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管理辦法.doc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管理辦法.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管理辦法.doc(33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 附件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 管理辦法 可編輯修改31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貸款機構與人員設置 4 第三章 貸款對象及用途 7 第四章 授信金額、期限 、利率及還款方式 10 第五章 貸款擔保 13 第六章 貸款業(yè)務流程 20 第七章 附則 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經營與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貸款通則》、《銀行開展小企業(yè)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商業(yè)銀行小企業(yè)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參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是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向自然人發(fā)放的,用于其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擔保個人經營性貸款。 第三條 個人商務貸款可采取額度授信方式(即額度項下個人商務貸款,以下簡稱“額度商務貸款”),也可采取單筆授信方式(即非額度項下個人商務貸款,以下簡稱“非額度商務貸款”)。 額度商務貸款分成可循環(huán)授信額度與不可循環(huán)授信額度兩類。 第四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實行“授權開辦、審慎經營、有效擔保、按期償還”的原則,各種類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均需在總行授權或批復后方能開辦。各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辦理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國家產業(yè)政策,并遵循“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經營原則。 第五條 本辦法中相關用語的含義: (一) 借款申請人:指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申請個人商務貸款的自然人,即在城鄉(xiāng)地區(qū)從事生產、貿易、服務等行業(yè)的微型或小型私營企業(yè)主(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主、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等,下同)及其他符合條件的農村、城鎮(zhèn)生產經營者。 (二) 貸款行:指經總行授權開辦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 (三) 額度商務貸款:是指綜合考慮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擔保方式,授予借款人一定期限內一定金額的授信額度,在額度范圍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借款人可多次申請貸款支用的授信業(yè)務。 (四) 非額度商務貸款:是指綜合考慮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擔保方式,向借款人發(fā)放的非循環(huán)使用的單筆授信業(yè)務。 (五) 可循環(huán)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支用期內,若借款人未償還額度內的借款本金余額低于授信額度金額,符合一定條件,借款人可多次申請貸款支用,但在任何時點借款人所申請的借款本金金額與借款人未償還的額度內的借款本金余額之和不得超過授信額度金額。 (六) 不可循環(huán)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支用期內,符合一定條件,借款人可以多次申請貸款支用,但借款人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累計已經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授信額度金額。 (七) 額度支用期:是指額度商務貸款借款人可以循環(huán)使用額度的期限,該期限最長為5年。 (八) 額度內貸款最長期限: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額度支用期內,借款人可以申請借款的最長期限,該期限最長為5年。 (九) 額度存續(xù)期:是指額度商務貸款從額度生效日起至額度內貸款最后到期日止的最長期限,即額度存續(xù)期等于“額度支用期”與“額度內貸款最長期限”之和,該期限最長為10年,額度內貸款的到期日必須在額度存續(xù)期內,但可以超過額度支用期。 (十) 額度年檢: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存續(xù)期內,貸款行每年定期對借款人已生效的授信業(yè)務開展檢查,并根據(jù)檢查結果對借款人的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相應調整或提前收回貸款,以確保借款人的授信額度金額與其資信狀況和擔保狀況相匹配。 (十一) 額度調整: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支用期內,因借款人資信狀況、擔保狀況等發(fā)生變化,且該變化已對或將對我行債權產生較大影響,對借款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下調、凍結、解凍結及終止等措施。 (十二) 額度凍結:是指在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支用期內,因借款人資信狀況、擔保狀況等發(fā)生不利我行債權的變化,而對借款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的凍結處理,凍結后暫停額度內貸款發(fā)放。 (十三) 額度解凍結:是指對于已經被凍結的額度商務貸款業(yè)務,被凍結的風險因素解除后,而對借款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的解凍結處理,解凍結后則重新允許額度內貸款發(fā)放。 (十四) 額度終止:是指額度商務貸款的額度支用期內,因借款人資信狀況、擔保狀況等發(fā)生不利我行債權的變化,而對借款人可用額度余額進行的終止處理。 (十五) 額度注銷:是指額度商務貸款額度存續(xù)期自然到期,且借款人結清額度內所有貸款或借款人在額度存續(xù)期內提前結清額度內所有貸款時,對借款人的授信額度進行的注銷處理。 第六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嚴格執(zhí)行“八不準”規(guī)定,同時實行關系人回避制度,業(yè)務處理流程中與借款申請人為關系人(包括有親屬關系或相互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的員工,應主動提出回避,回避人所在單位應安排其他業(yè)務人員履行相應的職責。 須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參與信貸流程的員工與借款人之間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表/堂兄弟姐妹)及其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兄弟姐妹等關系。 須回避的利益關系是指參與信貸流程的員工及其須回避的親屬,在借款申請人經營實體中存在投資關系或與借款申請人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開辦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級分支機構。 第二章 貸款機構與人員設置 第八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中相關部門及主要職責。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管理和經營機構層級分為五級,即小額貸款營業(yè)機構(或個人貸款中心,下同)、一級支行、二級分行、一級分行及總行。 (一) 對于已成立小額貸款營業(yè)機構的一級支行,可將個人商務貸款的貸款申請受理、貸前調查和部分日常貸后管理職責由小額貸款營業(yè)機構承擔。 (二) 一級支行信貸業(yè)務部負責組織轄區(qū)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推廣工作及具體授信流程工作(審查審批工作除外)。 一級支行會計部門或一級支行上級機構會計部門指定人員負責貸款出賬復核及貸款出賬等工作。 (三) 一級分行、二級分行信貸業(yè)務部負責貫徹、執(zhí)行、細化上級規(guī)章制度,負責轄區(qū)個人商務貸款的推廣、監(jiān)督管理及授信審查審批工作,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區(qū)域信貸產品的開發(fā)。一級分行、二級分行須在信貸業(yè)務部內設相對獨立的審批中心,專職負責貸款的審查、審批工作。 (四) 總行信貸業(yè)務部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產品研發(fā)、推廣及業(yè)務準入等總體性事務,并按照“下管一級、監(jiān)控到底”的原則履行監(jiān)管職責。 第九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主要崗位設置。 (一) 對于已成立小額貸款營業(yè)機構的一級支行,可在小額貸款營業(yè)機構設置受理崗、信貸員崗。 (二) 一級支行設置信貸業(yè)務主管崗、受理崗、信貸員崗、合作崗、記賬崗、貸后管理崗、檔案管理崗等崗位。 (三) 一級分行及二級分行設置審批中心主任崗、審查崗、審批崗、綜合崗、檔案管理崗、風險經理崗、產品經理崗等崗位。 (四) 總行設立個人商務貸款管理團隊及相應管理崗位。 第十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各崗位主要職責。 (一) 一級支行。 1. 信貸業(yè)務主管崗:負責貸款行日常信貸工作的管理,包括組織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營銷,履行對貸款調查、擔保條件落實及日常貸后管理等工作的監(jiān)督職責;承擔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流程中的相應工作,包括業(yè)務上報審批前復核、貸款發(fā)放(支用)的審核等工作,可根據(jù)授權與借款人簽署相關合同。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yè)務部。 2. 受理崗:負責受理貸款的咨詢與申請,對借款申請人的資格和提交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接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該崗位可由信貸員兼任。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yè)務部。 3. 信貸員崗:負責對借款申請人綜合資信及擔保情況進行調查,對調查流程、內容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負責對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信息變動情況和貸款的使用及還本付息情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對尚未移交資產保全部門的貸款進行貸后管理。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yè)務部。 4. 合作崗:負責落實貸款發(fā)放條件,如辦理擔保物抵押登記手續(xù)等,對貸款發(fā)放條件落實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合作崗可由其他崗位合理兼職,但信貸員不得兼任合作崗。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yè)務部。 5. 貸后管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貸款質量抽查,日常監(jiān)控,逾期提醒及協(xié)助信貸員催收等工作。人員隸屬于一級支行信貸業(yè)務部。 6. 檔案管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檔案管理工作。檔案管理崗不得由信貸員兼職。 7. 記賬崗:負責核對放款信息,發(fā)放貸款。人員隸屬一級支行會計部或為一級支行上級機構會計部門指定人員。 (二) 二級分行、一級分行。 1. 審批中心主任崗:對審批中心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負責制定、落實審批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對各崗位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與檢查,根據(jù)審批人員(審批崗)風險鑒別能力、審批經驗等因素,對審批人員的審批權限進行差別化轉授權,對審批中心負管理責任。審批中心主任崗在授權范圍內對超審批崗權限的貸款進行審批,對貸款決策負審批責任。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 2. 審查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審查工作,對貸款資料的完整性、合規(guī)性以及信貸員授信建議的合理性負審查責任。