679 千市畝 加上 8 5500 千市畝的屯田 學田和皇莊 王府莊田數(shù) 統(tǒng)共 787 179 千畝 按 1 明畝等于今 0 92 1 6 市畝 折合便是 725464 千市畝 明代田土 北方旱作區(qū)約占 4 5 6 南方稻作區(qū)占 54 4 經 濟作物種植面積 北方約占 7 南方占 8 2 兩者分別是 3308 1 2 千市畝 23 1 57 千市畝 307655 千市畝和 3 94652 千市畝 3236 1 千市畝 36229 1 千市畝 北方畝產 0 8 石 1 明石等于 1 025 市石 折成 0 82 市石 旱作產麥 豆 高粱 粟等等 麥每市石 145 斤 其余品種重量各有高低 為計算方便 每石統(tǒng)以 1 40 斤為準 0 82 石即 1 1 5 市 斤 合計產糧 25 2277 千市石 3 5380325 千市斤 南方畝產 2 72 明石 合 2 788 市石 稻谷每市石為 130 斤 另稻麥 稻雜連作和旱地種麥和各種雜糧 籠統(tǒng)合算 以 1 3 5 斤為準 即 376 市斤 共計產糧 1010067 千市石 13622 1 4 1 6 千市斤 南北總產糧 1 262344 千市石 1 7 1 60 1 74 1 千市斤 平均畝產 1 88 市石 256 市斤 有了明代后期的畝產數(shù) 我們就可拿它們作為基數(shù) 大體匡測一下明前期的畝產 前面曾提到 明后期畝產略高于明 朝前期 理由是后期的農業(yè)耕作技術和復種指敷都較明初有所發(fā)展 試想 要是沒有足夠的糧食保證 明后期的桑 棉 麻 煙草 甘蔗等經濟作物種植也不會獲得如此明顯的發(fā)展 不過明清時期的傳統(tǒng)農業(yè)畢竟不是今天有現(xiàn)代科技為后盾 所以 即使從明初到明晚期 經歷的時間有一二百年 用今天的尺度衡量 充其量不過是走了一小步 如果明后期全國的 平均畝產是 256 市斤 那么前期也就是 220 240 市斤左右 清代的畝產 我們選擇干嘉之際為基本時段 此時清朝盛世已走向末端或者說業(yè)已終結 但因社會還未遭到足以引起 急速逆轉的重大政治 軍事變故的影響 在經濟上 包括農業(yè)生產 按照慣性滑動的趨勢 仍維持著較高水平 據(jù)表 6 水稻單季最高出谷 5 6 石 一般 3 4 石 也有 2 石左右或更少一些 綜合平均應在 3 石上下 若種雙季稻 高的可達 9 石 10 石 多數(shù) 5 6 石 亦有不足 5 石或 4 石左右 清代的雙季稻較之明代得到很大的推廣 技術上也有一定進步 平 均畝產應高于明代平均數(shù) 約 6 石左右 稻麥二熟 或稻與雜糧二熟 高的 7 8 石 5 6 石 3 石以下的亦有 平均 4 石 南方旱地以漢中盆地為例 一年一熟是 O 7 一 O 8 石 一年兩熟在 2 石上下 漢中盆地旱作農業(yè)的生產條件 在南方各 地中屬于中等水平 考慮到不少邊疆地區(qū)還有一年一熟的 我們采用了略高于明代的數(shù)字 即平均畝產 1 5 石 這不至于 太離譜 據(jù)閔宗殿教授的研究 明清兩代是我國歷史上雙季稻種植的繁盛時期 清代在明代的基礎上 又大大超過明代 大概 有 90 的地區(qū)是在清代發(fā)展起來的 又據(jù)閔教授的統(tǒng)計 在各省種植雙季稻的州縣中 比例最高的福建 種植量約占整個 州縣數(shù)的 56 6 其次是廣東 占 48 9 江西 4 1 臺灣 26 6 再次是廣西 安徽 浙江 分別是占 1 5 7 11 66 和 11 5 但也有一些省份 特別是像湖北 湖南 四川 清代均屬產糧大省 也是商品糧的重要產 地 可雙季稻的種植比例不高 僅占 9 6 3 9 和 0 6 另如江蘇也祇有 2 8 綜合南方 12 省 種植雙季稻的 州縣是 1 