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商鋪招租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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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站商鋪招租文件 招標編號: 二0 年 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招租公告 第二部分 競租人須知 第三部分 招租項目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商鋪租賃合同 第五部分 相關附件 附件一 **車務段商鋪平面分布圖 附件二 安全路風協(xié)議書 附件三 廉政協(xié)議書 附件四 嚴禁旅客攜帶物品表 第六部分 投標函、報價表 第一部分 商鋪招租公告 招標編號: 聲明:本文件所指招租為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資產租賃經營人的行為。 一、招租人 名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二、招租項目: 本次招租共有二十八個包件: 1包件: 站二層西側大廳VIP1冠名休息室,面積60㎡; 2包件:**站二層西側大廳VIP6冠名休息室,面積60㎡; 3包件:**站一層003號商鋪,面積300㎡; 4包件:**站一層101號商鋪,面積12㎡; 5包件:**站一層110號商鋪,面積150㎡; 6包件:**站一層111號商鋪,面積200㎡; 7包件:**站一層112號商鋪,面積300㎡; 8包件:**站一層113號商鋪,面積300㎡; 9包件:**站二層212、213號商鋪,面積共計140㎡; 具體詳情見附件《**站商業(yè)場所平面分布圖》。 三、招標方式 本次招租在路局紀委監(jiān)察處、招標辦的監(jiān)督下采用競價招租方式。 四、競標底價及租賃期限 1、2包件招租底價:4400元/㎡.年,租賃期限3年; 3包件招租底價:2200元/㎡.年,租賃期限3年; 4包件招租底價:4000元/㎡.年,租賃期限3年; 5、6包件招租底價:1800元/㎡.年;租賃期限5年,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遞增8%; 7包件招租底價:800元/㎡.年;租賃期限5年,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遞增8%; 8包件招租底價:1500元/㎡.年;租賃期限5年,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遞增8%; 9包件招租底價:2000元/㎡.年;租賃期限5年,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遞增8%; 五、競租人資格要求 1.競租人必須是獨立經營實體,是國家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合法的、年檢合格的企業(yè)法人; 2.競租人具備有效的合法經營資質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和特許行業(yè)的經營許可證); 3.不接受自然人、聯合體報名。 六、投標要求 1.業(yè)態(tài)設置:1、2、4包件為冠名休息室; 3包件為超市、冷鏈快餐、特產精品零售、咖啡吧、茶吧、服裝類; 4包件為ATM自動取款機;5、6、8、9包件為中西式餐飲;7包件為工藝特產展廳;1。 2.競租保證金: 5萬元(人民幣)/包。 七、競租議程安排: 1.領取招租文件時間:2011年5月2日9時至17時。投標人在領取招租文件時必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2.發(fā)布招租文件地點: 。 3.現場勘查時間:2011年5月2日-3日。 4.凡對本次招租文件提出詢問,請于2011年5月3日17時前與招租人聯系。 5.競租會(開標)時間: 2011年5月15日。 6.競租會(開標)地點: 2011年4月24日 第二部分 競租人須知 第一章 總 則 1、適用范圍 本招租文件僅適用于招租公告中所指招租項目的招租活動。 2、定義 2.1 “招租人”系指 。 2.2 “競租人”系指購買本招租文件并向招租人提交投標文件,響應招租文件要求、參與投標的企業(yè)法人。 2.3 “中標人”系指對招租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通過競價招租方式取得簽訂合同資格的競租人。 3、競租人的主體資格和準入條件 3.1競租人必須是獨立經營實體,是國家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合法的、年檢合格的企業(yè)法人; 3.2競租人具備有效的合法經營資質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和特許行業(yè)的經營許可證); 3.3不接受自然人、聯合體報名。 3.4競租人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真實有效 3.5競租人必須向招租人領取招租文件并登記備案。 3.6競租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的法律和法規(guī)。 4、招租費用 無論競租人是否中標,競租人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投標活動有關的全部費用。 第二章 招租文件說明 5、招租文件的組成 5.1招租文件用于闡明招租項目的招租范圍、競租程序、招租內容、合同主要條款以及招租方式。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招租公告 (2)競租人須知 (3)招租項目情況說明 (4)商鋪租賃合同 (5)相關附件 (6)投標函 (7)報價表 6、招租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招租人對招租文件可以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內容須在競租人提交投標文件開始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購取招租文件的競租人。 6.2 為使競租人有充足的時間對修改的內容進行研究、考慮,充分準備投標文件,招租人可酌情推遲招租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購取招租文件的競租人。 6.3 招租人澄清和修改的內容將構成招租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章 投標文件的編寫 7、競租人須按招租文件的要求準備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標文件對招租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否則其競租資格將被評審小組否決。 8、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競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經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有關資質證明【 用復印件(加蓋公章),但須提供招租人審驗的資質原件】。 