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 3. 審批崗:負責受權范圍內的個人商務貸款審批工作,對貸款決策負審批責任。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 4. 綜合崗:負責審批中心內部及一級支行業(yè)務資料交接與溝通。人員隸屬于審批中心。 5. 檔案管理崗:負責本級分行信貸業(yè)務部檔案及本級分行信貸部審批中心檔案的保管工作。 6. 風險經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的日常監(jiān)測、檢查,作業(yè)質量監(jiān)督,風險預警。人員隸屬于本級分行信貸業(yè)務部。 7. 產品經理崗:負責個人商務貸款新產品研發(fā),對當?shù)刂攸c行業(yè)進行分析;負責個人商務貸款制度本級范圍內完善、修訂、補充;負責轄內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推廣、人員培訓、業(yè)務指導等工作。人員隸屬于本級分行信貸業(yè)務部。 第三章 貸款對象及用途 第十一條 借款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 年齡在18周歲(含)至65周歲(不含)之間(以業(yè)務申請時,申請材料簽署日期為準),在貸款行所在地(指二級分行所在行政區(qū)域內,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為一級分行所在行政區(qū)域,下同)內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居住一年(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二) 在貸款行所在地內擁有合法的經營實體(本人及配偶出資比例占30%或以上,或借款申請人實際控制該經營實體,下同);經營實體原則上須正常生產經營一年(含)以上(以實際經營年限為準,下同);借款申請人在設立本經營實體前有本行業(yè)從業(yè)經驗、生產經營情況良好,貸款擔保足值可靠的,經營實體經營期限可放寬至6個月(含)以上。 借款申請人為用款經營實體實際控制人(指本人及配偶出資比例占30%以下或非企業(yè)股東、合伙人、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所列示的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人)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借款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該經營實體最大股東(合伙企業(yè)應為普通合伙人,個體工商戶為營業(yè)執(zhí)照所列示的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人)的親屬(僅包括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 借款申請人的相應直系親屬占該經營實體二分之一(含)以上股份或投資份額; 3. 借款申請人實際經營該經營實體,且對經營實體全部資產和收入有絕對控制權和支配權。絕對控制權與支配權主要表現(xiàn)為:對經營實體的資產具有使用、支配、處置的權力;對經營實體主要購銷渠道具有控制力;對于該經營實體人事安排具有決定權;對于該經營實體的收益具有所有權與支配權。 (三) 借款申請人生產經營穩(wěn)定、持續(xù),具有穩(wěn)定的經營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 具有合法有效的生產經營手續(xù),如: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特殊行業(yè)的需取得特殊行業(yè)經營許可憑證等。 (五)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無賭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為和不良社會記錄,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所經營的經營實體在我行、人民銀行的個人/企業(yè)征信系統(tǒng)、其他相關信用系統(tǒng)的信用記錄符合我行的準入標準。 (六) 能提供我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七) 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該賬戶在貸款發(fā)放前開立即可,下同); (八) 我行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借款申請人及其經營實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對其進行授信: (一) 借款申請人及其經營實體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出資額在30%以上的主要出資人、其他重要關系人有惡意不良記錄,或足以影響我行資產安全的債務糾紛或訴訟糾紛; (二) 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環(huán)保標準的產品; (三) 貸款用途為國家或我行明確規(guī)定的禁止用途。 第十三條 貸款用途。 個人商務貸款主要解決借款人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流動資金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需求。貸款用途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政策法規(guī)。 貸款不得用于以下項目:軍事武器或軍事設備的制造或貿易;有關瀕危物種的產業(yè)或貿易;賭博或其他賭博設施;房地產項目開發(fā);民間借貸及博彩;期貨、股票、基金等任何形式的證券投資;對環(huán)境有嚴重污染的生產項目;其他法律法規(guī)禁止貸款投向的領域。 嚴禁以任何形式向郵政企業(yè)或郵政企業(yè)實際控制的企業(yè)及股東發(fā)放貸款。 第四章 授信金額、期限 、利率及還款方式 第十四條 授信金額。 對于額度商務貸款,授信金額為授信額度金額;對于非額度商務貸款,授信金額為單筆貸款金額。貸款行應根據(jù)借款申請人的經營收入狀況、實際資金需求、資產負債及擔保等情況,確定單一借款申請人的授信金額上限。 一個家庭只能由夫妻雙方一方申請一個授信額度,以下情況除外:借款人及其配偶分別擁有不同經營實體或為不同經營實體的實際控制人,兩個經營實體各自存在資金需求,且借款人、配偶及各自的經營實體均符合我行貸款條件。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授信金額上限合計不得超過人民幣500萬元,且不得超過上級行轉授權或批復的授信金額上限。 (一) 額度商務貸款授信額度金額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本人、配偶及經營實體,下同)有效凈資產值的50%。 2. 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年均有效凈收入的2.5倍。 3. 