59 個 約占全部 912 個州縣敷的 1 7 4 按照閔教授的統(tǒng)計 再考慮到 159 個州縣中 有 68 個縣的最早記載 在我們斷限的嘉慶以后 雖然最早記載的年代不等于最早種植的年代 不過也不排斥有一部分是在嘉慶后種植的 另外 即使記載有雙季稻 也不等于該州縣的全部或大部耕地都在種植了 以我家鄉(xiāng)浙江上虞為例 那裹早在嘉慶時已明確記載 種植雙季稻 上虞自然環(huán)境是北靠杭州灣 西邊有曹娥江流經入海 東北便是著名的夏蓋湖圍墾區(qū) 南部則系丘陵地 湖 區(qū)地勢低 只種一季稻 海邊和曹娥江入海一帶屬沙地 除曬鹽外種植旱作 南邊丘陵坡地早作也占有相當比重 真正能 種植雙季稻的 直到民國時 還不到其中的 2 3 根據(jù)以上情況 我把雙季稻的耕地定在 1 5 另稻麥 稻雜連作占 30 單季稻占 28 旱作地 27 都是根據(jù)民國時的數(shù)據(jù)適當匡估出來 據(jù)此 清代單季稻和旱作地的比例都較明代減 少了 特別是單季稻 減少的比例還相當大 反映了清代農業(yè)的進步 按照以上確定的比例 南方各省的平均畝產約計為 1 5 x 6 30 x 4 28 x 3 27 xl 5 3 345 石 調整為 3 35 石 清代北方地區(qū)農業(yè)的進步 更多表現(xiàn)在兩年三熟制 這輿平原地區(qū)井灌的普及有著重要的關系 在陜西關中平原 甚 至出現(xiàn)了兩年十三收的間套復種法 xlvi 46 此外像水稻種植地區(qū)和面積的擴大也很驚人 截至嘉慶年間為止 北方 8 省 區(qū)有水稻的州縣已達到 330 個 較明代 1 28 個 增加了 1 22 67 誠然 類似關中的兩年十三收 或幾百個水稻種植 點 都不足以改變北方旱作農業(yè)的整體格局 但確實反映了在自然條件可能的范圍內 人們力圖通過精耕細作或改變種植 方法 以實現(xiàn)農業(yè)產量不斷提高所作的可貴嘗試 照此看來 清代北方旱作區(qū)的糧食生產與南方稻作區(qū)一樣 應有較大進 步 筆者在 清代北方旱作區(qū)的糧食生產 一文中 估算平均畝產約在 1 1 石 大體仍可維持不變 清代全國的平均畝產 我們也按照明代的方法加以計算 根據(jù)嘉慶 清會典 嘉慶十七年 公元 1 8 1 2 年 全國耕 地數(shù) 79 1 52 5 千畝 按 1 44 系數(shù)校正為 1 1 39796 千畝 再以每清畝等于 0 92 1 6 市畝 折換成 1 0 50436 市畝 其中北方占 46 68 南方占 5 3 32 經濟作物土地北方占 9 南方占 1 1 兩者應為 490344 千畝 44 1 3 1 千 畝 446213 千市畝和 560092 千市畝 6 1 6 1 0 千市畝 498482 千市畝 北方畝產 1 1 石 1 清石等于 1 025 市石 折成 1 1 3 市石 1 58 市斤 合計產糧 504221 千石 70 50 1 654 千市斤 南方畝產 3 3 5 石 折成 3 4 3 市石 463 市斤 總計產糧 1 709793 千市石 2307 97 1 66 千市斤 合南北共產糧 22 1 40 1 4 千市石 30 1 298820 千市斤 全國平均畝 產 2 34 市石 3 1 9 市斤 三 估算農業(yè)勞動生產率 農業(yè)勞動生產率 是指每個農業(yè)勞力年平均產值 從糧食生產的角度來看 亦即每個從事生產的農民收獲的糧食在除 去必要的開銷外 還能養(yǎng)活幾口人 它是衡量社會生產力發(fā)展的重要標志 要計算農業(yè)勞動生產率 首先必須弄清楚明清 兩代的農業(yè)勞動隊伍的大概數(shù)量 在中國一向有 成丁 之說 所謂成丁 就是指虛歲 1 6 以上 60 以下的男子 