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理論及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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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主要翻譯理論及代表人物 時代 代表人物 主要理論 古代 西塞羅 解釋員(意譯)和演說家(直譯)的翻譯: 《論最優(yōu)秀的演說家》和《論善與惡之定義》 (一) 譯者在翻譯中應像演說家那樣, 使用符合古羅馬語言習慣的語言來表達 外來作品的內(nèi)容, 以吸引和打動讀者、聽眾的感情。 (二) 直譯是缺乏技巧的表現(xiàn)。應當避免逐詞死譯; 翻譯應保留的是詞語最內(nèi)層的東西,即意思。譯者的責任是給讀者“稱”出原詞的“重量”而不是 “算出”原詞的“數(shù)量”。 (三) 翻譯也是文學創(chuàng)作,任何翻譯狄摩西尼的人都必須自己也是狄摩西尼 式的人物。 (四) 聲音與意思自然相連,或者說詞與詞義在功能上不可分割,這是語言的普 遍現(xiàn)象,而由于修辭手段以這種詞與詞義的自然聯(lián)系為基礎,因此各種語言的修辭 手段彼此有相通之處。這就說明, 翻譯可以做到風格對等。 賀拉斯(詩人和批評家) (一) 翻譯必須堅持活譯、摒棄直譯。 (二) 本族語可通過譯借外來詞加以豐富。 昆體良(西塞羅、賀拉斯之后提倡活譯的另一位著名人物, 以演說家、修辭學家著稱。) 與原作競爭:翻譯也是創(chuàng)作, 這種創(chuàng)作必須與原作媲 美, 譯作應力爭超過原作。 翻譯同樣是創(chuàng)作的觀點, 早先已由西塞羅提出。但具體提出與原作" 競爭" 之 說的, 卻源出于昆體良的《演說術原理》。 哲羅姆(早期西方基督教會四大權威神學家之一, 被 認為是羅馬神父中最有學問的人) 文學用意譯,《圣經(jīng)》用直譯。 拉丁文《圣經(jīng)》。 (一) 翻譯不能始終字當句對,而須采取靈活原則。他認為, 各種語言 在用詞風格、表達習慣、句法以及語義、內(nèi)容等都互為區(qū)別, 因此不能采用逐詞譯法。在很大程度上重復了西塞羅和昆體良的" 翻譯是創(chuàng)作" 以及譯作必須與原作" 競爭" 的觀點。 (二) 應區(qū)別對待"文學翻譯" 與" 宗教翻譯"。在文學翻譯中, 譯者可以而且應 當采用易于理解的風格傳達原作的意思。但在《圣經(jīng)》翻譯中, 則不能一概采用意 譯, 而主要應當采用直譯。 (三) 正確的翻譯必須依靠正確的理解。哲羅姆這一觀點主要是針對斐洛和奧古斯丁的。他不相信在用詞造句上會有什么" 上帝的感召" 。 奧古斯丁 《圣經(jīng)》翻譯憑上帝的感召。 并未從事過大量的翻譯工作, 而只是校訂過拉丁文《圣經(jīng)》的某些部 分, 但他對于語言問題頗有研究。 奧古斯丁除《論基督教育》外, 奧古斯丁的翻譯理論還體現(xiàn) 在他的幾篇有關《圣經(jīng) 詩篇》的詮釋和兩封書信中, 其中有一封是寫給兒子阿德 奧達圖( Adeodatus ) 的。他的理論大致如下: (一) 譯者必須具備以下諸條件: ( 1 ) 通曉兩種語言; (2) 熟悉并" 同情" 所譯題 材; ( 3 )具有一定的??蹦芰?。 (二) 翻譯中必須注意三種風格: 樸素、典雅、莊嚴。三種風格的選用主要取決于讀者的要求。 (三) 翻譯中必須考慮"所指" 、" 能指" 和譯者" 判斷" 的三角關系。這一理論是 對亞里士多德" 符號" 理論的進一步發(fā)展。按奧古斯丁的定義, " 所指"是指客觀存在的事物, " 能指"是指符號, 其中主要包括語言單詞。在 一個單詞中, " 能指" 是"所指" 的符號, 兩者之間的關系如同單詞符號與所指事物的 關系一樣, 是任意確定的。 (四) 翻譯的基本單位是詞。在奧古斯丁的理論中, 語言符號和單詞是等同的。 (五) 《圣經(jīng)》翻譯必須依靠上帝的感召。奧古斯丁的這一觀點與三百年前的斐 洛的觀點完全一致。 中世紀(從476 年西羅馬帝國崩潰時算起, 到1 5 世紀文藝復興時止。)就翻譯史而論, 主要有三大標記: 初期的翻譯家波伊提烏、中期的托萊多" 翻譯院"和末期的民族語翻譯。 波伊提烏(中世紀初期翻譯領域里的中心人物) 寧要內(nèi)容準確,不要風格優(yōu)雅譯者應放棄主觀判斷。 (一) 內(nèi)容與風格互為敵對, 要么講究風格, 要么保全內(nèi)容, 二者不可兼得。 (二) 翻譯是以客觀事物為中心的, 譯者應當放棄主觀判斷權。在某些著作的翻譯中, 譯者所尋求的是準確的內(nèi)容, 而不是優(yōu)雅的風格。因此, 為了表達出"沒有說誤的真理" , 譯者應當采用逐詞對譯。 但丁 文學不可譯。 在意大利, 民族語翻譯的規(guī)模雖不大, 但其影響并不亞于其他國家。首先是大詩人但丁有關翻譯和民族語的論述, 這些論述見于他的《論俗語)和《饗宴)兩部著作中。在《論俗語》一書中, 但丁對俗語的優(yōu)越性和形成標準意大利語的必要性等問題作了精辟的闡述, 對解決意大利的民族語言和用民族語從事翻譯的問題都起了重大作用。在《饗宴》這部著作里, 但丁除盛贊俗語的優(yōu)點外, 還對翻譯問題作了明確的論述。 布魯尼 布魯尼在亞里士多德作品的譯序以及在《論正確的翻譯方法》一文中發(fā)表的見解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 亞里士多德不是抽象的教條, 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譯者務必使自己深入作品, " 面對亞里士多德" 。換言之, 譯者應當盡可能模仿原作風格, 像亞里士多德用希臘語寫作那樣, 用譯語進行創(chuàng)作。 (二) 任何語言都可用來進行有效翻譯; 那種認為語言差異在翻譯中是個不可逾越的障礙的觀點, 實際上是譯者用來掩蓋自己能力低下而放出的煙幕。優(yōu)秀的譯者精通原語和譯語, 只要正視兩種語言的差異, 就不愁沒有對付的辦法。 (三) 譯者必須具備廣泛的知識, 才能做好翻譯。此外, 譯者還必須具備良好的鑒賞力, 以保證他的翻譯不會破壞和喪失原作的完整和韻律。 維爾(德) 維爾的翻譯觀的要點如下:(一) 準確翻譯拉丁語能得出最優(yōu)美的德語風格。 (二) 逐詞對譯能推廣拉丁語。