對于申請金額超過30萬元(含)的貸款,借款申請人必須提供半年(含)以上的企業(yè)賬戶或個人(含配偶)賬戶現(xiàn)金流水,且授信額度金額不得超過近一年現(xiàn)金流入合計。 4. 授信額度金額不得超過總行規(guī)定的擔保方式計算的擔保物(人)的擔保上限。 (二) 非額度商務貸款單筆貸款金額的確定,須綜合考慮借款申請人經營項目獲利能力、資金周轉情況、貸款期限、擔保方式等因素進行確定。具體授信方法見相關產品的操作規(guī)程。 (三) 我行投向單一經營實體的個人商務貸款授信金額(授信額度金額與單筆貸款金額合計值)不得超過人民幣500萬元,原則上一個經營實體只能由一個對該經營實體具有絕對控制權的股東(或合伙人)或實際控制人申請一個授信額度(非額度商務貸款為一筆貸款)。 第十五條 授信期限。 對個人商務貸款授信期限的確定應綜合考慮借款申請人所處行業(yè)平均資金周轉速度、借款申請人的借款用途、還款能力和擔保方式等因素,在規(guī)定范圍內可允許借款申請人自主選擇貸款期限。 (一) 額度商務貸款 額度商務貸款額度支用期最長為5年,且“借款申請人年齡”與“額度存續(xù)期”(以年為單位)之和最長不超過65(含)。 額度內貸款最長期限為5年。 (二) 非額度商務貸款 非額度商務貸款授信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得超過3年(總行特批除外),且“借款申請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之和不得超過65(含)。 第十六條 利率。個人商務貸款利率實行風險定價原則,由總行根據(jù)資金成本、經營成本和貸款風險等因素,確定合理的利率下限。各貸款行可依據(jù)同業(yè)競爭、借款申請人資質等情況,在總行規(guī)定的利率下限基礎上適當上浮。 第十七條 利率調整。新支用或新申請貸款適用的利率為對應同期同檔次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并按照規(guī)定比率浮動確定貸款利率。對已發(fā)放的貸款,期限一年以內(含)的貸款采用固定利率,即合同期限內,利率保持不變;期限超過一年的貸款,則采用浮動利率,隨人民銀行的基準利率調整而調整,調整日為次年的1月1日。 第十八條 還款方式。個人商務貸款可采用以下幾種還款方式: (一) 一次性還本付息法,即到期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僅適用于貸款期限12個月(含)以內的貸款。貸款期限超過6個月(不含)的一次性還本付息還款方式,借款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借款人為在我行貸款(所有貸款)超過1年以上老客戶,且各單筆貸款最長逾期天數(shù)不超過5天。 (二)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如貸款期內利率不發(fā)生變化,每月/每季度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三) 階段性等額本息還款法,即貸款寬限期內只償還貸款利息,超過寬限期后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法償還貸款,寬限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經總行批準,特殊行業(yè)寬限期最長可為24個月。 (四) 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法,即在貸款期限內按月(季)償還貸款利息,貸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貸款本金,僅適用于貸款期限12個月(含)以內的貸款。 其他還款方式以總行規(guī)定為準。 第十九條 借款人可根據(jù)自身資金周轉狀況,選擇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原則上每次提前還本額不低于1萬元。對于借款人提前還款情形,可以收取一定金額的違約金,具體標準由一級分行自行制定,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第五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可以采取抵押、質押、保證等多種擔保方式,也可將多種擔保方式進行組合。 (一) 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借款申請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擔保向我行申請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擔保方式。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可受理的抵押物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不動產類、動產類及其他類。 1. 不動產類主要包括房產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 2. 動產類主要包括船舶、車輛、機械設備等; 3. 其他類主要包括林權、商鋪經營權、海域使用權等。 (二) 質押擔保 質押擔保大體分為兩類:動產質押擔保與權利質押擔保。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可以受理的質押物范圍以總行相關產品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為準。 1. 動產質押擔保方式是指借款申請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貸款行占有,作為擔保向我行申請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擔保方式。 2. 權利質押是指借款申請人或第三人將其擁有的倉單、提單、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等質押作為擔保向我行申請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擔保方式。 (三) 保證擔保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承諾,當借款人不履行我行債務時,依據(jù)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擔保方式。 (四) 組合擔保 組合擔保是綜合利用抵押、質押及保證等多種方式,為貸款提供共同擔保的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 抵押人、抵押物共有人為自然人的,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年齡應為18周歲(含)至65周歲(含)之間,額度存續(xù)期(額度商務貸款)到期日或貸款(非額度商務貸款)到期日,抵押人及抵押共有人(若有)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含)。 