a 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參加競標會); b 競租保證金交納情況(附銀行回執(zhí)復印件); c 提供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等資料的原件(或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各1 份; (4)競租方案及其說明 a 競租承租的項目; b競租報價:競租人應按競價評標要求詳細寫明所需競租項目報價。競租人報價不得低于競租底價,否則無效。 C確定招租項目的經營名稱和具體經營項目,不得超范圍經營和隨意更換經營項目; (5)承諾書:租金繳納承諾書、文明服務承諾書、遵章守紀承諾書、合同執(zhí)行承諾書、投資承諾書; (6)競租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及內容。 9、投標書語言:投標書使用語言須為中文。 10、競租保證金 10.1 競租保證金用于保護招租人免受因競租人行為而蒙受的損失。 10.2 競租人在開標之前應繳納競租保證金。未交足保證金的視為廢標。 10.3 競租保證金提交時間:2011年5月12日17時前,必須提交相關銀行進帳單復印件給招租人(同時需查驗原件)。銀行匯款在開標前必須到達招租人指定帳戶。 10.4 中標人的競租保證金將在簽訂合同并繳納履約保證金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若因為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或未按招租人規(guī)定要求簽訂合同以及招租人發(fā)現競租人投標文件有虛假的情況,招租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其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租人造成的損失超過競租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10.5 未中標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在公布中標結果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10.6 競租人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競租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競租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按招租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 11、報價有效期 自競租會議起,有效期截止到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 12、投標文件的簽署、密封和標記 12.1投標文件必須用A4幅面紙打印。競租人應提交“投標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套“投標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應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12.2投標文件正、副本封面應由競租人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2.3投標文件應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確認。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明確引起的后果由競租人自己承擔。 12.4投標文件應裝訂成冊。 12.5 競租人應將投標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競租人名稱,在封口處注明“于2011年*月 *日:(北京時間)之前不準啟封”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四章 投標文件的遞交 13、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2011年月15日09:30—10:00。 1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15、競租人自帶投標文件進入競租會議會場。 16、對競租人的投標文件、材料不予退還(相關證照原件除外)。 第五章 投標報價、評審、中標 17、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招租人有權將其作無效投標處理: (1)逾期送達的; (2)未提交競租保證金的; (3)未加蓋單位公章的; (4)無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的; (5)未按招租文件要求內容和格式編寫投標文件的; (6)競租人無故不參加競租會議,并未通知招租人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18、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招租人有權將其作廢標處理: (1)提供的有關資格、證明文件不真實,提供虛假投標材料的; (2)競租會議開始后,競租人退出投標的; (3)競租人串通投標的; (4)競租人向招租人提供不正當利益的; (5)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或不按規(guī)定要求簽訂合同的; (6)投標報價低于招租人競租底價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19、投標報價 19.1 本次招租,有效競租人必須按要求填寫一次性報價(報價金額需大寫,不得小寫,精確到元,不得涂改,書寫應清楚,否則無效)。 19.2招租人按招租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開標會議。競租人可派1—2名代表參加會議。 19.3競租人應充分分析**火車站內旅客流量、功能、流程以及其它外部環(huán)境對經營效益的影響,招租人對競租人經營分析、判斷的失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20、評審小組 20.1組成評審小組(五人及以上單數 )完成本次招租評審工作。紀委監(jiān)察人員對評審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21、評標原則 21.1 統(tǒng)一性原則:評審小組將按照統(tǒng)一的原則和方法,對各競租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21.2 獨立性原則:評審工作在評審小組內部獨立進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擾和影響,評審小組成員對出具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21.3 保密性原則:評審小組成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將保守競租人的商業(yè)秘密。 