維爾是拉丁語教員, 從事翻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教學。因此, 如果逐詞對譯原文, 就能使學生不僅學到使用"絢麗多彩的"德語藝術, 而且還能通過對譯文和原文的比較懂得拉丁語法, 起到推廣拉丁語的作用。 ( 三) 為了忠實于原文, 寧愿犧牲譯文的易懂性。 小結:西方翻譯史在中世紀主要有三個特點顯著的階段。 初期幾百年, 占主導地位的是波伊提烏等人的拉丁語翻譯, 但所譯題材不像哲羅姆時代那樣僅限于宗教文獻。繼而, 在1 1 至1 3 世紀, 東方文學及其華麗的風格通過翻譯介紹到西方, 特別是在1 2 世紀, 阿拉伯學術研究的成果活躍了歐洲的學術空氣, 促進了西方翻譯事業(yè)的發(fā)展。從四世紀末起, 《圣經(jīng)》的民族語翻譯便開始進行, 到中世紀中期發(fā)展擴大, 1 4 世紀、1 5 世紀開始形成高潮。世俗文學的民族語翻譯起步較晚, 但也同樣經(jīng)歷了這么一個規(guī)模由小到大的發(fā)展過程。 綜觀整個中世紀, 西方翻譯理論研究仍是沒有系統(tǒng)的。特別是在波伊提烏發(fā)表了重實踐不重理論的客觀主義和實用主義的觀點之后, 翻譯理論研究在較長時間里幾乎處于停頓狀態(tài)。后來, 主要在英語、德語等民族語言里, 翻譯的理論問題才又逐漸引起重視。翻譯家們一方面重復古代西塞羅、賀拉斯、哲羅姆的觀點, 一方面又圍繞直譯與意譯的問題, 就民族語言的發(fā)展方向展開了一系列的爭論, 并提出了某些新的見解。這些見解歸納起來, 主要有兩點: (1) 翻譯必須嚴格模仿( 拉丁) 原文的語言風格和文法。這樣做, 原文語言的優(yōu)點就會全盤移入譯文語言, 進而促使譯文語言( 指" 不發(fā)達" 的民族語) 像原文拉丁語一樣高雅優(yōu)美。(2) 翻譯必須尊重譯文語言的自然規(guī)則, 使用百姓中流行的口語, 因為只有這樣的語言形式才能為人民大眾所接受。 文藝復興 伊拉斯漠(16世紀對文學研究采取新方法、對翻譯理論提出新見解的杰出代表之一) 《圣經(jīng)》翻譯靠譯者語言知識。伊拉斯漠對翻譯的貢獻不僅在于他的譯文準確, 風格優(yōu)美, 主要還在于他以一種嶄新的姿態(tài)對待翻譯問題, 從多方面對翻譯理論作了深刻的闡發(fā)。他認為: (一) 必須尊重原作。 (二) 翻譯者必須具有豐富的語文知識。像賴希林一樣, 伊拉斯漠為人文主義者力爭翻譯《圣經(jīng)》和闡釋《圣經(jīng)》語言的自由。 (三) 風格是翻譯的重要組成部分。伊拉斯漠的翻譯原則是: 風格是翻譯的重要組成部分, 他要表現(xiàn)出希臘語的修辭手段, 以詩譯詩, 以單詞譯單詞, 以樸素語言譯樸素語言, 以高雅風格譯高雅風格。 (四) 風格的性質(zhì)還取決于讀者的要求。 毫無疑問, 伊拉斯漠的翻譯理論是他人文主義思想和他精通多種語言、對文學風格富有鑒賞力的產(chǎn)物。 馬丁 路德(德國宗教改革運動的領袖和翻譯家) 翻譯必須采用民眾語言。 路德的《圣經(jīng)》德譯本是西方翻譯史上對民族語言的發(fā)展造成巨大而直接影響的第一部翻譯作品, 與古希臘語的《七十子希臘文本》、古羅馬第一位翻譯家安德羅尼柯的《奧德賽上哲羅姆的《通俗拉丁文本圣經(jīng)》以及后來英語的《欽定圣經(jīng)譯本》齊名。除《圣經(jīng)》以外, 路德還翻譯了《伊索寓言)> . 其文學價值也是不可低估的。在理論方面, 路德對翻譯也很有見地。他的觀點可歸納為以下四點:(一) 翻譯必須采用人民的語言。(二) 翻譯必須注重語法和意思的聯(lián)系。(三) 翻譯必須遵循七條原則。路德在翻譯中采用意譯, 以使讀者完全看懂譯文為最終目的。他不僅對一些翻譯原則作一般性的闡述, 如論述怎樣才能使讀者懂得《圣經(jīng)》的意思, 而且還系統(tǒng)地提出了關于翻譯的七條細則: (1) 可以改變原文的詞序; (2) 可以合理運用語氣助詞; (3) 可以增補必要的連詞川的可以略去沒有譯文對等形式的原文詞語; (5) 可用詞組翻譯單個的詞; (6) 可以把比喻用法譯成非比喻用法, 把非比喻用法譯成比喻用法; (7) 注意文字上的變異形式和解釋的準確性。(四) 翻譯必須集思廣益。上述四點反映了路德的一些獨特見解。然而, 就整個理論的實質(zhì)而言, 路德是從神學家而不是從人文學者的角度來處理和談論翻譯問題的。 阿米歐(法)(翻譯之王) 阿米歐在翻譯中所遵循的準則是: (1) 譯者必須吃透原文, 在內(nèi)容的移譯上狠下功夫; (2) 譯筆必須純樸自然, 不事藻飾。他強調(diào)內(nèi)容和形式、意譯和直譯的統(tǒng)一。他在這一原則的指導下, 把人民語言和學者語言熔于一爐, 文字上講究樸素的美, 使譯文的風格自成一體。 多雷(法)(翻譯理論家,多雷在1 54 0 年發(fā)表了一篇簡短而富有創(chuàng)見的翻譯研究論文, 成為西方近代翻譯史上第一個比較系統(tǒng)地提出翻譯理論的人。 ) 翻譯五原則(理解原作/通曉雙語/避免對譯/通俗形式/講究風格):(一) 譯者必須完全理解所譯作品的內(nèi)容; (二) 譯者必須通曉所譯語言和譯文語言;(三) 譯者必須避免逐詞對譯, 因為逐詞對譯有損原意的傳達和語言的美感;(四) 譯者必須采用通俗的語言形式; (五) 譯者必須通過選詞和調(diào)整詞序使譯文產(chǎn)生色調(diào)適當?shù)男Ч? 第一項原則是針對忠實原作的意思而言的, 是翻譯中最不容忽視的根本原則。第二項原則是對譯者提出的語言要求, 多雷認為優(yōu)秀的譯者必須同時精通兩種語言, 在原則上這兩種語言并無主次之分, 對它們掌握的程度不可一高一低, 譯者應當是善于用原語閱讀, 用譯語寫作的語言專家。第三項原則表明, 多雷不主張直譯或逐詞死譯, 而提倡意譯、活譯。在第四項原則里, 多雷同所有人文主義者一樣, 強調(diào)使用民族語言和習慣用法的重要性, 強調(diào)為一般讀者服務, 讓平民百姓能看懂譯文。最后一項原則指的是風格, 要求譯文必須通過各種修辭手段在風格上與原文保持一致, 譯文本身也必須講究自然、流暢、諧調(diào), 給讀者" 美的享受" 。 十七至十九世紀 夏爾巴特(法): 《論文學原則》 和《純文學教程》?!墩撐膶W原則》更是翻譯領域里的一部具有重大影響的著作。