凡符合此年齡段而身體又無傷殘無慢 性疾病的 都必須承擔政府的勞役差派 或繳納代役銀和丁銀 國家招募兵丁 也從這些人中挑選 雖然自明代后期起 因賦稅征派形式和內容的變化 把原先丁的含義和賦稅中丁的概念弄得混亂不堪 但成丁意味著由此必須向國家盡子民百 姓的義務 這應是確定無疑的 成丁 從社會角度而言 也是一種標志 盡管 16 歲只相當于今天的 1 5 歲或 14 歲多 可 在當時一家一戶的小生產絳件下 已是一個重要勞動者了 從此他可以結婚 成家立業(yè) 并負擔起奉老養(yǎng)家的責任 按照 有的學者對族譜資料的研究 自 1 6 世紀到 1 8 世紀中 凡年齡 15 歲以上者 平均死亡年齡約在 50 至 5 3 歲之間 xlvii 47 在平均壽命不高的情況下 l 5 歲 虛歲 1 6 歲 便要踏進社會 成為一個完整的勞動者 那是不足為奇的 瑞典人口學家桑德巴根據(jù)人口年齡構成與未來人口出生率 自然增長率的關系 將人口構成劃分成增加型 穩(wěn)定型和 減少型三種類型 然后計算出每種類型各年齡段的人數(shù)比例 明和清后期的人口發(fā)展趨勢屬于穩(wěn)定型 清康熙到嘉慶中的 人口發(fā)展趨勢則應歸于增加型 穩(wěn)定型人口的各段人數(shù)比例是 O l 5 歲占 2 6 5 1 5 4 9 歲占 5 O 5 50 歲以上 占 23 增加型則分別為 40 50 和 1 0 xlviii 48 桑德巴所稱 1 5 至 49 歲 約相當中國傳統(tǒng)虛歲 1 6 至 50 歲 正好是參加勞動的合適時期 也就是從事農業(yè)的壯勞力 明萬歷時全國人口 冊籍記載為 5 600 余萬到 6000 余萬之間 很 多學者認為過于偏低 估計應在 1 2 億至 l 5 億之間 有的甚至估計在 2 億上下 我們選擇 1 2 億數(shù)字 又 清乾隆中 的人口為 2 億左右 乾隆末約 3 億 嘉慶中 3 5 億 清末人口一直徘徊在 4 億上下 以 4 億計 這樣 l 5 歲至 4 9 歲的 人口數(shù) 明萬歷時有 0 606 億 清乾隆中 1 億 乾隆末 1 5 億 嘉慶中 1 7 5 億 清末 2 02 億 關于男女性比例 有 的學者推算清代為 1 1 3 1 1 9 1 00 xlix 49 明代也大體如此 為計算方便 我們取中 以 1 1 6 1 00 作為準數(shù) 照此 明萬歷時的男性壯勞力人數(shù)是 32 5 42 千人 乾隆中 5 3700 千人 乾隆末 80 5 5 0 千人 嘉慶中 93975 千人 清 末 108474 千人 以上算的是全社會的勞動力敷 明清時期農業(yè)是主業(yè) 在社會勞動力中 絕大多數(shù)人從事農業(yè)勞動 但仍有約 1 0 或 1 0 以上的人從事其它勞動 或不直接參加生產勞動 如官吏 士兵 地主 商人及寄生游食者等等 他們在明后期 和清乾隆中約占 1 0 乾隆末到嘉慶超過 1 0 減去這部分人后 便分別是 292 88 千人 48330 千人 70884 千人 82698 千人 95457 千人 后三個數(shù)是以減去 1 2 數(shù)算的 前面說過 在全國農田中 約有不到 8 至 1 0 的土地種植 經濟作物 一般說來 經濟作物的勞動力投入量較之種糧食要多得多 我們把約 8 耕地的經濟作物勞動力投入量估算為 1 0 1 0 耕地定為 1 5 這樣真正從事糧食生產的勞動力萬歷時達到 2 6359 千人 乾隆中 4 1 08 1 千人 乾隆末 6025 1 千人 嘉慶中 70293 千人 清末 8 1 1 3 8 千人 應該說 上面推算出來的從事糧食生產的勞動力 只能算是綜合 理論匡估數(shù) 首先 我們在計數(shù)時以 1 5 歲為準 事實上 在農業(yè)生產中 真正稱得上成熟完整的勞動力 