21.4 中標候選人推薦的原則:中標候選人按最終有效競租投標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 22、評標辦法 22.1競租人不足三家時,本次競租會正常開標。 22.2本次評標采用經評審的最高競價法。中標候選人按投標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 23、評審紀律 23.1 評審小組內部討論的情況和意見必須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給競租人或與競租人有關的單位或個人。 23.2 在評審過程中,競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評審小組成員進行旨在影響評審結果的私下接觸,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24、報價確認表 24.1 競租會現場所有參與投標的競租人都必須在《報價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25、中標通知書 25.1 評審結果經公示三天后,如無疑義,由路局招標辦向中標人簽發(fā)《中標通知書》。 25.2 《中標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之一。 25.3 對未中標者,招租人不對未中標原因做出解釋,同時亦不退還投標文件。 26、簽訂合同 26.1 中標人自收到《中標通知書》后7日內,與招租人簽訂合同。未簽訂的,視為中標人自動放棄承租權利,招租人有權沒收中標人的競租保證金,并對該招租項目另行處置。 26.2中標人在簽訂租賃合同的同時,還需與招租人簽訂《 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廉政協(xié)議書》。 26.3招租文件、競租人的投標文件及雙方確認的澄清文件及承諾等均有法律約束力,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7、其他約定 27.1招租人保留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宣布取消招標的權利,對受影響的競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無義務向受影響的競租人解釋采取這一行為的理由。 2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招租項目情況說明 第一章 項目簡介 1、招租人簡介 1.1 招租人 名稱:**鐵路局**車務段 1.2 經營范圍 2、招租項目 1包件:**站二層西側大廳VIP1冠名休息室,面積60㎡; 2包件:**站二層西側大廳VIP6冠名休息室,面積60㎡; 3包件:**站一層003號商鋪,面積300㎡; 4包件:**站一層101號商鋪,面積12平方米; 5包件:**站一層110號商鋪,面積150平方米; 6包件:**站一層111號商鋪,面積200平方米; 7包件:**站一層112號商鋪,面積300平方米; 8包件:**站一層113號商鋪,面積300平方米; 9包件:**站二層212、213號商鋪,面積共計140平方米; 第二章 對中標人要求 3、經營管理要求 3.1 中標人必須嚴格按照所簽租賃合同的規(guī)定。經營范圍按招租人確定的商業(yè)業(yè)態(tài)經營。 3.2 中標人必須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關的經營許可證,而且每年必須向招租人提供有效的證照復印件。 3.3 中標人應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得哄抬物價,牟取暴利。 3.4 未經招租人同意,中標人不得擅自將所中標的商業(yè)場所轉讓、轉租、分包他人經營或改變用途。 3.5應確保所聘用人員和所進出貨物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在車站內經營和存放附件四《嚴禁旅客攜帶物品表》中所列物品。每五十平方米經營范圍至少配備4只有效滅火器。國家、鐵道部標準規(guī)定需要實施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的,應有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實施方案并承諾負責方案的落實及承擔相關費用。 3.6應自覺維護車站內各項設備、設施。營業(yè)人員因操作不當或有意損壞的行為,中標人應承擔直接經濟責任,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3.7 未經招租人同意,中標人不得擅自增加用電及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增容必須經招租人書面同意,并自行承擔電力增容費用。所有經營場地內設施的更新、更改或裝潢須經由中標人書面申請并經招租人書面批準。 3.8應在指定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及食品流通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特許經營品要懸掛特許經營許可證。 3.9 違反上述經營管理要求,視為違約,招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人員管理要求 4.1 中標人應指定一名負責人,負責所中標商業(yè)場所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聯系、溝通及協(xié)調經營中發(fā)生的問題。 4.2 招聘的人員應持有衛(wèi)生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健康證,招聘外地人員需持有務工證、暫住證、身份證、健康證。當地政府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4.3 營業(yè)人員的招聘,由中標人獨立進行。經承租人審查合格后,由招租人統(tǒng)一辦理胸卡工作證、并負責崗前培訓工作 ( 費用由中標人負擔 ),取得上崗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4.4 營業(yè)人員在營業(yè)時間內須統(tǒng)一著裝,服裝式樣、顏色須由招租人審定,費用由中標人自理。 4.5 營業(yè)人員在營業(yè)時間需佩帶胸卡上崗,并嚴格執(zhí)行鐵路運輸服務工作要求及車站公安、安檢管理規(guī)定和**鐵路局、**車務段的有關規(guī)定,提供優(yōu)質服務。 4.6 招租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出現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未達到行業(yè)標準等問題,對中標方從業(yè)人員不定期進行各類培訓及考核,費用由中標方承擔。 4.7 如收到旅客有關服務質量方面的經查證屬實的有效投訴,將按招租人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8 對招租人發(fā)出的服務質量警告書面通知,中標人應立即整改并達到標準。 