巴特在書中闡述了他對于翻譯問題的種種思想和看法,他的觀點新穎,論述精當, 從而使該書成為西方1 8 世紀翻譯理論發(fā)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18 世紀法國翻譯的主要特點體現(xiàn)在對莎士比亞作品的翻譯上。 作者是主人/譯者是仆人,譯文須不增不減不改。 巴特的理論明顯帶有哲學家、語言學家論文學和翻譯的特點?;蛘哒f, 巴特主要是從一般語言技巧, 而不是從文學創(chuàng)作的角度來探討翻譯原則的。例如, 他論述的重點之一是翻譯中語序的處理問題。他認為語言中普遍存在一種自然的語序, 而" 自然的語序"取決于" 人的特性" ; 語言的普遍因素不是語法, 而是語序, 語法結構為句子次序所支配。因此, 如果出現(xiàn)矛盾, 語法結構應讓位于句子次序。就翻譯中語序等問題的處理, 他提出如下12 項規(guī)則: (一) 原作所說之事不論是事實還是推理, 我們對它們的先后次序都不得改變, 因為事物排序取決于人的共性, 不取決于不同民族的個性, 這個次序在所有語言中是相同的。 (二) 對原文思想的先后次序, 我們也應予以保留。原作者為什么要用某一種 表達方式, 而不用另一種方式, 其中一定自有其道理, 因此譯者不可輕易破壞。 (三) 原文句子不論有多長, 在譯文中都應保持其完整, 因為一個句子就是一個思想, 在句子里的不同成分彼此關聯(lián), 它們的相互關聯(lián)構成一種和諧。如果把句中短語打亂, 或把它們拆分開來, 我們也許可以得到原文的思想, 但卻得不到原文思想的彼此連貫。 (四) 原文中的所有連詞都應予以保留。(五) 所有副詞都應置于動詞旁邊, 或前或后, 視句子和諧和語句氣勢而定。 (六) 對稱句子應當譯成對稱句子。 (七) 對于色影斑斕的思想, 在譯文中應當使用盡可能相同的篇幅來加以表達, 以便保持相同的亮麗。 (八) 對于用以表達思想的修辭句段和言語形式, 我們必須在譯文里予以保留, 因為思想在所有人的大腦里是同樣的: 思想能夠把同樣的排序、同樣的布局、同樣的姿態(tài)帶到任何地方。 (九) 對于人們喜聞樂見的、短小精悍的諺語, 我們必須用諺語來加以翻譯, 或者譯成行文自然并可以當成諺語的語句。 (十) 釋譯是不正確的、不完滿的, 因為釋譯不再是翻譯, 而是評論。 (十一) 出于意思的需要,我們必須完全放棄表達形式, 以便把話說得明白易懂; 放棄情感, 以換取譯文的輕快活潑; 放棄和諧, 以換取譯文的賞心悅目。 (十二) 原文的思想在保持本質(zhì)不變的情況下, 可以用不同形式予以表達, 可以通過用以表達的詞語對其進行組合或分解, 可以通過動詞、形容詞、名詞和副詞來表達。 巴特的基本翻譯思想是: 翻譯是用一種語言表達另一種語言的事物、思想、用詞和風格的一個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 譯者不得對原文做任何增減, 不得改變原作的意思。在思想上, 譯文要保持原文的色彩、程度和細微差別; 在風格上, 譯文要保持原文的激情、風趣和生氣; 在用詞上, 譯文要自然、形象、富有說服力, 要選用豐富的、優(yōu)美的、雅致的詞句。 德萊頓(英) 翻譯三分法(詞譯/釋譯/擬譯),翻譯是藝術。 德萊頓從以下幾方面提出自己的翻譯原則和觀點: (一) 翻譯是藝術。 (二) 翻譯必須掌握原作特征。德萊頓贊同羅斯康芒的觀點, 認為譯者不應只了解原作的語言, 還必須懂得他的具體的思想和表達特征, 因為正是這種特征才使他具有個性而區(qū)別于所有其他作者。譯者必須善于區(qū)分并再現(xiàn)這些特征, 使所譯作品保持鮮明的個性。其次, 德萊頓認為, 要做一名優(yōu)秀的詩譯者, 譯者必須首先是一名優(yōu)秀的詩人。特別是在特征上, 譯者必須與原作者類同。 (三) 翻譯必須考慮讀者。 (四) 譯者必須絕對服從原作的意思。(五) 翻譯可以借用外來詞。 (六) 翻譯分為三類: (1) 詞譯( 或逐詞譯; metaphrase ) ; (2) 釋譯( paraphrase) ; (3) 擬譯( imitation ) 。 德萊頓的翻譯實踐和翻譯理論乃是1 7 世紀英國翻譯史上的最高峰。他的翻譯批評大都十分中肯, 對當時的翻譯實踐起了重要的指導鞭策作用。他提出的翻譯三分法, 對西方翻譯傳統(tǒng)上的兩分法, 即意譯與直譯的區(qū)分法, 是- 個重要的發(fā)展。 亞歷山大 弗雷澤 泰特勒(英) 翻譯三原則(譯作完全復寫原作思想/風格手法與原作同質(zhì)/具備原作通順)。 在《論翻譯的原則》一書中, 泰特勒首先給所謂"優(yōu)秀的翻譯"下了一個定義, 認為在"優(yōu)秀的翻譯" 中, " 原作的優(yōu)點完全移植在譯作語言之中, 使譯語使用者像原語使用者一樣, 對這種優(yōu)點能清楚地領悟, 并有著同樣強烈的感受" 。接著, 泰特勒便據(jù)這個定義提出翻譯必須遵循的三大原則: (一) 譯作應完全復寫出原作的思想; (二) 譯作的風格和手法應和原作屬于同一性質(zhì); (三) 譯作應具備原作所具有的通順。 這是三項總的原則, 在每項總原則下又分若干細則。泰特勒的著作除提出翻譯三原則及其細節(jié)之外, 另一個主要特點就是它精辟地論述了文學風格和譯詩這一傳統(tǒng)藝術。此外, 泰特勒還提出了習語的翻譯問題。最后. 泰特勒專門論述了優(yōu)秀譯者的標準問題。 泰特勒的理論標志著西方翻譯史上一個時期的結束和另一個時期的開始。 施萊爾馬赫(德): 口譯/筆譯、文學翻譯/機械性翻譯區(qū)分 《論翻譯的方法》:論文的要點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 翻譯分筆譯和口譯。施萊爾馬赫是西方第一個把筆譯和口譯明確區(qū)分,并加以闡述的人。 (二) 翻譯分真正的翻譯和機械的翻譯。這一點和上二點緊密相關。所謂真正的翻譯, 是指文學作品和自然科學作品的翻譯; 所謂機械的翻譯, 是指實用性的翻譯。筆頭翻譯屬于真正翻譯的范疇, 口頭翻譯則屬于機械翻譯的范疇。 (三) 翻譯必須正確理解語言思維的辯證關系。這就是上面所說的說話人和語言之間存在的雙重關系。一方面, 每一個人都受到所說語言的制約, 任何在語言范圍之外的東西, 說話人都不可能明確地想到; 思想概念的形成、這些概念相互聯(lián)結的方式和程度都是說話人從小開始習得的語言所安排的; 說話人的智能和想像也都由它控制。但另一方面, 凡是思想自由、智能獨立的人都能創(chuàng)造語言。否則,科學藝術作品的語言就不能從原始水平變化發(fā)展到.. 盡善盡美" 的程度。