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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建筑 項目管理表格
安全技術交底
表格編號
CSCEC-NNDT-B10326
施工單位
中建五局
編 號
工程名稱
長沙軌道交通4號線一標第六項目經理部
工 種
施工部位
履帶式起重機
交底時間
年 月 日
交底內容:
1.起重機的變幅機構一般采用蝸桿減速器和自動常閉帶式制動器,這種制動器僅能起到輔助作業(y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即換檔,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慣性超過了輔助制動器的摩擦力,將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壞的事故。所以,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檔位;起重機荷載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
2、禁下降起重臂。
2.起重機自重大,接地壓力高,作業(yè)時重心變化大,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時,坡度不得大于3,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采用雙機抬吊作業(yè)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為了使荷載的合理分配和雙機動作的同步,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配合協(xié)調,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為防止超載,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tài)。
4.為保證起重機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機作業(yè)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無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個安全防護裝置及各
3、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4)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5.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由于機身晃動,起重臂隨之俯仰,幅度也不斷變化,所吊重物也因慣性而擺動,形成斜吊,因此,載荷不得超過允許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便于操作員觀察和控制,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6.起吊荷載接近滿負荷時,其安全系數相應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會發(fā)生超載,在起吊荷載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升降動作應慢速進行,并嚴禁同時進行兩種以上動作。
7.起重機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轉彎,容易造成傾翻事故。所以,起重
4、機行走時,轉彎不應過急;當轉彎半徑過小時,應分次轉彎;當路面凹凸不平時,不得轉彎。
8.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檢查各工作機構及其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9.起重機上下坡時,起重機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隨坡度而變化,因此,起重機上下坡道時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防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大。下坡空擋滑行將失去控制造成事故,嚴禁下坡空擋滑行。
10.起重吊裝作業(yè)不得有絲毫差錯,起吊重物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已掛牢,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繼續(xù)起吊,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不安全因數。在重
5、物升起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把腳放在制動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鉤冒頂。當起重機停止運轉而重物仍懸在空中時,即使制動踏板被固定,仍應腳踩在制動踏板上,一旦發(fā)生險情時可及時控制,以保證吊裝作業(yè)的安全可靠。
11.為了減少迎風面,降低起重機受到的風壓,作業(yè)后,起重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并降至40~60,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應關閉內燃機,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各制動器加保險固定,操縱室和機棚應關門加鎖。
12.作業(yè)時,俯仰變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當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以防止起重臂后傾造成重大事故。
13.起重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運送。特殊情況
6、需自行轉移時,應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動輪應在后面,機身、起重臂、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并應加保險固定。每行駛500~1000m時,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14.起重機通過橋梁、水壩、排水溝扥構筑物時,必須先查明允許載荷后再通過。必要時應對構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過鐵路、地下水管、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并不得在上面轉彎。
15.起重機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參照內燃機操作安全交底啟動內燃機。
16.用火車或平板拖車運輸起重機時,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機裝上車后,應將回轉、行走、變幅等機構制動,并采用三角木楔緊履帶兩端,再牢固綁緊;后部配重用枕木墊實,不得使吊鉤懸空擺動。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被交底人數量較多如正面簽字有困難,可在交底書反面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