第二十二條 用于抵押的房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用于抵押的房產為自然人或企業(yè)(在已開辦小企業(yè)貸款業(yè)務的分行取消個人商務貸款企業(yè)名下房產業(yè)務,未開辦小企業(yè)貸款業(yè)務的分行經一級分行授權可辦理企業(yè)名下房產業(yè)務)名下,且已取得完全處置權利(在額度生效或貸款發(fā)放前取得即可)的住房和商用房,其中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別墅、能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等;商用房包括商住兩用房、寫字樓、臨街商鋪、住宅配套底商、經一級分行批準的具備單獨經營及單獨變現(xiàn)能力的非臨街商鋪、商品住房配套的擁有獨立產權的車庫及擁有獨立產權與住房一并抵押的車位。 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可為國有出讓、劃撥或租賃方式。 1. 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劃撥的,須當?shù)乜h級或縣級以上政府明確規(guī)定允許劃撥用地房產可以抵押,或抵押行為經過縣級或縣級以上政府批準同意,抵押人須領取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 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租賃的,須當?shù)乜h級或縣級以上政府明確規(guī)定允許抵押,或土地租賃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允許抵押,且額度存續(xù)期不得超過租賃合同到期日。 3. 劃撥和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房產,價格評估時須剔除未來處置相關的費用。 (二) 用于抵押房產的房齡原則上不得超過15年,且要求產權清晰,有較好的保值、變現(xiàn)能力;對于區(qū)域位置良好、房屋結構優(yōu)良、變現(xiàn)能力穩(wěn)定的房產,經一級分行認可批復可放寬到20年(含)。 (三) 借款申請人為用款經營實體實際控制人的,則抵押房產必須為借款申請人本人(配偶)所有或共有。 (四) 禁止接受以下類型的房產用于抵押: 1. 已存在拆遷風險的房產; 2. 所有人或共有人為“低保戶”的房產; 3. 地方政府規(guī)定不能上市交易或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 4. 所有人或共有人為未成年人或年齡超過65周歲的房產; 5. 未經總行書面授權,以同一處抵押物為多筆貸款提供擔保的房產; 6. 未經總行授權批準的房屋實際用途與設計用途為工業(yè)廠房、工廠配套辦公用房及配套宿舍的房產; 7. 未經總行授權批準的物業(yè)管理方統(tǒng)一經營、承諾給付投資收益的房產(例如:酒店式公寓、市場方統(tǒng)一經營的產權式商鋪); 8. 未經一級分行批準的具備單獨經營、單獨變現(xiàn)能力的非臨街商鋪; 9. 未經總行批復,我行抵押權順位為第二順位的房產; 10. 其他價格波動較大、受法律、法規(guī)、市場環(huán)境影響轉讓交易受到限制的房產。 第二十三條 房產抵押率: (一) 以普通商品住房抵押的,授信金額不得超過房產評估價值的70%。 (二) 以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經濟適用房(含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房改房、商用房、別墅等房產抵押的,授信金額不得超過房產評估價值的60%。 一級分行可以視當?shù)厍闆r,調低上述抵押率。總行特別授權的,以總行在授權中明確的最高抵押率為準。 第二十四條 用于抵押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 用于抵押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為自然人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且已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 土地使用符合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相關義務,不存在土地因閑置被收回的風險。 (三) 對于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且該建筑物已取得房產證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作為抵押物,須連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對土地上存在尚未建造完畢的廠房、辦公樓或雖建造完畢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應要求抵押人書面承諾建造完成或取得房產證后將其一并抵押給我行。 (四)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終止日期須晚于抵押權到期日三年(含)以上。 (五) 禁止接受以下類型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于抵押: 1. 存在國家收回風險或閑置滿2年未開發(fā)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2. 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3. 實際用途用于房地產項目開發(fā)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4. 用于抵押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或共有人)為未成年人或年齡超過65周歲。 5. 未經總行書面授權,以同一處抵押物為多筆貸款提供擔保的。 6. 地方政府規(guī)定轉讓受到限制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二十五條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率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評估價值的60%。 第二十六條 用于抵押的漁船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抵押漁船為自然人所有,具有合法生產經營手續(xù),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舶捕撈證書、船舶安全檢驗證書等相關手續(xù)合法有效齊備,船舶不存在出租出借情況,不存在“套牌”行為,享受國家燃油補貼相關政策。抵押船舶為遠洋漁船還須具備公海捕撈許可證等相關手續(xù)。 (二) 抵押漁船設備先進,應裝備導航、避碰、海事衛(wèi)星電話等設備,船舶功率原則上應不低于183千瓦(總行特批的除外)或該功率對應的同等噸位,船齡原則上不得超過10年。 (三) 抵押漁船須購買商業(yè)保險或政策性保險,且保險金額高于授信金額,船上作業(yè)人員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貸款期限超過一年的須預收貸款期限內保險費或安排其他控制手段。 (四) 漁船所有人海洋捕撈經驗豐富,且不存在賭博等不良嗜好,漁船不存在修理費、救援費等欠費糾紛。 