上述觀點所說明的與其說是個翻譯問題, 還不如說是一個涉及翻譯的哲學和語言學的更大范疇的問題, 是對洪堡有關人的思維取決于語言的理論的發(fā)展。(四) 翻譯可有兩種不同途徑。要幫助譯作的讀者在不脫離本族語的情況下正確而完全地看懂原作, 可以采取兩種途徑。一是盡可能地不擾亂原作者的安寧,讓讀者去接近作者; 另一是盡可能地不擾亂讀者的安寧, 讓作者去接近讀者。 維廉 洪堡(德):《按語言發(fā)展的不同時期論語言的比較研究》和《論人類語言結構的差異及其對于人類精神發(fā)展的影響》 語言決定世界觀可譯性/不可譯。 (一) 語言決定思想和文化。 (二) 語言差距大而互不可譯。支配人類語言的法則是, 各語言之間沒有共性, 原作和譯作之間不可能存在融合關系。 (三) 可譯性與不可譯性是一種辯證關系。從表面上看, 在語言的可譯性與不可譯性的問題上洪堡表現(xiàn)出一種前后矛盾的觀點。但實際上同施萊爾馬赫一樣, 他的觀點中包含著辯證的成分。他把語言是一個" 系統(tǒng)"和語言是一個"操作過程" 的兩個概念統(tǒng)一起來, 一方面分析了語言作為一個整體的心理特征, 另一方面又注意到具體言語中靜止的和動態(tài)的因素的相互作用。他把語言看作是一種語言交際的符號工具, 用相對的眼光看待語言的不可譯性, 并對照自己的翻譯實踐, 認為語言相互之間既有個性又有共性, 因此所有語言又都是可以互譯的。 阿諾德 評判譯作優(yōu)劣要看專家反應。 阿諾德在以下六個主要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一) 翻譯荷馬必須首先弄清荷馬的特點。(二) 要保留荷馬的基本特征。(三) 譯詩必須具有詩人的洞察力。 (四) 譯詩必須譯得像詩。 (五) 譯作必須具有與原作相同的感染力。 (六) 檢驗相同感染力的是學者而不是讀者。 紐曼 評判標準在于一般讀者而非學者。 針對阿諾德的上述觀點,紐曼不服, 提出了嚴厲的反駁, 他的觀點主要是: (一) 荷馬是古人, 譯時必須再現(xiàn)他是古人。(二) 衡量譯作的標準主要是一般讀者而不是學者的反應。 (三) 翻譯是一種折中, 原作越是杰作, 譯作越不能與之相比。 二十世紀(現(xiàn)、當代翻譯):這一時期的翻譯也自有其特色, 可從以下四個方面加以概述。 (一) 在古典作品的翻譯方面, 翻譯家們不再強調(diào)原作的風格高雅, 而把譯文必須樸素、通順、準確當作衡量譯作的標準。 (二) 翻譯的重點, 很明顯地突出對近代和當代文學作品, 特別是俄國和北歐各國作品的譯介。(三) 開始較多地翻譯中國作品, 出現(xiàn)漢學熱潮。(四) 蘇聯(lián)的翻譯獨樹一幟。 20 世紀之所以被人譽為" 翻譯時代" , 主要是因為這一時期的西方翻譯已擴大到各個領域, 具有如下五個特點: ( 1 ) 商業(yè)、外交、科技等專業(yè)和事務性翻譯規(guī)??涨? ( 2 ) 翻譯教學普遍展開; ( 3 ) 翻譯工作者組織成立并創(chuàng)辦翻譯研究刊物刊的機器翻譯問世; ( 5 ) 翻譯理論著作層出不窮。 費道羅夫 翻譯需從語言學研究,翻譯理論由翻譯史/總論/分論構成。 翻譯理論的布拉格學派:這一學派的主要論點是: (1) 翻譯必須考慮語言的各種功能, 如認識功能、表達功能、工具功能等等; (2) 翻譯必須重視語言的比較, 包括語義、語法、語音、語言風格及文學體裁方面的比較。 雅各布森 語內(nèi)翻譯/語際翻譯/符際翻譯三類別。 雅各布森對翻譯理論問題的論述主要有以下五點:(一) 翻譯分三類: 語內(nèi)翻譯( intralingual translation ) 、語際翻譯( interlingual transla tion ) 和符際翻譯( intersemiotic translation) 。(二) 對詞義的理解取決于翻譯。雅各布森把翻譯概括成三類的目的在于說明, 在語言學習和語言理解中, 翻譯起著決定性作用。 (三) 準確的翻譯取決于信息對等。 (四) 所有語言都具有同等表達能力, 如果語言中出現(xiàn)詞匯缺乏. 那么人們可以通過譯借詞、新造詞、語義轉移和迂回表達法等方式, 對語言進行修飾加工。 (五〉語法范疇是翻譯中最復雜的問題。 列維 翻譯應使讀者產(chǎn)生錯覺、翻譯是一個抉擇過程。 列維的理論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一)文學翻譯重在再創(chuàng)作。 (二) 文學翻譯必須采用" 錯覺"理論。(三) 翻譯是一個抉擇過程。 (四) 翻譯必須正確對待更改原文的問題。 加切奇拉澤 翻譯永遠是原作藝術現(xiàn)實的反映,文藝翻譯是一種藝術創(chuàng)作。 弗斯/卡特福德 翻譯在于語境對等。 最先把倫敦學派的語言學理論用于翻譯研究的是這一派的創(chuàng)始人弗斯。他的理論主要發(fā)表在他本人編輯的《語言學論文集》和帕爾默編輯的《弗斯論文集》兩部文集里, 其中集中反映他翻譯理論的文章有兩篇, 一篇是《語言學與翻譯》, 另一篇是《語言分析與翻譯》。在這些文章里, 弗斯著重談了三個方面的問題:(一) 語言分析是翻譯的基礎。語言分析是翻譯的先決條件。(二) 完全的翻譯不等于完美的翻譯。(三) 在任何兩種語言的翻譯中, 甲語言中某些意義的表達方式是不可能譯成完全對等的乙語言的。 卡特福德指出, 他的理論叫翻譯的"描寫理論" 。即是說, 他運用描寫語言學家韓禮德的" 級階與范疇語法" ( Scale and Category Grammar ) 來描寫翻譯。作者從翻譯性質(zhì)、類別、對等、轉換、限度等方面著重闡述了"什么是翻譯"這一中心問題。(一) 翻譯的性質(zhì)。據(jù)卡特福德所下定義: 翻譯乃是"把一種語言( 摞語) 的文字材料替換成另一種語言( 目標語) 的對等的文字材料" 。(二) 翻譯的類別。就其程度而論, 可分為" 全文翻譯( full translaton ) " 和" 部分翻譯" ( partial transla tion) 。(三) 翻譯的對等問題。這是翻譯實踐和理論研究的中心所在, 必須從兩個方面加以說明。一方面, 翻譯對等是一種以經(jīng)驗為依據(jù)的現(xiàn)象, 是根據(jù)兩種語言的比較而發(fā)現(xiàn)的。另→方面, 翻譯對等的產(chǎn)生必須看目標文本和摞文本是否具有相同或至少部分相同的實質(zhì)性特征。(四) 翻譯轉換。(1) 層次轉換; (2) 范疇轉換。(五)翻譯的限度。