怎么也得 l 8 1 9 歲至 20 歲纔行 再 我們把 50 歲以上的男子完全排除在外 可實際是 5 0 以上的人 并不截然地退出勞動者的行 列 有的甚至還是個好勞力 還有 我們也將婦女排除在外 這在原則上沒有錯 照著中國的傳統(tǒng)舊制 男子在外勞作養(yǎng) 活家口 婦女在內主中饋 從事家務活動 不屬于社會生產性勞動 在農業(yè)生產中 情況也是一樣 如說 百畝之家 除老幼婦女外 其力田者不過兩三人 l 50 又說 農民八口之家 耕不足二三人 li 51 此地的二三人 就沒有計 算婦女和老幼 不過 這也祇是籠統(tǒng)而言 因為在南方的不少地方 也有婦女直接下大田耕地 另外 還常常作為農業(yè)輔 助勞動力出現(xiàn) 至于像養(yǎng)蠶 摘棉花 紡紗織布等等 因與糧食生產無關 就不計在內了 最后 在估算勞動力時 我們 沒有把符合年齡卻有病殘的人員開除掉 合算起來 也是一支不小的隊伍 如果將所有因素都匡計在內 姑且算是加減相 等 那么上述各時期的勞動力人數(shù) 絕大部分應是完整的成年男丁 但也包含了一些合幾個半丁乃至某些婦女而成的一個 農業(yè)勞動力的敷的概念 將每一時期的糧食總量輿各時段勞動力數(shù)相除 便可得出每個糧農的糧食平均生產數(shù) 見表 7 表 7 各時期每個糧農的平均產糧敷 時 代 糧食總產量 糧農人數(shù) 每個糧農平均產糧數(shù) 千市斤 千人 市斤 明萬歷年間 清乾隆中 lii 52 乾隆晚期 liii 53 嘉慶中 清末 liv 54 171601741 26359 65 10 289074380 41081 7037 286151985 60251 4749 301298820 70293 4286 290835468 81138 3584 從所列的四組數(shù)字中 每個糧農平均產糧數(shù)最高的 也就是年勞動生產率高的是乾隆中 約為 7037 市斤 然后是明萬 歷時的 6 5 1 O 市斤 乾隆晚期 4 749 市斤 嘉慶中 4286 市斤 清末 3 584 市斤 就平均畝產而言 由明至清中期雖增長 有高有低 總的是上升的 可反映在勞動生產率上 自乾隆中達到最高點 而后便呈下降趨勢 究其原因 主要還是農業(yè) 技術的發(fā)展和耕地增長速度 跟不上人口快速增長的要求 造成同量土地上投入過多勞力 使勞動生產率下降 當然 這 不單是指糧食生產說的 在小農經濟下 每個農戶只要條件允許 總要盡可能的把富余出來的勞動力安排到其它方面 以 補足生產的缺口 如副業(yè)活動 或將一部分土地改種經濟作物 以求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于是 又可能出現(xiàn)勞動力邊 際產量的遞減 因為這些都牽涉到經濟學的理論問題 在此不想作過多討論 下面我們要說的是每個糧農所生產的糧食 在扣除必要的再生產花費外 剩下的還能養(yǎng)活多少人 農業(yè)再生產花費 也就是農業(yè)生產的成本 包括種籽 新添或修理農具的支出 牲口 肥料 有的還有雇工 包括短期 雇工 以及必要的社會儲備等費用 有的學者估算每畝投入約合米 O 3 0 5 石 若以畝產米 2 石計 則占 1 5 一 25 北方某些地方 下種一斗 所收不過三斗 lv 55 或 播谷一斗 獲僅倍之 lvi 56 也有按種籽數(shù)計產量 豐年可收七八倍 即荒年亦可二三倍 lvii 57 僅種籽一項 就占了生產成本相當大的部分 若高下權衡 再生產費 用約占產量的 20 扣除再生產費用后 余下的原則上便是供生產者本人 家口和社會其它成員食用和消費 如做酒 造 醬等 的了 不過以上算的都是成品糧 必須加工成精糧才行 將稻谷磨成食米 雍正時河東總督田文鏡言 新入倉者每 谷一石 