第二十七條 用于抵押的運輸船舶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抵押運輸船具有合法營運手續(xù),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營運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等相關手續(xù)合法有效齊備,船舶不存在出租出借情況,不存在“套牌”行為。 (二) 抵押運輸船建造工藝先進,優(yōu)先選擇具有自航動力的單機干貨船、審慎選擇舶船、拖船等。 (三) 抵押運輸船須購買商業(yè)保險,船上作業(yè)人員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貸款期限超過一年的須預收貸款期限內保險費或安排其他控制手段。 (四) 抵押運輸船船籍港及附近區(qū)域存在大宗產品市場或集散地,水運物流前景穩(wěn)定向好。 第二十八條 漁船、運輸船舶抵押率不得超過船舶評估價值的60%。 第二十九條 用于抵押的林權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抵押林地地區(qū)集體林權改革到位,林權分割到戶到人、林地四至清晰、未存在產權糾紛。 (二) 抵押林木為用材林的,林齡原則上應為中齡林至過熟林;抵押林木為經濟林,林齡原則上應為初產期至盛產期。 (三) 抵押林地價值穩(wěn)定、林木抗自然風險能力強,林地流轉規(guī)范。 第三十條 林權抵押率不得超過林權評估價值的60%。 第三十一條 用于抵押的商鋪租賃權(或稱商位租賃權、使用權等)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商鋪所在市場須經營前景良好,具有跨地市范圍的輻射能力,未來一段時間具有擁有較強競爭優(yōu)勢,商鋪租賃權具有較強流通能力。 (二) 市場管理方須擁有市場內商鋪的所有權或長期租賃權。 (三) 市場管理方管理規(guī)范,對商戶具有較強的約束與管理能力。 (四) 授信金額不得超過我行認可商鋪租賃權價值的50%,貸款到期后剩余租賃權價值要高于貸款本息及處置成本。 (五) 與貸款行開展合作的市場管理方須經總行或總行授權的一級分行準入。 第三十二條 市場管理方提供保證擔保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 市場管理方須擁有市場內商鋪的所有權或長期租賃權。 (二) 市場經營前景良好,具有跨地市范圍的輻射能力,未來一段時間具有擁有較強競爭優(yōu)勢,商鋪具有較強流通能力。 (三) 市場管理方經營穩(wěn)定,現(xiàn)金流充裕,市場管理方上年度資產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凈資產不低于2000萬元,且對外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凈資產5倍。 (四) 承擔保證職責的市場管理方須經總行或總行授權的一級分行準入。 第三十三條 對于非自然人提供保證擔保,貸款行須每年開展一次核保工作,以確保擔保持續(xù)、有效。 第三十四條 其他未做特殊說明的擔保方式,如抵(質)押物或權利為出租車經營權、車輛、生產設備、海域使用權等,應選擇價值變現(xiàn)能力強、市場價格相對穩(wěn)定、易處置且能有效設定抵(質)押手續(xù)的作為抵(質)押對象,且授信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我行認可的抵(質)押物或權利價值的50%。 第三十五條 抵質押物與借款人經營場所處于不同二級分行所在行政區(qū)域的,應由一級分行批復后方可受理。抵質押物與借款人經營場所處于不同一級分行所在行政區(qū)域的,應由總行批復后方可受理。 第六章 貸款業(yè)務流程 第三十六條 貸款申請受理。借款申請人向貸款行提出申請,根據(jù)貸款行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承諾所提供的材料真實、完整、有效。在受理過程中,受理人員應指導借款申請人填寫貸款申請表,并提交以下幾類申請資料: (一) 借款申請人及相關人身份證明材料。如借款申請人、配偶(若有)、保證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能反映婚姻關系狀況的戶口簿)、居住證明材料等。 (二) 借款申請人資產證明及家庭收入支出材料。 (三) 經營項目證明材料。如年檢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特殊行業(yè)許可證明、公司章程等。 (四) 經營狀況材料。如經營實體資產證明材料、銷售合同、出入庫單據(jù)、運輸物流憑證、納稅憑證、水電費單據(jù)、職工工資表、最近季度及近三年度財務報表、企業(yè)賬戶個人賬戶銀行流水等。 (五) 擔保相關材料。如抵押人及共有人身份證明材料、抵押物權屬證書、提供擔保的企業(yè)的公司章程、提供擔保的企業(yè)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等。 (六) 其他貸款材料。如在我行開立的結算賬戶、受托支付賬戶、貸款用途材料等。 第三十七條 受理審核。受理人員在接到借款申請人貸款申請后,應根據(jù)借款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對借款申請人的基本申請條件進行審核,應關注借款申請人主體資格的合規(guī)性、申請資料的真實性等。受理人員對借款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八條 授信調查。經受理人員審核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信貸業(yè)務主管復核確認后,應指派兩名信貸員對借款申請人、抵押物(若有)及經營實體進行實地調查,同時指定其中一人為該借款申請人的主調查人(管戶信貸員),另一人為輔助調查人,主調查人與輔助調查人對貸款資料及調查的真實性負同等責任。 授信調查方式包括現(xiàn)場調查及非現(xiàn)場調查。 現(xiàn)場調查包括:實地調查借款申請人生產經營場地,了解核實借款申請人從業(yè)經歷、經營業(yè)務內容、行業(yè)狀況、經營前景、內部管理、經營收入與支出、近期的現(xiàn)金流狀況等生產經營信息,并留存影像資料;實地調查擔保信息,重點關注擔保的合法性、有效、足值性。如采取抵押擔保方式,須留存抵押物影像信息。 非現(xiàn)場調查包括:綜合利用網絡及查詢工具,調查了解借款申請人信用信息、法律訴訟信息,經營實體生產經營等信息。 信貸員可利用現(xiàn)場調查及非現(xiàn)場調查核驗借款申請人家庭相關信息。 第三十九條 授信建議及風險評價 管戶信貸員應根據(jù)調查搜集的各類信息,編制調查報告并進行信用評級。調查報告應對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經營實體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保證人的擔保能力和抵(質)押物的合法性、足值性、有效性等進行重點闡述。信貸員在調查報告中應就是否授信,授信金額、期限、當前執(zhí)行利率和適合的還款方式等給出明確的調查建議。信貸員應對調查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四十條 授信建議復核。經調查滿足相應條件的貸款申請,管戶信貸員應當將收集的申請資料及調查報告提交貸款行信貸業(yè)務主管進行復核。信貸業(yè)務主管應對申請的合規(guī)性、資料完整性和調查的準確性進行復核,并出具復核意見。