指的是不可譯性的問題。翻譯中有兩種類型的不可譯: (1)語言方面的不可譯現(xiàn)象有雙關語、歧義語法結構,如英語的Time f1ies ,其中flies可以是動詞f!y( 飛行)的現(xiàn)在時第三人稱單數(shù)形式,也可以是名詞f !y (蒼蠅) 的復數(shù)形式,等等。(2)文化方面的不可譯性是由于不同的社會風俗、不同的時代背景等非語言因素引起的。 紐馬克 奈達 翻譯即科學、翻譯即交際、讀者反應對等。 奈達的翻譯思想可分為三個不同的主要發(fā)展階段, 即早期帶有明顯美國結構主義色彩的語言學階段、中期的翻譯科學說與翻譯交際說階段以及后來的社會符號學階段。語言學階段是奈達翻譯思想發(fā)展及其整個學術活動的第一個主要階段,在這一階段, 奈達發(fā)表了一系列研究英語句法現(xiàn)象和詞法現(xiàn)象的著作和文章, 試圖通過對句法、詞法和語言翻譯問題的描寫, 闡明語言的結構性質(zhì)。 奈達翻譯思想的第二個發(fā)展階段即翻譯科學說與翻譯交際說階段,對奈達翻譯思想的這個主要發(fā)展時期加以綜述, 可以歸納出以下五個方面的主要內(nèi)容: ( 一) 翻譯科學說。奈達認為, 翻譯不僅是一種藝術、一種技巧, 還是一門科學。這里的所謂科學, 是指可以" 采用處理語言結構的科學途徑、語義分析的途徑和信息論來處理翻譯問題", 即采取一種語言學的、描寫的方法來解擇翻譯過程。如果說翻譯的原則和程序看上去帶有某種規(guī)范性, 那也只是因為在特定的翻譯范圍里, 這些原則和程序被人們普遍認為是最有用的。然而, " 對不同語言里相應信息間的關系進行任何描寫和分析, 都必須是語言學的描寫和分析" , 因此也就是"科學" 的描寫和分析。奈達這種" 翻譯即科學"的觀點, 在西方語言學界和翻譯理論界曾有過較大反響。但后來, 奈達又基本上放棄了這個觀點。至于奈達在這個問題上的不足之處, 我們將在后面指出。 (二) 翻譯交際說。奈達把通訊論和信息論用于翻譯研究, 認為翻譯就是交際C Translating means communicating) 。因此, 評判一篇翻譯是否成功, 首先要看它能否被接受者即時看懂, 能否起到思想、信息、感情的交流作用。于是, 在翻譯研究領域里, 諸如"交際翻譯" 、" 功能翻譯" 以及與之相關的" 同等反應論" 、" 同等效果論" 、" 同等作用論" 、" 同等力量論"等形形色色的名稱與說法, 猶如雨后春筍, 層出不窮。而奈達所提的" 翻譯即交際" 以及下面討論到的他的" 讀者反應論" 、"動態(tài)對等論" 、" 功能對等論" , 也就成了西方翻譯研究領域交際學派的一個重要代表。奈達" 翻譯即交際" 一說的理論基礎是語言共性論。奈達和雅各布森一樣, 認為世界上所有的語言都具有同等的表達能力, 能使說該語言的本族人表達思想, 描述世界, 進行社會交際。在某種意義上, 翻譯交際說是奈達翻譯思想第二發(fā)展階段的主要標志之一, 也是他整個思想體系最大的特點之一。 ( 三) 動態(tài)對等說。這是奈達翻譯理論中最為人們熟悉的一個說法。所謂動態(tài)對等的翻譯, 實際上就是翻譯交際理論指導下的翻譯, 具體說來是指" 從語義到語體, 在接受語中用切近( 原文) 的自然對等語再現(xiàn)源語信息" ( Nida et al. . 1969 : 1 ) 。在這個定義中, 有三點是關鍵z 一是" 自然" , 指譯文不能有翻譯腔; 二是" 切近" ,指在" 自然" 的基礎上選擇意義與原文最接近的譯文z 三是" 對等" , 這是核心。" 自然"也好, " 切近"也好, 都是為尋找對等語服務的。翻譯中沒有絕對的對等, 但譯者應在尋求" 切近而又自然的對等語"上下功夫。在這一方面, 翻譯必須達到四個標準: (1) 達意; (2) 傳神; (3) 措辭通順自然(4)與讀者反應相似。很明顯, 要達到這四個標準, 內(nèi)容與形式之間無疑會出現(xiàn)某些難于調(diào)和的矛盾, 有時不是形式讓位于內(nèi)容, 就是內(nèi)容讓位于形式, 在一般情況下, 為了保存內(nèi)容, 必須改變表現(xiàn)形式。 按照奈達的定義, 動態(tài)對等的翻譯不等于傳統(tǒng)上的" 自由翻譯"或"活譯。因為動態(tài)對等翻譯有嚴格要求, 它要求接受語文本在不同的語言結構里盡可能完滿地再現(xiàn)源文本旨意; 而自由翻譯或活譯則沒有此種要求, 自由翻譯往往是譯者毫無節(jié)制的自由發(fā)揮。 (四) 翻譯功能說。奈達從社會語言學和語言交際功能的觀點出發(fā), 認為翻譯必須以讀者為服務對象。要判斷一部譯作是否譯得正確, 必須以讀者的反應為衡量標準。譯文讀者作出的反應如果基本等同于原文讀者對原作的反應, 那就可以認為這部譯作是成功的。要做到這一點, 必須注意語言交際的動態(tài)特質(zhì), 不僅要考慮到語言詞匯本身的意義和翻譯, 同時還要考慮到在語言交際中由于各種因素和語言環(huán)境所產(chǎn)生的語用意義以及這種意義的翻譯。動態(tài)地再現(xiàn)原文主要表現(xiàn)在對以下因素的考慮: (1) 語言交際的內(nèi)容; (2) 語言交際的參與者〈包括作者與讀者) ;(3) 說話寫作的過程刊的語言交際中使用的具體語言( 如特定方言) ; (5) 傳遞內(nèi)容的具體方式。這就是說, 翻譯要想達到預期的交際目的, 必須使譯文從信息內(nèi)容、說話方式、文章風格、語言文化到社會因素等方面盡可能多地反映出原文的面貌。奈達在論述語言與翻譯理論問題時, 對各種語言交際功能著墨較多。他指出,語言交際功能是多方面的, 主要有: (1) 表達功能( expressive function ) , 指作者或說話人自我表現(xiàn)時所用的那種語言功能; (2) 認知功能( cognitive function ) , 指用語言進行思維的功能; (3) 人際功能( interpersonal function ) ( 主要包括交感功能phatic function) , 指通過語言建立人際關系、進行談判、辨明或顯示身份等的功能;(4) 信息功能( informative function) , 即傳遞信息內(nèi)容的功能; (5) 祈使功能( imperative function) , 指通過語言影響人的行為、導致新的行動的功能; ( 6 ) 司事功能( performative function) , 指用語言改變某種狀況的功能, 例如法官宣布某人有罪 時所用的語言便具有司事功能; ( 7 ) 情感功能( emotive function ) , 指通過所用語言 使人在感情上作出反應的功能川的美學功能( aesthetic function ) , 有時稱作" 詩功 能" ( poetic function) , 指采用各種修辭手段, 如比喻、節(jié)奏、重復、倒裝等, 以加強語言的美感和效果。