得米六斗五升 此米必糙 惟荒年拯濟可用之 其次則六斗有零矣 鹽煤工匠所食之米 每石輾五斗 若成華所 賣之純粹米 每石輾四斗 多則四斗一二升而已 lviii 58 稍晚的民國 鄞縣通志 中說 每石稻出米 4 5 斗 估計 是成華的純粹米 按照清代加工條件和多數(shù)農民的食米標準 應比城市居民略低一些 1 石稻米也就 4 5 5 斗左右 小 麥等旱地作物的出糧情況 據(jù)光緒 清會典事例 記載 麥揚曬后碾面 每小石一石 九十四斤七兩有奇 這裹的 l 石是以官方 1 60 斤為準 出面率相當于 59 其它像秫 谷 玉米 高粱等等 從毛糧加工成精糧 高的可超過 90 低的也在 60 多 鑒于清代糧食作物以稻米所占比例最大 所以在權衡后 把總加工率定為 58 然后按人均糧 365 斤計 每天 1 市斤 求出每個勞動力可養(yǎng)活的人口數(shù) 包括勞動者本人 列表 8 據(jù)表 8 自明末至清 一個完整意義上的糧農 可養(yǎng)活人最多的是乾隆中期 達到 8 9 人 其次是明末 8 3 人 乾 隆后期起便呈下降之勢 由 6 人 5 4 人 直至 4 6 人 一個 5 口之家的農戶 如果僅有一個完整勞動力 嘉慶中只可 勉強維持生活 清末出現(xiàn)缺口 當然 農民也有農民的辦法 如糧食富裕時多吃些 糧食緊張時降低口糧標準 加上瓜菜 代等等 前面我們曾把年平均口糧消費定在精糧 36 5 市斤 實際上清代農村普遍達不到此數(shù) 有關情況 容隨后再加討論 表 8 平均每個糧農勞動力生產率估測 時 代 平均每個勞動力生產的 扣除成本后原糧敷 余下原糧加工成精糧敷 可養(yǎng)活人口敷 原糧敷 市斤 市斤 市斤 人 明萬歷時 清乾隆中 清乾隆末 清嘉慶中 清末 6510 5208 3021 8 3 7037 5630 3265 8 9 4749 3799 2203 6 4286 3429 1989 5 4 3584 2867 1663 4 6 四 對農戶全年收入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推算 lix 59 推算農戶生產收入和農民生活水平 輿前面討論的農業(yè)生產率既有關系 也有一定的區(qū)別 所謂關連 是指一個時期 農業(yè)生產率的高低必然會影響到農戶的整體收入 至于區(qū)別 前者是就整個社會而言的 而后者則具體到即使在同一時期 不同農戶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不一樣 要推算農戶收入和農民生活水平 首先必須考慮的是在農民隊伍中 因掌握生產數(shù)據(jù)程度不同而存在不同的階層 如 自耕農 佃農 還有介乎自耕農和佃農之間的半自耕農 以及農業(yè)雇工 他們身份不同 收入和生活水平也會有所差異 當然 這不是絕對的 比如在自耕農中 就有少數(shù)上等富裕農民和多數(shù)中下等自耕農之分 佃農也是一樣 盡管他們需要 把將近一半或一半以上的收獲物 少數(shù)也有折成銀子的 繳給地主 但有的佃農比如明代投靠于紳衿勢豪之家的佃戶 頗有 一些原來就是富裕自耕農 乃至中小地主 在南方 由于定額租制的普遍化以及永佃權的流行 獨立的佃農經濟有了很大 的發(fā)展 一些具有永佃權的佃農和佃富農 他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一定次于自耕農 在八旗旗地莊園和曲阜孔府田莊中 我們還看到這么一種情況 有的人對于八旗莊園主或孔府 身份是佃農 可同時又是個擁有百畝乃至幾百畝土地的地主和 紳宦 其次 各階層間的人數(shù)比例不是一成不變的 李文治教授曾對比明清時期自耕農隊伍的消長說過這樣的話 總之 明清時代自耕農的消長趨勢是 