信貸業(yè)務主管應對申請資料和調查建議的合規(guī)性及貸款調查的真實性負責。 經復核符合條件的,由貸款行合作崗將申請資料上報上級分行審批中心進行審查審批。 第四十一條 貸款審查。審批中心綜合崗在收到貸款行上報的資料后,對于申請資料完整的,應提交相關的審查人員進行審查,資料不完整視情況應暫收并要求貸款行補齊或退還貸款行。 審查人員應對借款申請人提交資料的完整性、合規(guī)性以及信貸員調查建議的準確性進行審查,并通過電話逐筆向借款申請人核實貸款的真實性。審查人員在完成相應的審查工作后,填寫貸款審查意見表,并就是否授信、授信金額、期限以及需要落實的擔保條件等給出審查意見。審查人員應對申請資料的合規(guī)性、完整性、授信建議的合理性負審查責任。 第四十二條 貸款審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提交專職審批崗進行審批。審批人員應在各自權限內進行獨立審批,個人商務貸款采用單人審批方式。審批人要對是否同意授信、授信金額、期限、適合還款的方式等內容形成明確的審批意見,并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給貸款申報支行。審批人員應對申請資料的合規(guī)性、完整性、授信建議的合理性負審批責任。 第四十三條 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采取審批授權及逐級審批的方式。審查人、審批人在授權范圍內獨立開展貸款審查、審批工作,如借款申請人授信金額(對于借款申請人配偶也在貸款行獲得授信的,則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授信金額合計)超出終審權限,應完成相應流程,出具審查、審批意見后,轉交上級有權審查審批人完成終審。 第四十四條 合同簽訂。符合簽約條件的授信業(yè)務,貸款行應及時通知借款申請人,并要求借款申請人、擔保人在接到通知后規(guī)定時間內,與貸款行簽定相應合同,借款申請人、擔保人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完成簽約的,貸款流程終止。 貸款行有權簽批人對審批通過至貸款發(fā)放期間借款申請人資信、經營及擔保等方面的變化負有監(jiān)督義務。貸款行合同有權簽批人對審批通過的貸款,有權提出否決意見并終止貸款流程。 第四十五條 擔保條件落實。貸款行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借款和擔保合同后,應由合作崗落實擔保條件后方可生效授信。如采取房產抵押擔保方式的,應在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取得房屋抵押他項權證后,方可生效額度。合作崗對貸款擔保條件落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負責。 第四十六條 貸款支用調查。額度商務貸款額度支用期內,借款人可持有與貸款行簽訂的借款合同以及有效證件,向貸款行提出借款支用申請。管戶信貸員應對借款用途是否真實合理,借款人經營、家庭變動情況,還款能力變動情況、擔保變動情況進行核實,同時重點對貸款支付方式進行詳細調查,確保支付方式真實、合理,必要時可采取現(xiàn)場調查。非額度商務貸款的貸款支用調查環(huán)節(jié)可與授信調查環(huán)節(jié)合并開展,可不再進行單獨調查。 第四十七條 放款(支用)審核。貸款行信貸業(yè)務主管承擔放款審核職責,確保貸款發(fā)放流程合法、合規(guī)、完整、有效。對于符合條件的支用申請,經貸款行信貸業(yè)務主管審核通過后,與借款人簽訂相應借據(jù)及支用單(額度商務貸款,下同)。 第四十八條 貸款發(fā)放。 貸款行會計部門設置專職的記賬崗或上級機構會計人員指定專職人員作為記賬崗。貸款發(fā)放前,記賬崗應認真核對借據(jù)及支用單是否填寫正確、完整,與會計系統(tǒng)中的信息是否一致,確保無誤后發(fā)放貸款。 第四十九條 額度管理。額度管理包括額度年檢,額度調整、凍結及終止等工作,具體規(guī)定以相關產品操作規(guī)程為準。 第五十條 貸后檢查。 (一) 一級支行。 貸款發(fā)放后,貸款行應盡職做好貸后管理工作,對借款合同執(zhí)行情況以及借款人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監(jiān)控。信貸員應定期回訪借款人,了解和監(jiān)督貸款資金使用和日常經營狀況情況,如有必要可根據(jù)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記錄對貸款實時進行手工風險分類調整。同時,還應加強對擔保方、抵(質)押物的管理,確保第二還款來源的合法性、足值性和有效性。 每次貸后檢查過程中,信貸員應根據(jù)實際檢查情況,形成貸后檢查報告,并在報告中對是否調整授信金額或采取其他措施給出明確意見,提交貸款行信貸主管復核。 (二) 二級分行、一級分行、總行。 貸款發(fā)放后,二級分行、一級分行及總行貸后管理人員,對相關業(yè)務進行定期的檢查與監(jiān)督。 第五十一條 風險監(jiān)測與預警 (一) 貸款行需對如下風險信號給予重點關注: 1. 借款人出現(xiàn)違法或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2. 借款人逾期超過1個月或多次出現(xiàn)逾期; 3. 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惡化或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 4. 借款人所屬行業(yè)或經營實體受到國家或當?shù)卣卟焕绊懀? 5. 借款人有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 6. 當?shù)鼗蛱囟▍^(qū)域內的抵押物價值發(fā)生較大幅度波動的,或保證人擔保能力明顯下降; 7. 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蹤; 8.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9. 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10. 其他影響貸款安全的情況出現(xiàn)。 (二) 出現(xiàn)上述風險信號,貸款行應采取包括調整、凍結、終止額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手段確保我行貸款資產安全。風險信號消失后,額度商務貸款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可將額度恢復正常狀態(tài)。 第五十二條 貸款展期。貸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延長原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的行為。 (一) 借款人申請辦理貸款展期應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 借款人經營實體能夠正常經營,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還款意愿好,積極配合貸款行收回貸款本息,無逃廢債或惡意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 3. 