奈達指出, 在語言的實際使用中, 這些語言功能常常是并用的。例如, 表達功能可能和祈使功能同時并舉; 抒情詩歌旨在引起愉快的反響; 交感的言語可能是信息傳送的前奏, 等等。所有這些因素都是翻譯時不可忽視的。翻譯的正確與否取決于譯文讀者能在什么程度上正確理解譯文。譯者的任務不僅是使讀者能夠一般地理解譯文, 而且要保證讀者不對譯文產(chǎn)生歧解。從這個角度來談翻譯的正確性, 自然就意味著能稱為" 正確" 的翻譯會不止一種。如果譯文讀者是特通源語的學者, 那么, 即使是最矯揉造作的死譯也會是" 正確" 的, 因為讀者對譯文的意思不會產(chǎn)生歧解。另一方面, 在大多數(shù)使用語言的地方, 特別是當人們使用的是所謂的大語種時, 由于社會和文化教育因素的影響, 人們對語言的使用和理解就會有不同的水平。因此, 如果要使每一個人都能" 正確"理解, 就必須考慮詞匯和語法結構的難度大小, 作幾種不同水平的翻譯, 這一原則尤其適用于《圣 經(jīng)》的翻譯。 ( 五) 四步模式說。這是指翻譯過程而言的。奈達提出, 翻譯的過程是: 分析、轉語( 把分析得到的意義從源語轉移到接受語) 、重組( 按接受語規(guī)則重新組織譯文) 、檢驗( 對照慣、文本檢測目標文本) 。 以上是奈達翻譯思想第二發(fā)展階段的幾個主要特點。從70 年代開始, 特別是進入80 年代以后, 奈達對他的翻譯理論進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補充。他并沒有完全放棄原來的交際學派的理論, 而是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發(fā)揮, 把原來理論中的有用成分納入新的模式。這個新模式, 就是奈達翻譯思想第三發(fā)展階段的社會符號學模式。 在70 年代, 奈達研究最多的是語義問題。如上所述, 他的觀點是: 跨語交際的問題主要涉及語義, 若是語義問題解決了, 跨語交際即翻譯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后來, 奈達逐步采用社會語言學和社會符號學的方法來處理翻譯問題。他認為, 必須把語言看作一種符號現(xiàn)象, 對它進行解釋時不可脫離它的社會環(huán)境。集中反映他這些思想的是1 986 年的《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和1 996 年的《跨語交際的社會語言學視角》。在《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一書中, 由奈達主筆的理論部分較完整地反映出了奈達80 年代的研究成果, 可視為奈達翻譯思想第三發(fā)展階段的代表作。 當然, 奈達的理論和著述亦非完美無缺。首先, 他的理論過于集中在解決譯文的交際性和可懂性的問題上, 因而其適用范圍受到了限制。 另外, 他不再全盤否定" 形式對應而是認為翻譯中不可隨意打破原文的表達形式。為了擴大他的理論的適用范圍, 他還特別增加了修辭學內(nèi)容。然而, 盡管奈達作了這些修正, 他對其新觀點卻沒能作出更加深刻的闡述; 與其說他已使有關問題得到了圓滿解決, 不如說他只是意識到了問題的存在。另外, 奈達曾經(jīng)提出" 翻譯是科學" 的主張, 后來又基本放棄了這一主張。 穆南(當代法國翻譯研究中語言學理論的創(chuàng)始人和最重要的代表) 翻譯理論問題的現(xiàn)代語言學觀。 主要理論作品包括《美而不忠的翻譯》 、《翻譯的理論問題》、《機器翻譯》、《翻譯的歷史、理論與運用》、《語言學與翻譯》與《符號的實踐) < Semiotic Pra:ris , 1 985 ) 等, 其中最為當代西方翻譯理論界推崇的是《翻譯的理論問題》?!斗g的理論問題》一書共分六章,穆南在書中所闡述的核心思想是, 他認為翻譯屬于語言學范疇, 因此應當運用現(xiàn)代語言學的手段去研究、認識和解釋。要建立卓有成效的翻譯理論, 就必須對翻譯以及與翻譯相關的基本問題作出科學的認識, 這些問題包括翻譯的性質(zhì), 翻譯與詞匯意義、語法結構的關系, 翻譯與客觀世界( 世界映象) 的關系、翻譯與語言共性、語言特性的關系, 翻譯中語言功能的處理, 等等。穆南對于翻譯理論的討論, 就是圍繞這些問題來展開的。 霍姆斯(荷蘭) 翻譯研究學科論。 霍姆斯認為, 翻譯研究這門學科不應稱為the science of translation ( 翻譯科學) , 因為這門學科不是科學( 自然科學) ; 也不應稱為translation theory ( 翻譯理論) , 因為翻譯研究遠遠不止于理論建設的范圍。因此, 他建議依循許多新興學科的命名方式, 把這門學科稱為translation studies(直譯: 翻譯研究) ?;裟匪沟慕ㄗh得到了翻譯研究界的積極響應和支持。于是, " 翻譯研究"一說在西方譯學術語之爭中脫穎而出, 并通過勒弗維爾、巴斯內(nèi)特、斯內(nèi)爾霍恩比等人的強化使用, 發(fā)展90年代, 已經(jīng)從" 一個翻譯學派的名字" 轉變成了其他學派也廣為接受的" 翻譯學" 的學科名稱。 這它至少喚起了翻譯研究界的學科意識, 并起了促進譯學術語統(tǒng)一的重要作用。霍姆斯對譯學發(fā)展的貢獻, 并不止于他對翻譯研究學科名稱和學科性質(zhì)的富有建設意義的闡釋。更具特色的是, 他首次以圖譜的形式, 對" 翻譯研究" 的學科任務和研究范圍進行了一目了然的描繪和規(guī)劃, 從而有力地強化了翻譯研究作為學科的系統(tǒng)意識。如同奈達被視為當代西方翻譯科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一樣, 霍姆斯也就成了翻譯研究學派的開山鼻祖。 勒弗維爾/巴斯內(nèi)特 翻譯受制于社會文化因素。 綜括起來,巴斯內(nèi)特的翻譯思想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幾方面: 一、翻譯研究的性質(zhì)。