明代前期 自耕農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中葉以后 不少地區(qū)地權趨向集中 很多地區(qū)地主 所有制占統(tǒng)治地位 清代前期 農民所有制有所發(fā)展 所占比重超過明代 并且有些地區(qū)自耕農占居了統(tǒng)治地位 lx 60 隨后 因土地兼并加劇 自耕農人數(shù)又有下降 自耕農人數(shù)的盈縮 直接影響到佃農隊伍的多或少 另外從明到清 農業(yè) 雇傭工人的隊伍是在持續(xù)擴大的 特別到了清乾隆以后 由于人口急速增加 越來越多的農民被排擠出土地 其中相當一 部分人成為農業(yè)雇工 國家政策的變化像實行 攤丁入地 的賦稅改革 使人丁編審變得沒有必要 下令予以取消 于是 政府對農民流動的控制放松了 許多在本鄉(xiāng)本土無法獲得生計的貧苦農民 可以通過外出選擇更多的謀生機會 求雇的地 域大大開闊了 再如在法律地位上 雇工 特別是臨時雇工 可輿雇主同坐共食 彼此平等相稱 同屬 凡人 一等 這 也有助于農業(yè)雇工市場的發(fā)展 如果說在明前期 還很少有農業(yè)雇工一說 很多使用的是奴仆 佃仆 那么到了清中后期 雇工在各地已是相當普遍了 在農業(yè)生產條件和耕作水平變化不是很大的情況下 每個農戶擁有土地的多少 對于家庭生活的好壤有著十分重要的 關系 從社會整體來看 在當時 每個農戶大體需要多少土地纔能滿足基本生活要求 關于遣方面 因為清代的資料較多 故且以清代為例 嘉道時人洪亮吉說過 一人之身 歲得四畝便可以得生計矣 lxi 61 現(xiàn)在很多人引用這句話來說明 清代中期的農業(yè)生產水平 這輿我們前面計算的數(shù)字大體可以呼應起來 不過因為南北耕作水平不一 收益有大有小 即 使同是一人之身 需要的耕地數(shù)和勞力可以達到的耕地數(shù)也是不同的 在南方 素以精耕細作出名 江南太湖平原區(qū)和贛 南 湘西等丘陵山區(qū) 就存在差別 北方的關中平原或豫 魯 冀平原區(qū)和陜北 晉北 冀北等三北地區(qū) 在耕作 出產 和投入勞力等許多方面 更是參差不等 由此看來 洪亮吉的話充其量不過是就全國大范圍而言的十分籠統(tǒng)的說法 從糧食生產的角度說 平均每戶以男女大小 5 口為計 太湖平原區(qū) 畝產米 2 3 石 3 4 石乃至 4 石以上 每戶只 需 5 6 畝 7 8 畝便可足食 清末人薛福保在談到嘉道間蘇南一帶農戶的生活情況時說 往時 江南無尺寸隙地 民 少田 佃十五畝者稱上農 家饒裕矣 次僅五六畝 或三四畝 佐以雜作 非兇歲可以無饑 lxii 62 這是指佃農說的 一般自耕農更可寬松一些 當然農民的生活不只是吃飯問題 還有婚喪嫁娶 生老病死 以及政府的賦稅雜派 佃農可免繳 地丁稅 等等 另外還有擴大再生產需投入的費用 這就要靠種稻以外的其它收入來解決 江南地區(qū)城鎮(zhèn)星羅棋布 農民與 市場聯(lián)系密切 商品意識強 農民只要夠吃 夠繳納地丁漕糧 就可把余下的耕地用來種植收益更大的桑 棉 菜籽等經 濟作物 還可挖塘放魚 種藕 植菱 以及豢養(yǎng)雞 鴨 兔等 有的地方因為土地不適宜種稻 竟把主要力量放在種植棉 花等經濟作物上 然后又靠外地輸入糧食 基于這種情況 所以有人說 江南佃-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明清 時期 糧食生產 農民 生活水平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www.hcyjhs8.com/p-10549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