4.9 違反上述人員管理要求,視為違約,招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5、商品管理要求 5.1經營產品必須有可靠的質量保證,產品須明確說明產地、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國外商品應有中文標示,國家明文規(guī)定的商品,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過期等不合格商品。 5.3 經營的專利產品和特許經營品,必須提供國家和地區(qū)廠商出具的授權(代理)經營書和中國政府部門出具的特許經營許可證。 5.4 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鐵路各級管理部門、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 6、裝修要求 6.1 店鋪的形象及配套設備設施必須符合**車務段及城市形象的要求,總體設計理念參照國標,切合旅客心理,凸現視覺效果,激發(fā)旅客消費。風格要體現本土化和國際化、歷史感和現代感的結合,達到人文建筑環(huán)境的和諧統(tǒng)一,保持與**站整體風格的融合。 6.2 中標人與招租人簽訂合同時雙方共同確定裝修期(合同中確定免租時間期限),免交費用。同時,中標方委托專業(yè)設計師設計的中標區(qū)域裝潢設計方案及圖紙?zhí)峤徽凶馊耍ㄇ也幌抻谝韵聝热荩浩矫鎴D、立面圖、效果圖、裝修材質、裝修總價及明細。招租人將對提交的設計方案及圖紙進行審定并提出修改意見,中標方根據招租人的意見對設計方案及圖紙進行修改完善,待招租人認可后方可開始裝修。 6.3中標人需對經營場地進行內部裝修的,應取得招租人的書面同意,然后將有關裝修工程的規(guī)模、范圍、工藝、設計圖紙、用料等資料提交招租人和公安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監(jiān)督等主管部門審核,經招租人和主管部門同意和審批后方可施工,其中對所經營場地外立面的裝修應符合**車站整體裝修風格,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裝修期間,中標人必須遵守所有與招租人訂立的有關進入工地、設臨時圍板、攜帶材料工具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制度、清理垃圾等條例。中標人在裝修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裝飾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安全標準、消防標準及行業(yè)標準等組織施工。招租人對裝修工程施工質量有權實施監(jiān)督檢查。 施工完畢后,中標人應及時報請招租人及公安、消防、環(huán)保、政府有關部門審驗,取得相關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均由中標人全部自理。中標人不履行招租人的上述規(guī)定要求而給招租人造成損失,由中標人負擔。招租人因上級政策、車站整體環(huán)境配套等因素有權要求中標人對所經營的場地、房屋進行裝修,費用亦由中標人自行承擔。合同到期終止時,中標人裝修場地、房屋、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等所花費的所有投資,招租人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6.4 如果合同非因招租人的原因終止,中標人應拆除在中標場地上的裝修并恢復原狀。中標場地的裝修殘值以及拆除裝修的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招租人無須為此支付任何費用。 7、履約保證金 7.1 在合同簽訂當日,中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向招租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第一年年租金的20%。合同期內,保證金不能抵扣租金且不計息,合同期滿后若承租方無違約、無賠償、無罰款、無任何拖欠費用的情況,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7.2 如果中標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繳納年租金,招租人將有權解除合同,其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章 招租人、競租人雙方權利、義務 8、招租人權利、義務 8.1 招租人有義務準確而全面的介紹本項目情況,包括位置、面積、經營范圍等。 8.2 招租人保證按時將中標商業(yè)場所交給中標人裝修、使用。 8.3 為競租人到現場踏勘提供配合并做好標前咨詢、答疑。 8.4 妥善處理與競租人往來的信函,盡可能滿足所需資料,并注意投標資料的保密。 8.5 招租人有權要求競租人及時提供與招租文件有關的資料。 9、競租人權利、義務 9.1 競租人有義務向招租人提供與招租有關的文件材料,保證材料的真實、完整、及時。 9.2 有關招租的其他資料,可與招租人聯系。 9.3投標文件及其附件是簽訂合同的依據。嚴格履行合同是競租人的基本義務。 9.4 競租人有權要求招租人對所提供材料保密。 第四章 注意事項 10、競租人必須通曉招租文件規(guī)定的條款條件。屆時不得以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為借口不遵守招租文件的條款條件。 11、競租人在遞交投標書后可修改或撤回其投標,但必須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前。在投標截止日期至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滿之前這段時間內,競租人不得撤回其投標。 12、有關本次招租的其他資料,可與招租人聯系。 13、第三部分《招租項目的情況說明》中若有條款與雙方簽訂的合同相矛盾,以合同為準。 第五章 特殊情況的處理 14、 如本次招租的項目競租人報價均低于招租人規(guī)定的競租底價,則該招租活動終止。 第四部分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代表人: 電話: 郵編: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乙方通過參與 **站商鋪競租大會,作為中標方有償取得本合同項下 商鋪(以下稱“租賃物業(yè)”)的租賃權,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共同遵守。 第一章 租賃物業(yè)概述 1、本合同中租賃物業(yè)位于 ,計租面積為使用面積 平方米 。 1.1 本合同中租賃物業(yè)現狀:良好。 1.2 租賃物業(yè)的設施包括: 。 第二章 租賃期限 2、租賃期限: 。 雙方商定裝修免租期為自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書面交付租賃物業(yè)《通知》之日起 日。起租日自裝修免租期期滿之日起開始起算,如因甲方或場地本身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按時開業(yè)的,則乙方起租日順延。 第三章 租賃物業(yè)的用途及租金 3、乙方承租租賃物業(yè)的用途: 。 3.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轉租、分租、共同租賃、以租賃物入股合伙聯營、轉借、調換使用、將租賃物房屋以抵押等任何方式將租賃物業(yè)轉給他人使用。 