巴斯內(nèi)特認同20 世紀70 年代末、80 年代初西方翻譯研究界出現(xiàn)的一種觀點, 即" 翻譯研究" 是一門"研究翻譯及翻譯問題的學科" 。 二、翻譯研究的范圍。巴斯內(nèi)特認為, 翻譯研究作為一門獨立學科, 其具體研究范圍可以涵蓋四個方面: 一是翻譯史學研究. 其中主要包括不同歷史時期的翻譯和翻譯理論研究、翻譯評論、翻譯的歷史作用和功能、翻譯方法的發(fā)展和演繹等等;二是翻譯與目標語文化之間關系的研究, 其中主要包括對于具體譯本、具體譯者、具體譯本在目標語言體系中對目標語文化的影響以及目標語文化對翻譯策略的影響等方面的研究; 三是翻譯的語言學研究, 主要涉及目標語與源語之間的比較研究, 其中包括詞匯、句法、語義等層面的比較, 同時還涉及有關語言等值、語言可譯與不可譯、機器翻譯、非文學翻譯等問題的研究; 四是翻譯的詩學研究, 主要涉及文學領域里的一切翻譯問題, 包括詩歌、戲劇、小說等各種文體翻譯問題的研究, 同時也包括翻譯的詩學對比研究、目標文本與源文本的相互關系研究、作者譯者讀者的三元關系研究等等。在這四種類別的翻譯研究中, 巴斯內(nèi)特認為第一、三類最常見。三、翻譯研究的文化視線。上節(jié)談到, 巴斯內(nèi)特認為翻譯研究是一門獨立學科, 并為之搖旗吶喊。從這個角度看, 她是西方翻譯研究派的重要代表。但在巴斯內(nèi)特的具體翻譯研究中, 特別是自90 年代以來, 她表現(xiàn)出來的是強烈的文化意識。不論是她的所謂" 后殖民" 翻譯現(xiàn)還是" 后現(xiàn)代" 翻譯觀, 都集中體現(xiàn)了一種文化視角。巴斯內(nèi)特認為, 翻譯絕不是純粹的語言行為, 而是植根于有關文化深處的一種行為; 翻譯就是文化內(nèi)部的和文化之間的交流; 翻譯對等就是源語與目標語在文化功能上的對等。這種翻譯文化觀的具體含義是: (1) 翻譯應以文化為單位, 而不應把翻譯單位局限在語言的范圍里; (2) 翻譯不只是簡單的"譯碼重組" 過程,更重要的是一個交流過程; (3 ) 翻譯不應局限于對源文本進行描述, 而應著眼于前、文本在目標語文化里的功能對等; ( 4 ) 翻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原則和規(guī)范. 不同時期的翻譯也都是為了滿足不同時期的文化需要以及滿足特定文化里不同群體的需要。 斯內(nèi)爾霍恩比 翻譯研究即跨學科研究。 弗米爾/賴斯/諾德 翻譯須為目的服務。 紐伯特 翻譯須以文本為中心。 紐伯特認為, 語用規(guī)則讓語言使用者在任何一個交際環(huán)境里都可以預期一種特有的文本類型, 這--- 文本類型即翻譯中要處理的原文文本, 便成了源語" 不變量"。這個不變量并不妨礙譯文可變性的存在, 翻譯就是在原文文本這一不變量的基礎上, 通過多種表達形式的比較而選擇出最佳的譯文。紐伯特同時認為, 翻譯之所以可能, 是因為不同語言在深層結構上彼此一致, 而在表層結構所表現(xiàn)出的互不相間的語法、詞匯及其語用功能, 其實都是由相同的深層結構派生而來的。 柯維奇/勒代雷(法國釋意派代表人物) 翻譯是一種解釋過程。 釋意派主要代表人物達尼卡 塞萊絲柯維奇與另一位口譯專家瑪麗亞娜 勒代雷( Marianne Lederer) 合作, 帶領眾多弟子和其他研究人員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逐步形成了具有鮮明法國時代特色的釋意派理論。 釋意理論派認為, 翻譯是一種語言行為, 但它需要語言外知識的參與。 釋意派翻譯理論的一個重要特點, 是從實踐出發(fā)來揭示翻譯作為交際行為的實質(zhì)。正如前面所提, 釋意派認為翻譯是一種語言行為, 它和語言使用一樣, 必須有非語言的知識來支撐。但作為行為, 翻譯的對象卻又不是語言, 而是意義, 是語篇的交際意義。 釋意理論同時認為, 理解需要認知知識的參與; 理解過程就是釋意過程。釋意是翻譯的前提, 沒有釋意就不能翻譯。反過來說, 翻譯也就是釋意。釋意翻譯是意義對等翻譯, 意義對等建立在語篇之間。若想翻譯成功, 就必須尋求源語篇和目標語篇的總體意義對等, 詞語對應只能滿足臨時需要, 一味使用詞匯對等不可能幫助完成意義對等翻譯。意義對等需要做到認知對等和情感對等。譯者利用自己的才能. 把源語篇的認知內(nèi)容和情感內(nèi)容有機結合為不可分割的整體, 然后成功地表達出來, 這樣才能做到意義對等。所有翻譯都會有詞匯的對應, 但是只有創(chuàng)造出對等的語篇, 意義才算翻譯成功了。這就是釋意理論的精髓所在。 釋意理論也注重忠實, 譯者不能隨意闡釋, 他的解釋和理解只能忠實于發(fā)言人的實際內(nèi)容。"應當指出的是, 法國翻譯研究中的釋意理論最初是用來闡釋口譯原則和過程的。但由于它較好地利用了語言學理論中對于解釋語言和翻譯的合理部分, 因而逐步從開創(chuàng)期的口譯范圍, 擴展到了包括文學翻譯、科技翻譯在內(nèi)的筆譯以及翻譯教學、一般翻譯理論等各個不同領域, 而發(fā)展成了具有較強解釋力的普適性翻譯理論。也正因如此, 釋意理論的影響才得以超越法國翻譯界, 傳播至西方以至世界其他地方的譯論領域。 圖里(以色列) 翻譯規(guī)范與翻譯描寫觀。 圖里認為, 描寫翻譯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對實際發(fā)生的翻譯現(xiàn)象進行描寫,并通過對具體翻譯個案的描寫和分析,歸納出對翻譯實踐具有示范或啟示作用的理論原則來。換言之,構建描寫翻譯研究理論的基礎,是大量的具體個案研究。而每個具體個案又都必須置于更高層次的語境中,即充分考慮它們的語境因素如文本和翻譯行為模式、文化背景等,這樣才能使研究產(chǎn)生有用的結果。 圖里在他的描寫翻譯研究理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在翻譯與規(guī)范( norms )關系上所闡述的獨到見解。他提出一個描寫翻譯行為的三分模式。在這個模式中,"規(guī)范"位于"能力"(com petence) 與"運用"( performance ) 之間,或從另一角度來說,位于規(guī)則與譯者風格之間。這里的所謂"規(guī)范" ,就是在特定文化或文本系統(tǒng)中,被優(yōu)先而且反復采用的翻譯策略。