借款人能及時向貸款行提供準確、完整的經營記錄,配合貸款行的支用調查和貸后檢查工作。 4. 能提供符合貸款行要求的足值、有效的貸款擔保; 5. 沒有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 6. 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 符合貸款展期基本條件的借款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不能按期償還貸款,貸款行可以根據(jù)借款人的申請辦理貸款展期: 1. 原定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經營實體生產周期不匹配,早于借款人資金回流日期。 2. 因歸還貸款計劃過于集中導致借款人還款困難。 3. 因自然條件變化、國家政策調整等客觀原因導致貸款項目建設期延長、投資增加,未能達到預期經濟效益,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暫時有困難。 4. 經貸款行確認借款人已落實還款資金來源,但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即期到位。 5. 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等原因,致使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 6. 由于季節(jié)性因素或市場價格變化等原因使產品推遲收獲、出售,致使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 7. 其他符合總行制度規(guī)定需要辦理展期的情形。 (三) 以下貸款不得展期: 1. 借款人本次貸款已累計逾期十天以上; 2. 借款人還款意愿較差的貸款; 3. 預計展期后借款人仍然不能歸還的貸款; 4. 貸款行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展期的貸款。 (四) 確定貸款展期期限要結合借款人還款能力以及貸款擔保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同一筆貸款只能展期一次。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貸款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貸款期限在1-5年(含)以內的,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且展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五) 貸款展期需要借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貸款審批機構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貸款展期手續(xù)。額度商務貸款展期到期日不得超過原額度存續(xù)期;非額度商務貸款為抵(質)押擔保方式的,須重新辦理抵(質)押登記手續(xù),展期后貸款期限不得超過重新登記的抵(質)押期限;保證擔保方式的須經得保證人同意,并重新簽定保證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 第五十三條 貸款縮期。由于借款人還款能力提高,可以提前30天提出縮期申請,貸款行經確認借款人還款能力符合規(guī)定后,予以執(zhí)行縮期。 第五十四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借款人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提前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行,須征得貸款行同意。 借款人出現(xiàn)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等情況的,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應由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在繼承財產范圍內,或其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借款合同。 第五十五條 貸款回收。借款人應根據(jù)合同相關約定,按期將應當償還的本息存入還款賬戶中,由系統(tǒng)自動扣收。信貸員應向借款人做好還款提示工作。 若借款人要求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時,須向貸款行提出提前還款書面申請,經信貸業(yè)務主管復核后,由記賬崗完成提前還款操作。 第五十六條 個人商務貸款的風險分類按照《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 資產保全。個人商務貸款的資產保全工作按照《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良貸款資產保全工作實施方案》(郵銀發(fā)〔2010〕577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八條 貸款的核銷。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核銷工作按照《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呆賬核銷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郵銀發(fā)〔2010〕978號)中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第五十九條 個人商務貸款檔案管理按照總行另行下發(fā)的個人貸款檔案管理相關制度執(zhí)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六十一條 各一級分行可依據(jù)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并報總行信貸業(yè)務部備案。如有超出總行規(guī)定的須報總行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十二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總行另行通知。自施行之日起《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管理辦法(試行)》(郵銀發(fā)〔2008〕440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個人商務貸款業(yè)務的規(guī)定和要求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中國郵政 儲蓄銀行 個人 商務 貸款 業(yè)務 管理辦法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www.hcyjhs8.com/p-109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