4、租金、費用及繳納方式: 4.1 租金: 。 4.2、其他費用: 在合同租賃期內,乙方產生的水、電、物業(yè)管理等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向收費單位交納或委托甲方代交。 4.3租金的繳納: 租金按季度交納,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式。乙方應在起租日前十五天內預付季度租金,以后在每半年屆滿前十五日內預付下半年租金。 租金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4 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第一年租金的20%)。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扣租金且不計息;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的7個工作日內,若乙方無違約、無賠償、無罰款、無任何拖欠費用等情況,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5、甲方的責任、義務: 5.1 甲方對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業(yè)享有使用收益權,甲方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約定的租賃物業(yè)。 5.2 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電力和水。 5.3 甲方為乙方的貨物及運輸人員進出站區(qū)提供便利。 6、乙方的責任、義務: 6.1乙方自行承擔租賃物業(yè)的用電(商業(yè)用電和線損)費用。 商業(yè)網點的電力增容由甲方統(tǒng)一辦理,費用由乙方按用電比例分攤,電力設施設備產權歸甲方。甲與乙方任何一方解除、終止本合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回因電力增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并不得破壞電力增容的設備設施。乙方如不按時繳納電力增容的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供應乙方的用電,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 6.2 商業(yè)網點公共部分建設主要指圍墻建設工程(僅限于乙方經營場地所需的圍墻)等工程均由乙方統(tǒng)一建設,產權歸甲方所有。 6.3 商業(yè)網點外立面裝修(僅限于乙方經營場地所需的圍墻的外立面)統(tǒng)一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與乙方任何一方解除、終止該合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回因外立面裝修已支付的所有費用,并不得破壞上述外立面裝修。 6.4乙方需對租賃物業(yè)進行內部裝修的,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然后將有關裝修工程的規(guī)模、范圍、工藝、設計圖紙、用料等資料提交甲方和公安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監(jiān)督等主管部門審核,經甲方和主管部門同意和審批后方可施工,其中對租賃物業(yè)外立面的裝修應符合**車務段整體裝修風格。施工完畢后,乙方應及時報請甲方及公安、消防、環(huán)保、政府有關部門審驗,取得相關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均由乙方全部自理。甲方因上級政策、車站整體環(huán)境配套等因素有權要求乙方對所承租的租賃物業(yè)進行裝修,費用亦由乙方自行承擔。 租賃期限滿或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拆除在租賃物業(yè)上的裝飾裝修并恢復原狀,裝飾裝修物殘值以及拆除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須為此支付任何費用。 6.5乙方需在租賃物業(yè)外立面或公用部分設置店鋪招牌或廣告牌的,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和設計制作方案,取得甲方的書面審批同意,并應符合車站整體規(guī)范要求和國標要求。廣告牌收費另行協(xié)商確定。租賃期內,遇有鐵路及政府部門對招牌或廣告牌等進行統(tǒng)一規(guī)范的,乙方應按要求撤銷或重新設置,由此造成的損失和所需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6.6乙方負責環(huán)保、衛(wèi)生、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工作,不得亂搭亂接水電線路,不得超過電氣線路或設備的容量使用大負荷電器;根據消防、安全部門要求和安全使用需要配備完善消防、治安設備設施,定期對電氣線路、消防等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檢修、更換,確保所有電氣線路及消防、治安等設備設施符合安全規(guī)定,取得相關安全合格證,所需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6.7乙方應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得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乙方必須維護車站的整體形象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誠信經營,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或服務),不得銷售“三無”商品和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定的食品,不得經營超出經營范圍的商品(或服務)。不得因經營行為造成環(huán)境污染,不得從事有礙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或利用租賃資產進行其它違法活動,自覺接受和服從甲方和鐵路及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門的監(jiān)管,按時向鐵路、工商、稅務、城管、綠化等相關部門繳納各項稅費及給付員工工資。 6.8乙方所雇人員必須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用工條件,達到法定年齡,持有本人身份證、勞動就業(yè)證、流動人口暫住證(居住證)、計劃生育證及健康證等。