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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魚我所欲也》[課標篇目]
《孟子》
考情搜索:’13黔西南以課內(nèi)外對比形式考查,’10銅仁以課內(nèi)單篇閱讀形式考查。
原文呈現(xiàn)
段層精解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2、
第1段:以“魚”和“熊掌”為喻,提出“舍生取義”的觀點并進行道理論證,進一步指賢者因保有“本心”才能做到“舍生取義”。
第①層:提出本文的論點;
第②層:對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
第③層:作者進一步指出,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舍生取義”,是因為“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
3、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第2段:通過舉例論證對比行人、乞丐和見利忘義之人,論證了“舍生取義”的論點。
【論證思路】本文以“魚”和“熊掌”為喻,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yīng)該“舍生取義”的觀點,并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義”上有虧的人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罷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會面臨著許多重要的抉擇,我們應(yīng)以“義”為重。
【寫作特色】(1)明白曉暢,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詞匯。(2)大量使用排偶句。這樣就使文章讀起來節(jié)奏感強,富有文采和氣勢。(3)善于比喻,這些比喻大多是根據(jù)生活常理設(shè)計的。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面對“嗟來之食”,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來比喻守義不辱。這種比喻取義淺近,即使道理易于被人接受,又使文章富有趣味。
【論證方法】比喻論證、舉例論證、道理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