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前提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前提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2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前提: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某大學醫(yī)學專業(yè)大三女生劉某到福建省福安國稅局參加暑期社會實踐,國稅局設宴招待,局長趙惠忠等人設法灌劉某喝酒,酒后又將其帶到賓館進行強奸。目前,趙惠忠因涉嫌強奸已被刑事拘留并免職。
在大學生社會實踐中,這當然只是一起個案,我們不能因此說社會很險惡,也不能因此說官員都如同禽獸,但起碼可以說社會的確有險惡,官員中也的確有禽獸。因此,這起個案對于擬參與社會實踐的大學生來說,應該有警醒作用,而尤其值得反思的,是高校之于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前提性準備。
自己的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卻遭到侵犯,身心受到嚴重損害,不知道學生所在學校有無一點愧疚?校方自然可以說,大
2、學上到三年級,都是成年人了,應該有一些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這固然沒有錯,但我們也知道,現(xiàn)在的大學生大多是從學校到學校,書本上學到的都是真善美,假丑惡仿佛只是歷史上的陳跡,而其活動范圍又不出家庭和同學朋友圈,與現(xiàn)實社會實在很有些隔膜。事實上,很多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乃是他們真正接觸社會的開端。因此,負責任的高校,對學生參加社會實踐不能沒有切實的指導。
然而,如今不少高校對學生的就業(yè)指導都流于形式或干脆沒有,更不必說針對學生社會實踐進行專門的培訓教育。沒有相應的實踐指導,大學生社會實踐就失去了根本性前提,他們的社會實踐活動就會在很大程度上淪為盲目的行動。相信不少人都有這樣的觀感,一些大學生
3、到一個單位實習幾十天、幾個月,他們學校的工作人員也從來不曾過問,仿佛他們都是些斷線的風箏。倘若學校不指導、不關心學生的實踐活動,則他們的實踐效果除了自己主觀努力,就只能是“碰運氣”。
如今不少高校及高校教師熱衷于社會活動,卻不對自己的學生參加社會實踐予以必要的指導,豈非咄咄怪事?學生一出校門即遭受無法愈合的傷痛,是否會有良心不安?為什么不能結(jié)合以往的經(jīng)驗教訓,抽出人力對擬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進行必要的輔導培訓?提醒學生在實踐期間注意人身安全,難道是多此一舉嗎?提醒學生在實踐中如何與人相處,難道是不必要的嗎?學生在實踐中拒絕宴請一類的誘惑,難道不是應知應會應為的嗎?
沒有指導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還可能是危險的實踐。有的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不過是為了有一個好看的履歷記錄,有的則是為未來的工作單位探路鋪墊,這當然無可厚非,但過度功利,只會使社會實踐遠離初衷。
第 2 頁 共 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