乙方不得拖欠員工工資等相關費用,在此期間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9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經營場所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鐵路局、**車務段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接受鐵路和甲方在經營過程中所進行的安全、路風、消防、食品、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不規(guī)范行為,甲方有權依照鐵路和經營場所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約束和做出處罰。 6.10 乙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和合理使用租賃物,并負責租賃物及設備設施的修繕,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業(yè)及其相關設備受損,所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6.11 乙方承擔租賃物及租賃物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責任,自行采取適當的保安及保險措施,如發(fā)生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6.12 乙方應確保食品衛(wèi)生安全,若出現食品衛(wèi)生安全問題造成人員傷害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6.13 乙方必須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關的經營許可證,而且每年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證照復印件,方可對外經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14乙方應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無法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 拖欠租金。 6.15物業(yè)管理費按 元/平方米/月的標準收取,包括公共空調費、公共照明費、治安費、保潔費等,應按規(guī)定,乙方直接向甲方有關部門交納。 6.16乙方不得在車站內經營和存放附件四《嚴禁旅客攜帶物品表》中所列物品,不得從事動火經營項目,其經營項目必須符合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業(yè)用途。 第五章 特別約定 7、因甲方上級單位政策指令、春運、暑運、軍運等鐵路運營活動等原因要求乙方暫停營業(yè)或影響乙方經營時,由乙方自行調整解決,由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和鐵路企業(yè)無涉。 7.1 乙方如經營納入路局站車集采集供的大宗商品(方便面、果汁和茶飲料、啤酒等),必須由路局采供企業(yè)供應,不得銷售同類商品。路局采供企業(yè)向乙方供應的集采集供商品不得高于車站當地同類商品批發(fā)價。 7.2 租賃物業(yè)既有的水、電、管線等附屬設施設備按現狀交付,租賃期間甲方不負責改造,如乙方進行改造須將改造方案提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實施,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內,因地方政府決定征收、征用、拆遷租賃物業(yè)的,雙方應無條件解除本合同,租金以實際租用時間計算,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予以退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在政府補償款的額度內進行補償。 乙方裝修施工完畢后,應在10日內將完整的裝修決算資料提交給甲方備案。 第六章 合同的解除、變更和終止 9、租賃期內,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終止協(xié)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10、乙方有下列行為屬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業(yè),甲方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在發(fā)出書面解除通知后2 天(以郵遞回執(zhí)單為準),本租賃合同立即解除,甲方有權停止供應水、電等,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0.1自租賃物業(yè)交付之日起120 日內未獲得經營所需一切證照的。 10.2 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超過30 日的; 10.3 擅自改變租賃物業(yè)用途的; 10.4 違反本合同3.1條規(guī)定的; 10.5 租賃期間發(fā)生火災、爆炸、環(huán)境污染、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 10.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進行裝修,破壞租賃物業(yè)結構的。 10.7 故意損壞租賃物業(yè),或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租賃物業(yè)嚴重損壞的。 10.8 違反鐵路和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9 利用租賃物業(yè)進行違法活動的。 10.10 租賃期間發(fā)生路風及鐵路安全事故的。 10.1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10.12 超出經營范圍經營的。 10.13 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 10.14 乙方單方面原因,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七章 違約責任 11、雙方確認,除非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一方自行修改或變更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和責任均視為違約,違約方要支付受損失一方經濟損失相應的違約賠償。 12、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相關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均有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13、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費用,除履行本合同第11條約定外,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向甲方繳納逾期未支付租金和費用金額的1‰的滯納金。 14、乙方違反工商、公安、消防、物價、稅務、食品衛(wèi)生等有關規(guī)定,嚴重影響車站及甲方聲譽的,乙方除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第一年租金10%的違約金。 