圖里認為,在翻譯過程的每一個階段以及翻譯產(chǎn)品的各個層面,有關規(guī)范都在起作用。翻譯的規(guī)范分為"預先規(guī)范" ( preliminary norms) 和"操作規(guī)范"( operational norms) , 前者指譯者對于翻譯政策、翻譯本質(zhì)等問題必須作出的考慮; 后者指支配譯者在翻譯過程中進行抉擇的因素, 如文本中語言材料的分布模式即結構規(guī)范(ma tricial norms) 、文本的表述方式即文本規(guī)范(textual norms)等等。譯者可能遵循源語規(guī)范, 強調(diào)進行"充分翻譯" (adequate translation) ,也可能傾向于遵循目標語規(guī)范,側重于目標文本的可受性(acceptabi lity) 。在現(xiàn)實翻譯中,譯者的決定實際上常常是這兩個極端的混合或妥協(xié)。傳統(tǒng)翻譯觀的對等概念與實踐有不可調(diào)和的矛盾, 而從"規(guī)范"這個切入點來談論翻譯的"對等"問題,則不失為對傳統(tǒng)概念的一個富有建設意義的升華。在"規(guī)范"解釋模式中,要判定目標文本與源文本對不對等,或在何種程度上對等,必須充分考慮各個層面的"規(guī)氈"因素,其中包括"預先規(guī)范"因素如目標文化系統(tǒng)對于翻譯的種種政策、政治、文化方面的限制,還包括不同語言文化系統(tǒng)對于對等概念的不同理解、對翻譯普遍特征的不同鑒別, 以及不同語言文化系統(tǒng)中, 翻譯文學在文學多元系統(tǒng)中所處的不同位置等等。 總之, 在圖里看來, "規(guī)范"無論在翻譯的實踐或是理論層面, 都是個十分重要的概念; "規(guī)范"是存在于語言、文化以及翻譯現(xiàn)實之中的一種客觀現(xiàn)象。描寫翻譯研究及其理論就是要把包括"規(guī)范" 在內(nèi)的、屬于翻譯泡疇的各種客觀現(xiàn)象納入自己的研究范圍, 對這些現(xiàn)象進行描寫和解釋, 提出必需的定義、基本假設和假說。這樣的描寫研究, 也就拉近了翻譯理論與實際翻譯行為之間的距離, 進而有助于翻譯理論研究的深化與發(fā)展。 韋努狄(美國翻譯研究領域在" 歸化" 與" 異化" 問題上發(fā)言最多也最響亮) 譯者在譯文中必須有形可見。 韋努狄的主要觀點是: 在翻譯中要求譯者隱身是錯誤的; 譯者在譯文中不能隱身, 而應當有形可見。這就是說, 翻譯應當采用" 異化" 的原則和策略,使譯文保持異域風貌、異國情調(diào), 讀起來像譯文, 而不是" 歸化" 的原則和策略, 使譯文完全按照目標文化的意識形態(tài)和創(chuàng)作規(guī)范進行改造, 讀起來不像異族作品, 而就是目標語原創(chuàng)。在韋努狄看來," 歸化" 與" 異化"并不是一個簡單的翻譯原則和翻譯策略問題, 而是必須把它們放在一個更大的社會政治、文化和歷史的范圍里來考察。 哈蒂姆 翻譯必須重話語/語篇分析。 哈蒂姆在所有這些著述中所傳達的一個基本理念就是, 翻譯者即跨語言、跨文化交際者。他最初賴以成名的《話語與譯者》一書中, 他運用語篇語言學的基本原理和話語分析的基本方法, 從各個方面對翻譯中的語篇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討論和分析, 分析的內(nèi)容包括跨語言、跨文化交際中的諸多層面如交際層面、語用層面、符號層面, 構成語篇和話語的諸多特征如語篇連貫、銜接、情景、互文等特征, 影響語篇和話語意義的各種語域因素如話語場景、話語基調(diào)、話語方式等因素, 以及翻譯過程中處理文本時必須考慮的文本類型和文本結構, 等等。 赫曼斯 文本由譯者操縱。 赫曼斯是佐晗多元系統(tǒng)、圖里規(guī)范理念以及弗米爾翻譯目的論的支持者, 屬于翻譯多元系統(tǒng)學派和文化學派的重要人物。他認為文學翻譯是文學多元系統(tǒng)中的一個子系統(tǒng), 并且應當放在這樣的系統(tǒng)中來研究, 放在社會文化的大環(huán)境里來研究。翻譯研究的注意力, 主要應當集中在影響翻譯方法和目標文本產(chǎn)生的翻譯規(guī)范和種種限制因素上; 翻譯理論的一個重要功能, 是解釋翻譯以何種方式在接受系統(tǒng)中發(fā)生作用, 以及目標系統(tǒng)以何種方式接受或排斥特定的目標文本。赫曼斯還從翻譯目的論的立場出發(fā), 指出任何類型的翻譯都會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對源文本進行一定程度的" 操縱" , 并認為翻譯研究應當超越對于個別文本和現(xiàn)象的解釋,而更多地去考察"更大的整體( 集體性的規(guī)范、讀者的期待、時代的準則、文學體系或文學體系中某些部分歷時和共時的交錯影響、周邊文學或非文學體系的相互作用等) "。一句話, 翻譯,特別是文學翻譯在赫曼斯看來, 是一種系統(tǒng)現(xiàn)象; 系統(tǒng)中的諸多因素, 從翻譯子系統(tǒng)在文學多元母系統(tǒng)中不斷變化的地位, 到構成翻譯背景的社會文化、意識形態(tài)、翻譯和文學規(guī)范、翻譯目的和功能、原作者意圖、委托者要求、接受者的期望和反應等等, 無不在這種或那種程度上, 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影響著、操縱著翻譯終端產(chǎn)品一一目標文本的產(chǎn)生。因此科學的翻譯研究方法, 是以系統(tǒng)理論為基礎的描寫方法, 是重翻譯目的和功能、重社會文化研究的方法。 魯賓遜 輪到譯者主事。 魯賓遜的譯學觀點新穎、文筆犀利、別出心裁、引人注目。如下我們對他的翻譯思想作兩點概述,以說明他的觀點以及他闡發(fā)自己觀點的新穎、獨到之處:翻譯應當以譯者為中心。-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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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翻譯 理論 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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