15、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提出書面糾正意見,乙方除限期整改外,還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5.1 乙方在經營中被新聞媒體曝光的,除立即整改外,每次應視對甲方影響程度的大小,向甲方支付壹萬元至叁萬元的違約金。 15.2 經鐵路和地方檢查發(fā)現乙方經營中存在不良問題的,除立即整改外,每次應視對甲方影響程度的大小,向甲方支付壹萬元至叁萬元的違約金。 15.3乙方不準欺詐旅客,嚴禁使用假幣或用假幣套用真幣等違法經營行為,一經發(fā)現,除立即整改外,每次應視對甲方影響程度的大小,向甲方支付壹萬元至叁萬元的違約金。 15.4 如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全部損失,并向甲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 第八章 其他約定 16、不可抗力系指戰(zhàn)爭、動亂、嚴重自然災害及其他或由雙方都不能控制的天災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其他情況。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盡快以電報、電傳或其他書面方式將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后10日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7、乙方自行添置的設施、設備及對租賃物業(yè)的裝修,在合同因各種原因終止后,裝修、不可移動和被固定的設施、設備,乙方應無償讓與甲方,乙方不得拆除或損壞,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在租賃期滿、合同解除后10日內,乙方應結清各項費用,將租賃物業(yè)所有的門鑰匙及清場通知書(說明租賃物業(yè)的狀況)交給甲方,會同甲方對物業(yè)進行確認,明確修復或賠償辦法,并簽訂書面的《租賃物業(yè)交接確認書》。若乙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財產交接手續(xù),延期返還租賃物業(yè)及其他附屬物,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整。同時,遺留在租賃物業(yè)內的物品視為乙方拋棄物,甲方可以任意處置。 18、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由乙方支付合同履行保證金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簽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xié)議、附件等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車務段**站商鋪平面分布圖》、附件二《安全路風協(xié)議書》、附件三《廉政協(xié)議書》、附件四《嚴禁旅客攜帶物品表》、附件五《**鐵路局**車務段商鋪招租文件》(南鐵租字 [2012]18號)。 本合同未盡事宜,如《**鐵路局**車務段**站商鋪招租文件》(南鐵租字 [2012]18號)有規(guī)定的,按招租文件執(zhí)行。 19、本合同履行中,如雙方發(fā)生爭議,應盡力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向福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叁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相關附件 附件一 《**站商業(yè)場所平面分布圖》 附件二 安全路風協(xié)議書 附件三 廉政協(xié)議書 附件四 嚴禁旅客攜帶物品表 第六部分 投標函 投 標 函 : 經研究,我單位決定參加**鐵路局**車務段商鋪招租項目(南鐵租字[20 ] 號)的招租活動并提交投標文件。為此,我方鄭重聲明以下情況,并負法律責任。 1、我方按招租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我方的招租文件被接受,我方將按招租文件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并按我方的招租文件及其承諾開展本項目的業(yè)務。我方的投標書連同貴方的招租文件、中標通知書及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均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我方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履行招租方的全部責任。 4、我方同意按招租文件要求繳納保證金,嚴格遵守貴機構對本次招租項目所做的全部規(guī)定。 6、我方的投標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為60日。 7、我方未中標,貴方有權不做任何解釋。 8、與本次招租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通訊請寄: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賬號: 競租人代表人姓名、職務: 競租人全稱(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競租人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 (姓名)系 (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職務或職稱)代表我單位參加貴單位組織的**鐵路局 商鋪招租活動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在本次招租活動中的一切行為,我單位均予以承認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本授權書的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法定代表人 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附授權代理人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附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詳細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單位公章) 代理人(被授權人)簽字: 競租報價表( 包件)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投標商全稱 租金報價 (大寫) 元/平方米.年 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時間: 合同范本-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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